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別古今字、異體字、通假字?

我發現知乎裡面有很多類似這樣的問題,但是好像沒有系統性的回答…求中文大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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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学中文的,想必是学过《古代汉语》的。与其看知乎碎片化的知识,不如翻课本,如:

  • 王力《古代汉语》「通论6」
  • 高小方《古代汉语》「通论2~通论5」
  • 胡安顺、郭芹纳《古代汉语》「4.3古书中的用字」
  • 俞理明、雷汉卿《古代汉语》「4.4古籍的用字」
  • 荆贵生《古代汉语》「2.5古书用字」
  • 王宁《古代汉语》(2012)「2.2汉字的使用」
  • 张玉金《古代汉语》「1.4古书中的用字」
  • 董志翘、杨琳《古代汉语》「1.4汉字的使用」
  • 黄德宽《古代汉语》「附录1.3汉字的字际关系」
  • 蒋骥骋《古代汉语》「1.4古书中的用字」
  • ……

不同教材可能有差异,请以贵校教材为准。下面笔者试举几版教材,ocr自相应章节,可能存在识别错误。(前两版转为简化字,第三版保持原字形。三者部分观点存在细微差异,请择优而从。)


一、黄德宽版

《汉字的字际关系》

汉字符号系统由于时代、地域以及使用等原因形成了复杂的字际关系。汉字字际关系,是指汉字在形、音、义某一方面相关联的一组字之间的关系。[1]这种联系,可以是形的联系,可以是音的联系,也可以是义的联系。

(—)异体关系

异体关系主要指的是使用功能相同而形体不同的一组字之间构成的关系。所谓使用功能相同,指的是记录语言中的词是同一个词。所谓形体不同,是指符号形式不同。这是狭义的异体字定义。在使用中,还有在某一个义项上或是某一用法上功能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异体关系,这是广义的异体字。

「异体关系」前人早已有明确认识,汉代以来,注疏传笺中之「古作某,今作某,亦作某,或作某,同某,又作某,俗作某,与某同」等,大多是指明异体关系的。《汉书·艺文志》注云《史籀篇》与孔氏古文「异体」。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脃、膬盖本一字异体,《篇》《韵》皆云『膬』同『脃』。」(《肉部》)这是「异体」一词的较早出处。1955年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後,「异体字」这个概念遂逐步流行。

狭义异体字根据结构或形体上的差异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 因构形方式差异造成的异体关系,如「野」—「埜」、「嶽」—「岳」、「淚」—「泪」等,是形声与会意的不同。也有构形方式相同,但选用的部件不同,如「尘」—「塵」、「罪」—「辠」等。也有虽然是形声字,但选用的意符或声符有所不同,如「歌」—「謌」、「杯」—「盃」(形声字所用意符不同)等;又如「啖」—「啗」、「杯」—「桮」(形声字声符的不同)等。
  2. 因组合方式差异造成的,如「群」—「羣」、「峰」—「峯」等,是左右结构和上下结构的不同。
  3. 因形体发展造成的,如「灋」—「法」、「雖」—「虽」、「聲」—「声」、「產」—「产」等,是由采取繁简截取式而来的;再如「辦」—「办」、「對」—「对」、「雞」—「鸡」、「勸」—「劝」等,是由符号替代式省简而来;又如「頭」—「头」、「爲」—「为」、「盡」—「尽」、「書」—「书」、「馬」—「马」等,是由草书楷化而来;此外,也有一些字是由于书写笔划变化造成的,如「亜」—「亞」、「侯」—「矦」、「丐」—「匃」和「匄」等;也有因偏旁省简造成的,如「雧」—「集」等;还有由于隶定造成的,如「並」—「竝」、「普」—「暜」等。

(二)古今关系

同一个词因时代的不同而使用不同的字,先出现的字叫古字,後出现的字叫今字,合称古今字。段玉裁说:「凡读经传者,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2]古今关系是异体关系的一种。今字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由词义引申分化引起的,一是由于古字借作他用而引起的。

词义分化後,今字用来表示古字的引申义。例如「取」字,《说文解字·又部》:「取,捕取也。」《睡虎地秦墓竹简·日书乙》:「不可取妻嫁女。」《楚帛书》:「取女为邦笑。」「娶妻」这一义项本用「取」来记录。後专门造出「娶」字来表示这一义项,如《左传·隐公元年》:「郑武公娶于申。」如果古字表示了引申义,往往另造一个新字来表示古字的本义。例如「益」字,本表示水从器中溢出的样子,记录的是语言中「溢」这个词。《吕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後引申有「增益」、「富裕」、「利益」等义,《说文解字·皿部》:「益,饶也。」为了区分,就新造出「溢」字来表示了「益」的本义。

古字借作他用,就另造一字来表示其本义。例如「其」字,本象一只簸箕形,本义是「簸箕」。後假借表示语气副词和指示代词的「其」,就为其本义另造一个「箕」字。「暴」字,《说文解字》:"暴,晞也。从日,从出,从廾,从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日出而手竦举米晒之,合四字会意。」後「暴」字借作「暴乱」等意思後,就新造出「曝」字表示其本义。还有为假借义造新字的情况,如「戚」字,本义是古代的一种大斧。《说文解字》:「戚,戉也。」《诗经·大雅·公刘》:「干戈戚扬。」後假借表示「休戚相关」的「慽」,遂新造出「慽」。「舍」,本义表示房舍义,《说文解字》:「市居曰舍。」後假借表示「舍弃」的意思,于是新造出「捨」字来表示。

(三)繁简关系

繁体字和简体字合称为繁简字。繁体字,与简体字相对而言,指未经简化的结构复杂、笔划繁多的字;简体字是指经过简化的笔划、结构相对较少的字。简化字,是特指1956年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中公布的简化字。简化是汉字发展演变的一大规律,简化伴随着汉字发展演变的整个过程。

繁简关系也是异体关系中的一种。从繁简字的对应关系来看,多数繁简字都是一对一的关系,「爱」—「愛」、「罢」—「罷」、「达」—「達」、「递」—「遞」等;有些简体字古已有之,如「舍」、「荐」、「启」、「气」、「礼」等;也有些简化字与繁体字本来在意义上毫不相干或是显然有别,如「后」,指君主、君王,後引申指君主之妻子。「後」,表示先後之「後」的意思,「后」与「後」意思显然有别。又如「適」(shì)与「适」(kuò),前一个字今天简化作「适」,後一个字古代原本就有,意思是「迅疾」,多用于人名,二字毫不相干。「谷」表示山谷,「穀」表示庄稼或粮食、俸禄、养活、善等意义,两者同音而不同义,今天的简化字用「谷」字取代了「穀」。

繁简字中简化字的来历,大约有以下几种情况:简化字保留了繁体字轮廓的一部分的,如「慮」—「虑」、「傘」—「伞」等;保留繁体字部分特征的,如「滅」—「灭」、「開」—「开」等;改换声符的,如「遠」—「远」、「認」—「认」等;重新造字的,如「蠶」—「蚕」、「體」「体」等;同音合并的,如「裏」—「里」、「範」—「范」等;草书指化的,如「盡」—「尽」、「當」—「当」等;用符号代替原来的声符或意符的,如「鄧」—「邓」、「僅」—「仅」、「戲」—「戏」、「邊」—「边」、「趙」—「赵」等,其中的「又」、「力」、「乂」等在构形中都没有实在意义,只是个记号;采用古体的,如「禮」—「礼」、「雲」—「云」等。

(四)通假关系

通假关系,是文字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用字关系,即因字音相同或相近而可以相互借用的一组形义不同的字之间的关系。

「通假」包括「六书」中的「假借」和—般意义上的用字的「假借」。前者或谓「本无其字」,後者乃「本有其字」。前者通过「假借之法」获得一个新的书写符号(然、其、之等);後者则是用字习惯或一时的书写失察造成的。通假是汉字使用过程中早已存在的非常普遍的现象。本无其字的「假借」与本有其字的「通假」,从本质上看并无不同。将「假借」与「通假」分而论之,以「假借」专指「本无其字」一类,以「通假」指「本有其字」而通用一类,也是清人的主张。

认识到「通假关系」的存在也是很早的事。「六书」有「假借」一名,即是其证。郑玄说:「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3]清代学者对古代典籍中的通假关系的梳理论证成就最大,用力最勤。王引之云:「至于经典古字,声近而通,则有不限于无字之假借者,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而用同声之字,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4]通假是建立在有本字概念的基础上的,而本字是建立在字词一致性的概念基础上的,而字词的一致性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步确立的。

揭示字与字之间是不是通假关系,要有一些原则,首先是音理上要说清楚,其次是要有例证。通假关系实际上也反映了用字习惯,某一个字用为另一个字的习惯在文献中保留的比较多。有本字概念时我们就说是通假,没有本字概念时我们就说它就是这么用的。例如早晨的「早」字,在一些书中写成「早」,在一些书中又写成「蚤」,在出土文献中写成「⿱日棗」。之所以认为「早」是本字、「蚤」是通假字,是因为我们以後来定型的字际关系为根据做出的判断。

「通假关系」是汉字应用中形成的十分重要的字际关系。解决好通假,有利于正确校读古文献,如《诗经·豳风·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断壶。」毛传:「壶,瓠也。」《鹖冠子·学问》:「贱生于无所用,中河失船,一壶千金。」《扪虱新话》云:「『中流失船,一壶千金』,人多不晓壶为何物,予谓壶盖瓠类也。《诗》曰『八月断壶』,而《楚辞》曰『玄蜂若壶』。壶圆而善浮,故取以济尔。」其实此处「壶」是通假字,「瓠」才是本字。又如《诗经·豳风·七月》:「为此春酒,以介眉寿。」郑笺:「介,助也。」林义光《诗经通解》:「介读为丐,丐亦祈也。」徐中舒《豳风说》:「以介眉寿之介,铜器皆作丐。」西周铜器铭文皆作△,从亡从刀,会意不明。後隶写作「匄」「匃」,又变作「丐」。「介」「丐」古音相同。

△即上图所示

二、高小方版

通假字

本有其字,古人临文时却用了同音或音近的字,这个用来暂代本字的字就叫做通假字。这是读古书时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这种“本有其字”的通假,属于训诂学上的问题,与文字学上的“本无其字”的假借不是一回事。文字学上的假借,那是文字学家们要研究的问题,而大多数读者却可以不管。假如要求普通读者在读古书时,遇到诸如“新”、“舊”之类的字也要想着“新,原本是指取木;这里当新近讲,是借来的。舊,原本是指猫头鹰一类的鸟;这里当陈旧讲,也是借来的”的话,这未免太苛求于人了!而事实上也无此必要。所以,我们首先需要认真对待的应当是本有其字的通假。

破通假字,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语音条件,二是文献条件。所谓语音条件就是在那个时代两字的读音必须相同或相近,具体地说,就是两字的声母必须相同或相近,韵部也必须相同或相近。所谓文献条件,就是在那个时代的其他文献中也有类似的用例,而不是孤例,这就是清儒所说的“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

最常见的通假字,现在先举出一些:

古今字

所谓古今字,是指在某个意义上先后出现的两种不同的字形,先出现的叫做“古字”,后起的叫做“今字”。如:莫—暮,然—燃。

各组古今字内部的时间杠子是千差万别的。如:反—返,返字已见于公元前433年楚曾侯钟。孰—熟,孰字加火,始见于《玉篇》(南朝梁、陈之间顾野王所著字书)。

造成古今字的具体原因是:

  1. 假借字久借不归,只得给原义另造新字。如:亦—腋。
  2. 词的分化引起字的分别。或加旁以别义。如:辟—避、僻、譬……;或换旁以别义,如:说—悦,赴—讣。

今字的义项少,较单纯;古字的义项多,较复杂。古字的义项大多等于今字的义项与它本形今保留义项的加合。如:古“说”=悦+今“说”。

对古今字问题,古书注释的规范是:

  • ×,××,这个意义后来写作×。
  • ×,×的古字。
  • ×,今字作×。

常见的古今字:

古今字与通假字辨:

  • 通假字,是本有其字,临时借他字表音。通假字与本字只是音同或音近因而通用的关系,没有什么直接引申关系。如:蚤—早,原—愿,填—镇。
  • 古今字,在未有今字之前,就是由古字兼职。在某个意义上,古今字其实是同一个字的先後不同的写法。古今字中,古字其实才是本字,而加旁或换旁(或另造)的今字倒是後起的。我们不能不顾事实,反倒说今字才是本字。如:说—悦,亦—腋,莫—暮,北—背。

【按】 @布之道 云:按文义,这两段话中的「本字」分别用了两个不同的定义,较为不妥。前者是与通假字相对的概念(a:“表示本义的字就是本字”);后者却倾向于b:“原本的书写形式”这一定义了,因为如果以定义a而言,表示{暮}的「莫」与「暮」都是本字。

异体字

  • 广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可以互相代替。群众分头造字,难免同字异形。
  • 狭义:我们一般把同字异形中最通行的一种写法叫做正体字,把其余的叫做异体字或俗体字。如:窗一窓、䆫、窻、牕、牎 。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共810组。在每一组中,把一个比较通行而形体又比较简单的字,规定为“选用字”;其余1055个则作为“停用字”。

我们现在阅读旧版古书,仍会遇到“停用字”,所以有必要识别它。

异体字有以下几种情形:

1.构造原则不同,一为会意,一为形声。如:

  • 泪(会意)—淚(形声);
  • 辩(形声)—䛒(会意)。

2.同为会意,偏旁不同。如:冗—宂。

3.同为形声,

  • 或意符不同,如:糯—穤,唇—脣;
  • 或声符不同,如:糠—杭,笋—筍;
  • 或二符皆异,如:村—邨,麸—粰;
  • 或二符虽同而配置方法不同,如:裙—裠,鞍—鞌。

4.加旁而成异体。如:韭—韮。

5.省略而成异体。如:疆—畺。

6.笔势不同而成异体。如:卒—䘚,兑—兌。

以上各例,前一字为现在的选用字,後一字为停用字。

有两点要注意:

  1. 偏旁相同,配置方法不同的两个字,有可能是异体字,但也可能不是异体字。如:叨(dāo)≠召,怡≠怠。
  2. 在部分意义上通用的两个字不算是异体字。如:修≠脩。

识别古书中的异体字,可查异体字表,也可利用《新华字典》、《辞海》等语文工具书。

对异体字问题,古书注释的规范是:

  • ×,同×。
  • ×,×的异体字。

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文化部和文改会1955年12月22日联合通知,包含选用字810个+停用字1055个。

与异体字有关的相通部首举例:

破读字

同一个字形因意义不同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读音的时候,如果在上下文中读它习惯上认为最通常的读音,就叫做读“如字”,如“美好”的“好”读上声;如果在上下文中读它习惯上认为最通常的读音之外的读音,就叫做“破读”,如“喜好”的“好”读去声。凡在上下文中破读的那些字就叫做“破读字”。

产生“破读字”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词义引申引起了词义变化或词性转变,人们为了区别不同的义位,就采用不同的语音形式加以表现。因此,我们还可以给破读字下这样的定义:因词义变化或词性转变而引起读音改变的字。

古书中最常见的破读字举例:


二、荆贵生版

《古書用字》

一、古今字

不同歷史時期用來記錄同一個詞的形體不同的字,先出現的爲古字,後出現的爲今字。古字和今字合稱古今字。這裹所説的古今字,與隸變以前的古文字和隸變以後的今文字,完全是兩個概念。

上古時期,文字的數量比較少。由於詞義的引伸和文字的假借,一個字往往兼司數職、兼表數義。爲了不使一個字兼職過多,以求文字在記錄語言方面更精密、更完善,人們就另外造新字來表示某個字的某個義項。這個新字叫做後起字或區别字。如上古「説」字,除了「説話」、「遊説」意義外,還表示「喜悦」、「髙興」等意義。《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説乎?」其中的「説」字,後來寫作「悦」。在表示「喜悦」的意義方面,「説」字先出現,是古字;「悦」字後出現,是今字。「説」和「悦」就是一對古今字。

(一)今字產生的方式

  1. 以古字爲基礎,增加有表意作用的形符。如《左傳·晉靈公不君》:「子爲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其中的「竟」字,後來寫作「境」;「反」字,後來寫作「返」。同樣的情況還有:責債、昏婚、景影、孰熟、其箕、采採、賈價、共供、要腰、莫暮、舍捨、止趾、州洲、辟避、弟悌、知智、然燃、奉捧。
  2. 以古字爲基礎,增加有表音作用的聲符。如《説文·网部》:「网,包犧氏所結绳以田(畋)以漁也。"(根據段玉裁《注》)其中的「网」字,後來寫作「罔(從『网』,『亡』聲)」。同樣的情況還有:自鼻、晶曐、食飼。鼻:從「自(bí)」,「畀(bì)」聲。曐:從「晶(xīng)」,「生」聲,後來省作「星」。
  3. 改換古字的形符。如《周易·繫辭下》:「包犧氏没,神農氏作。」其中的「没」字,後來寫作「殁」。同樣的情況還有:説悦、赴訃、錯措、徇殉、振賑、唱倡、斂殮、徹澈、隔膈、張脹。
  4. 改換古字的聲符。如《管子·内業》:「乃能戴大圜而履大方。」唐·房玄龄《注》:「大圜,天也。大方,地也。」其中的「圜」字,後來寫作「圓」。同樣的情況還有:邪耶、譙誚(qiáo)、蕃藩(fān)、撝揮、憯慘。
  5. 完全改換字形,今字與古字形體上無關。這是由假借造成的古今字。如《詩經·大雅·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毛亨《傳》:「身,重(chóng)也。」鄭玄《箋》:「重謂懷孕也。」這個意義的「身」,後來寫作「娠」。《漢書·高帝紀上》:「已而有娠。」顏師古《注》引孟康云:「娠,音身。《漢》《史》『身』多作『娠』,古今字也。」同樣的情況還有:戰顫、伯霸、鄦許、要遨。
  6. 對古字略加增損。如《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旣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論語·衛靈公》:「衛靈公問陳於孔子。」兩句中的「陳」字,後來寫作「陣」。同樣的情況還有:大太、不丕、母毋、閒間。

(二)古今字記錄本義引伸義假借義的情況

  1. 古字記錄本義,今字記錄引伸義如《説文·又部》:「取,捕取也。」引伸爲一般的「取得」。用在婚姻上,娶妻也叫「取」。《詩經·陳風·衡門》:「豈其取妻,必齊之姜。」後來專爲這一引伸義造了個「娶」字。
  2. 古字記錄本義,今字記錄假借義。如《説文·牛部》:「牟,牛鳴也。从『牛』,象其聲气從口出。」假借爲「瞳仁」之義。如《説文·目部》:「盲,目無牟子。」後來另造「眸」字以表示假借義,「牟子」就是後來的「眸子」。《説文·目部新附》:「眸,目童子也。」
  3. 今字記錄本義,古字記錄引伸義或假借義。如《呂氏春秋·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益」的本義是「溢出」,後來引伸爲利益的「益」,就另外造「溢」字記錄本義,而古字「益」則記錄「利益」等引伸義。又如《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细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爲節。」「要」的本義就是「腰部」。後來造今字「腰」以記錄本義,古字「要」反而去記錄「要求」、「要挾」等假借義了。

—般來説,今字祇是記錄古字的部分義項。今字出現後,古字仍然存在,祇是記錄的義項少了一些。古今字各司其職,兩體並行,而不是説今字完全取代古字。比如「悦」字就没有承檐「説」字的全部義項。另外,古字與今字也不完全是一對一的關係。如「要」字,除了有「腰」字記錄其本義外,還有「遨」字來記錄其假借義。(《史記·鴻門宴》:「張良出,要項伯。」這裹的「要」字今作「邀」。)再如「辟」字,它的後起字有「避」、「闢」、「僻」、「嬖」、「譬」等,這些後起字,每個祇是承檐「辟」字的部分義項。

我們閲讀古書,必須瞭解古今字知識,纔能掌握古書中的詞義,不要以後世的習惯去理解古書中的字。有人常把今字看作本字或正字,把古字看作誤字。如《左傳·晉靈公不君》中的「亡不越竟」,有人以爲「竟」是誤字,「境」纔是本字。更有人經常把古今字看成本有其字的通假關係。如不少書在注釋《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説乎」時説:「説,通『悦』。」這樣,今字「悦」成了本字,古字「説」反而成了通假字。事實上,在作者所處的時代還没有「悦」字,又怎麽能通假呢?

二、異體字

兩個或兩個以上形體不同而讀音和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替代的字,叫做異體字。由於漢字並不是一時一地一人所造的,加上漢字的構字方法較多,記錄同一個詞的書面符號就可能有幾個不同的形體。甲骨文中,有的字多至幾十種寫法。金文也有不少異體字。戰國時代,更是「言語異聲,文字異形」(《説文·敍》)。秦始皇統一文字,廢除了不少異體字,但是經過整理的小篆中,仍然有少量異體字。

(一)異體字產生的途徑

1.構字法不同產生的異體。如:

上面各组字,前面的爲會意字,後面的爲形聲字。

2.構字法相同產生的異體。這種情況主要見於形聲字。

3.古字遺留下來產生的異體。如:

4.隸定時產生的異體。小篆隸定時,同一個字,有的人這樣隸定,有的人那樣隸定,就產生了異體字。如「年」字,有的人根據小篆形體又隸定爲「秊」。「年」和「秊」就成了異體。同樣的情況還有:

5.俗體字產生的異體。爲了書寫方便或便於認識,在民間流行着一些不符合規範的俗體字。如「吳」字,俗體字寫作「吴」。「吳」和「吴」就成了異體字。同樣的情況還有:

上面各组字,前面的爲正體字,後面的爲俗體字。

還有少數異體是封建時代避諱造成的。如「罪」:本作「辠」。因爲「辠」字似「皇」字,秦始皇就改爲「罪」。孔丘是聖人,於是「丘」字避諱缺筆作「丘-丨」。另外,「玄」作「玄-丶」,也是如此。避諱缺筆,是一種特殊的異體字。

(二)異體字的辨别。

辨别異體字要有時代観念。有些字,在一定時期内是異體字,但是後來它們之間有了分工,就不宜再把它們看作異體字了。如「喻」和「諭」,曾是一對異體字。但是後來,「諭」字專門用來表示上對下的「詔論」、「曉諭」義,而「喻」字專門用來表示「譬喻」義。這樣,它們就不再是異髋字了。

異體字必須是音義完全相同、在某一時期内無論什麽情況下都可以互相替代的。有些字,如「於」和「于」,在古代讀音和意義都有區别,就不能看作異體。還有些字,雖然自古同音,但意義廣狹不同。如「沽」和「酤」。「酤」,專用作「買酒」;「沽」,所買的對象除了酒,還可以是其它東西。它們也不是異體字。有些字祇是同音通假關係,如《史記·鴻門宴》:「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把「早」寫作「蚤」。其實,兩個字的本義完全不同,當然也不是異體字。

異體字的存在,對閲讀和寫作純害無益,因此,我國於1955年12月公佈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宣佈淘汰了一千零五十五個異體字。但是,文獻中異體字的存在是旣成事實,我們學習古代漢語,有必要學習認識異體字。

三、通假字

在古代書面語言中,有本字不用,而用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這種現象叫做通假。因爲通假是以古音的相同或相近爲前提的,所以又叫「古音通假」。在通假中,替用的字叫做通假字,被替用的字叫做本字,又叫「正字」。如《左傳·桓公六年·季梁諫追楚師》:「故務其三時、脩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把修飾的「修」寫成了表示乾肉意義的「脩」。「脩」字就是「修」字的通假字,「修」字就是「脩」字的本字或正字。對於通假字,在注釋中用「通」字表示,如上例中的「脩」字,應該注爲:「脩:通『修』。」

我們在學習六書時講過「假借」。假借,有本無其字的假借,如表示鬍鬚意義的「而」假借爲連詞,表示日暮意義的「莫」假借爲否定性無定代詞;有本有其字的假借,如「蚤」假借爲「早」。這裏講的通假,實際指的是本有其字的假借。

古書中爲什麽會出現通假字呢?東漢訓詁學家鄭玄作了如下解釋:「其始書之也,倉卒(猝)無其字,或以音類比方假借爲之,趣於近之而已。」(見《經典釋文·敍錄》引)這就是説,古人在著述時,該用甲字,倉猝之間忘了這個字,而用了一個音同或音近的乙字來代替。這種情況,很像今天的寫别字,但又與今天的寫别字不同。最初使用某個通假字的人,無疑同於今天的寫别字。但這個别字產生之後,别人也跟着仿效,相沿成習,就具有了社會合法性。而今天的别字,卻是不合法的。下面舉一些常見通假字的例子:

無毋、猶由、適謫、詳佯、亡無、蜚飛、予與、信伸、罷疲、溺尿、距拒、雕彫、趣促、耦偶。

上面各组字,前面的爲通假字,後面的爲本字。

怎樣辨别兩個字是否通假關係呢?辨别兩個字是否通假關係,主要是看兩個字的讀音是否相同或相近。這裏所説的「讀音」,是指上古讀音。所謂相同,是指聲母和韻部相同。如「蚤」和「早」,通假字和本字上古的聲母和韻部都相同。所謂相近,是指通假字和本字或者聲母相同、韻部相近,如「栗」和「裂」(《詩經·豳風·東山》:「有敦苦瓜,烝在栗薪。」鄭玄(《箋》:「栗,析也。」孔穎達《疏》:「借『栗』爲『裂』。」);或者韻部相同、聲母相近,如「信」和「伸」(《禮記·儒行》:「雖危,起居竟信其志。」鄭玄《注》:「信,讀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或者聲母相近、韻部也相近,如「如」和「奈」(《公羊傳·定公八年》:「如丈夫何?」何休《注》:「如,猶『奈』也。」)。

辨别兩個字是否通假關係,除了看兩個字的上古讀音是否相同或相近外,還必須有其他例證材料。語言文字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具有一定的社會性。一般來説,某字是某字的通假字,往往在别的古書中也會出現。如果别無例證,就不能輕易下結論。

通假字和古今字不同。通假字和本字是共時現象,是指同一時期通假字代替本字使用的問題,通假字和本字同時並存。古字和今宇是歷時現象,古字出現在前,今字出現在後,古字和今字不是同時並存的。當然,今字出現以後,古字並未完全消失。後人由於仿古的原因繼續使用古字,是個别現象。

學習古代漢語,必須掌握常見的通假字。如何纔能掌握通假字呢?方法有二:一是充分利用注釋。不管是古注還是今注,對於重要的通假字,一般都會有説明。二是勤査工具書。一般的古漢語字典、辭典,都會把常見的通假用法單獨列項加以介紹。

四、繁簡字

繁體字簡化後,繁體字和其簡體字合稱繁簡字。繁簡字實際上是一種異體字。早在甲骨文時代,漢字字形就有繁簡之分。今天通行的簡體字,不少是歷代流傳下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漢字進行了系統簡化。國務院頒佈的《漢字簡化方案》,共計推行簡體字兩千二百三十八個,代替兩千二百六十四個繁體字,爲識字寫字提供了方便。

我們所説的繁簡字,是有其特定含義的。簡體字,特指1956年國務院公佈的《漢字簡化方案》(1964年3月文化部、教育部、文改會《關於簡化字的聯合通知》又作了補充規定和局部調整)所頒佈的簡體字;繁體字,特指與簡體字相應的繁寫楷書字體。凡未列人上述文件的簡體字(包括歷代出現的簡體字),一概當作異體字或俗體字。1977年文改會公佈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所收的八百五十三個簡體字,已被宣佈停止使用。其中流行於民間者,祇能算是俗體字。

下面談談簡體字的形體來源和學習繁簡字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簡體字的形體來源

  1. 古體字。如:捨舍、採采、氣气、雲云、從从、網网、棄弃。
  2. 古代異體字。如:禮礼、趕赶、無无。
  3. 俗體字。如:燈灯、遷迁、稱称、皺皱、辭辞、實实。
  4. 簡省一些成份。如:墾垦、務务、廣广、鑿凿、飛飞、標标、燭烛、婦妇、習习、點点。
  5. 同音替代。如:醜丑、幾几、後后、餘余、徵征、鬭斗、裏里、製制、薑姜、麵面、範范、繫系。
  6. 草書楷化。如:辦办、書书、學学、東东、門门、爲为、樂乐、當当、盡尽、專专、歸归、頭头。
  7. 符號代替。如:風风、趙赵、對对、歡欢、戲戏、雞鸡、難难、鄧邓、這这、樹树、聶聂、風凤。
  8. 新造形聲字。如:遠远、態态、認认、補补、竊窃。
  9. 新造會意字。如:滅灭、寳宝。

簡化漢字的目的是爲了易認易寫、使用方便。但是,有不少簡體字打破了漢字原有的形體構造,就不能再用六書的原則進行分析了。

(二)學習繁簡字應該注意的問题

1.同形字。有的簡體字與古籍中的某個字字形相同,但讀音和意義均不相同,這樣的兩個字叫做同形字。如「術(shù)」字,本義爲邑中道路。古書中另有一個「术(zhú)」字,後來寫作「秫」,是一種黏性稷穀。「術」字簡化後,與「术」字同形。讀簡體字版古籍時,應注意同形字現象。下面再舉一些例子。

2.同音替代字。有些簡體字來源於意義不同的同音或近音字,繁體字簡化後,簡體字一字兼二職,這樣的字就叫做同音替代字。如「僕」簡化爲「仆」。僕(pú):本義爲奴僕。《詩經·小雅·正月》:「民之無辜,並其臣僕。」仆(pū):本義爲向前傾跌。《史記·司馬穰苴(ráng jū)列傳》:「穰苴則仆表決漏。」

如果閲讀用簡體字排印的古籍,就需要把同音替代字辨别清楚。下面再舉些例子加以説明:

3.幾個字共簡化爲一個形體。繁體字和簡體字,大多是一對一的關係。如「礬」簡化爲「矾」、「戰」簡化爲「战」。但是,也有幾個繁體字簡化爲一個簡體字的情況。如「發(發射)」、「髮(頭髮)」簡化爲「发」。

對於用簡體字排印的古籍,閲讀的時候,需要把它們辨别清楚。下面再舉些例子加以説明:

  • 歷(經歷)、曆(曆法)——历
  • 壇(祭壇)、罎(罎子)——坛
  • 鐘(鐘鼓)、鍾(一種容器)——钟
  • 復(反復)、複(複雜)——复
  • 擺(擺動)、襬(衣的下幅)——摆
  • 獲(獵獲)、穫(收穫)——获
  • 祇(zhǐ僅僅)、隻(zhī量詞)——只
  • 纖(纖细)、縴(縴繩)——纤
  • 團(團圓)、糰(米糰)——团
  • 臺(高臺)、檯(檯榭)、颱(颱風)——台
  • 昇(昇起)、陞(陞級)、升(容量單位)——升
  • 乾(乾濕)、幹(才幹)、榦(樹榦)、干(干戈)——干(「乾隆」之「乾」不簡化)

参考

  1. ^黄德宽:《关于古代汉字字际关系的确定——以「顾」及相关字为例》,《中国文字研究》第四辑,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2.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谊」下注。
  3. ^《经典释文·序录》。
  4. ^《经义述闻·经文假借》。

只要學會標準繁體字,至少可知道哪個字不是標準字,至於想知道具體是異體還是古今字,那得買幾本講字源的書和比較權威的字典,學一段時間後能觸類旁通,大體判斷出那些沒見過的字是哪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