6·28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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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

2018年发生于上海浦北路的事件
2018年6月28日11时30分许,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一男子持刀砍伤3名小学生与一名成年人,造成2名受伤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受伤男童和女性家长无生命危险。 [1]
2018年6月29日,该案犯罪嫌疑人黄一川被依法批准逮捕。 [2]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对“6·28”浦北路持刀杀人一案被告人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 [4]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8月30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6]。12月30日,上海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二审宣判,维持被告人黄一川死刑原判 [7]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8]
中文名
6·28上海浦北路持刀杀人案
案发时间
2018年6月28日中午11时30分许
案发地点
上海世外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
案件后果
2人死亡,2人轻伤 [4]
作案人
黄一川(29岁)

案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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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黄一川携带一把菜刀,从居住的旅馆出发,乘坐公交车到达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西街世界外国语小学附近,伺机行凶作案。中午大约11时,其看见该校学生放学,因顾忌校门口有保安巡逻,便尾随学生其后,在离校门口130米左右处持刀砍向3名学生和1名家长,行凶过程中被迅速赶来的接报民警、学校保安和周边群众制服。 [2]

案件后果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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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共造成2名男童抢救无效死亡,1名男童和一名女性家长受伤。 [2]

案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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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抓捕

警情通报
2018年6月28日11时31分,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附近1名男子持菜刀行凶。接报后,公安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在过路群众的配合下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黄一川, 同时将4名伤者迅速送医救治。在医院全力抢救下,2名学生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1名学生和1名家长无生命危险。 [9]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黄一川(男,29 岁),无业,2018年6月初来沪,其交代因生活无着产生报复社会念头,进而行凶。 当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9]

发表慰问

案发后,受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委托,上海市副市长翁铁慧分别于28日和29日赴医院、家中看望6月28日浦北路持刀伤人案中的受伤孩童和家属,对遭遇不幸的家庭表示深切慰问。 [10]
翁铁慧一行来到收治伤者的医院,向医护人员详细了解伤者伤情和治疗措施,反复叮嘱要全力以赴悉心做好伤员救治工作。走进病房,翁铁慧握住受伤学生家属的手,轻声询问安慰。她说,事情发生后,李强书记、应勇市长第一时间即要求全力救治伤员,抓紧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依法严惩肇事者;要及时调动医疗资源,争取让受伤孩子和家属早日康复。 [10]

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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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侦查

案发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已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2] [11]

批准逮捕

2018年6月29日,上海公安机关对在浦北路持刀砍人的犯罪嫌疑人黄一川刑事拘留以后,迅速地查明了犯罪事实,以黄一川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对犯罪嫌疑人黄一川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一川,男,1989年6月3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市人,无业。据其初步交代,其在多地长期就业不顺,2018年6月初来沪找工作无着,产生厌世情绪,转而萌发行凶报复社会的念头。 [2] [12]

提起公诉

2018年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对“6·28”浦北路持刀杀人一案被告人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一审开庭

一审现场
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司法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黄一川因工作不顺等原因,自认为遭到“欺辱”“伤害”,遂产生杀害儿童以泄私愤的歹念。2018年6月6日,黄一川来沪。同月12日,黄一川在超市购买了不锈钢斩切刀。黄一川通过多次实地观察,决定以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380号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同月28日上午8时许,黄一川携带藏有上述斩切刀的塑料袋至世界外国语小学校门附近进行窥探,伺机对该校学生进行砍杀。中午11时30分许,该校学生放学,黄一川尾随该校四年级小学生谭某某、费某某、金某某等人,行至距校南门约130米处时,实施砍杀行为,造成谭某某、费某某死亡,金某某、谭某某母亲张某某轻伤。行凶后,黄一川在群众和安保人员的围堵下被当场抓获。 [4]
公诉机关认为,黄一川故意杀人,致2名未成年人死亡、1名未成年人轻伤、1名成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黄一川杀人动机极其险恶,以小学生为残害对象,蓄谋已久,周密策划,反复踩点,并专门购置杀人工具,犯罪手段极其残暴,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从严惩处。 [4]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一川,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法庭还依被害人方的申请,通知对被告人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出庭对鉴定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接受了控辩双方的询问。被告人黄一川进行了最后陈述。 [4]
2018年12月6日下午1时20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4]

一审宣判

2019年5月23日上午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黄一川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3]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一川因自认为遭到他人的欺辱和伤害,遂产生杀害无辜儿童以泄私愤的歹念。2017年3月至10月,黄一川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拍摄多所小学、幼儿园照片,选择作案目标。2018年6月6日黄一川再次来沪,通过反复实地观察,最终决定以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的学生作为作案目标。6月28日7时许,黄一川携带事先准备的不锈钢斩切刀至该校附近驻足窥探,伺机作案。11时30分许,黄一川尾随该校小学生谭某某、费某某、金某某、学生家长张某某等人,行至距校南门约130米处时,黄一川拿出斩切刀进行砍杀,造成谭某某因被锐器砍切项部造成颈椎、颈髓及椎动脉离断致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费某某因被锐器砍切头面部及左手掌等处造成颅腔开放、左手离断等致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金某某、张某某头部等处损伤构成轻伤。黄一川行凶后随即被群众和安保人员当场扭获。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5]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二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黄一川系有预谋、有准备地在校园附近针对无辜儿童实施严重暴力,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黄一川虽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被评定为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鉴于其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故应依法予以严惩。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5]

二审开庭

2019年8月30日上午10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上诉一案(“6·28”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黄一川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黄一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黄一川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庭审中,黄一川辩称,其没有预谋杀人,是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实施杀人行为。法庭对黄一川故意杀人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上诉人黄一川、辩护人、检察员分别发表了意见。辩护人提出,黄一川长期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一审判决采纳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委托鉴定程序、鉴定材料来源、鉴定过程等方面违反法律规定,鉴定内容与鉴定意见相矛盾,申请对黄一川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及其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重新鉴定,综上,要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对黄一川改判无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判认定黄一川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检材充足,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规范性要求,鉴定意见内容完整、观点明确,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议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一川当庭作了最后陈述。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高院特约监督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共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当日12时,二审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 [6]

二审宣判

二审宣判
2019年12月30日14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一川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黄一川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上海高院经审理查明,黄一川为泄愤,有预谋、有准备地在校园附近持斩切刀连续砍杀毫无防备的三名儿童及一名儿童家长的要害部位,造成两人死亡、两人轻伤的严重后果。黄一川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鉴定,黄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上海高院认为,黄一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黄一川虽具有坦白情节,且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十分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且其精神疾病对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没有明显影响,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原判认定黄一川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对于黄一川提出其未预谋杀人的上诉理由,以及辩护人提出申请重新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或改判黄一川无期徒刑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正确,法院应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上海高院作出上述裁定。
检察员、上诉人黄一川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害人家属、上诉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近60人参与旁听。 [7]

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 [8]

相关事件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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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上海网信办依法注销发布6·28杀人案相关谣言的微信公众号。
“6·28”浦北路持刀杀人案发生后,微信公众号“予老板的9亩地”发布“嫌疑人因子女被学校劝退,75万元赞助费未归还引发报复”等不实信息,引发大量转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上海市公安机关查明,该微信公众号的持有者为吴某某,男,26岁,房产中介。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上海市网信办已协调有关部门注销该微信公众号。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