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認識「黃金存摺」
「黃金存摺」是客戶買賣黃金時,不以實體黃金交割,而是以〝存摺〞記錄方式登載本行與客戶間之黃金買賣交易情形及保管業務。
「黃金存摺」的優點
◎ 資產配置新選擇,變現流通性高,可依市場行情靈活調整黃金部位,做為儲蓄或投資理財的新管道。
◎ 買賣門檻低,新臺幣計價黃金存摺以〝1公克〞為基本交易單位;美元計價黃金存摺以〝1盎司〞為基本交易單位。
◎ 不必負擔實體黃金保管的風險。
*開戶手續
凡自然人、法人及機關團體於本行已開立新臺幣/外幣活期性存款帳戶(不含支票存款)者,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含第二證件)及印鑑親臨本行各分行(簡易型分行除外)辦理,並於開戶前完成投資屬性暨風險等級評估。惟非居住民客戶不得申辦黃金存摺業務。另客戶得填具相關申請書向原開戶分行申請透過網路銀行辦理黃金存摺交易。
*交易時間
臨櫃交易: 開戶、查詢及設定類交易於本行營業時間內皆可辦理;其餘交易限於每一營業日09:00~15:30辦理。
網路交易: 除黃金申購及回售外,均為24小時全天候提供服務。
*交易方式
◎ 黃金掛牌單位
新臺幣計價以「一公克」黃金作為基本掛牌單位,美元計價以「一盎司」黃金作為基本掛牌單位,於本行營業時間內,客戶可以隨時委託本行買進黃金存入存摺,或將存摺內所載之黃金回售予本行,或依本行規定提領黃金現貨。
◎ 本業務不受理現金交易,客戶需指定本人於本行開立之活期/活儲存款帳戶為黃金單筆申購/定期定額投資/相關費用之約定扣款帳戶,以及辦理黃金回售時之約定入款帳戶。
黃金申購
- 客戶填具黃金存摺單筆申購憑條,簽蓋原留印鑑,向本行各營業單位臨櫃辦理,或透過網路銀行辦理黃金申購。
- 每次申購黃金數量不得低於1公克,黃金交易單位得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
黃金回售
- 客戶填具黃金存摺支出憑條,簽蓋原留印鑑,向營業單位臨櫃辦理,或透過網路銀行辦理黃金回售。
- 每次回售數量不得低於一公克(將帳戶餘額全數回售或銷戶者除外),並得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黃金轉帳
- 客戶持黃金存摺,填具黃金存摺支出憑條,簽蓋原留印鑑,向營業單位臨櫃辦理,將帳戶內之黃金轉帳至本行其他黃金存摺帳戶,轉入非本人帳戶時將計收轉帳手續費。
- 轉出及轉入帳號非屬同一人時,本行將依手續費收費標準自動扣取轉帳手續費。
- 黃金轉帳數量得計算至小數點第2位。
- 透過網路銀行辦理黃金轉帳前,應事先向本行申請約定黃金存摺網路銀行轉入帳號。
黃金定時定額
- 客戶於指定投資日之前一營業日填具黃金存摺定期投資申請書類,簽蓋原留印鑑,向營業單位臨櫃辦理。
- 客戶得約定每月6日、11日、16日、21日、26日中任一日或數日(最多指定5個日期,遇假日順延至次營業日扣款)為黃金定期投資日,並應於投資日之前一營業日於約定扣款帳戶留存足額投資款項(含指定投資金額及手續費),每次扣款投資成功將計收定期投資手續費。
- 定時定額投資金額:新臺幣計價每次最低金額新臺幣3,000元,且以新臺幣1,000元為單位累加;美元計價每次最低金額美元200元,且以美元10元為單位累加。
黃金提領現貨
- 本行黃金存摺可轉換提領黃金條塊,可提領之黃金條塊規格、數量依本行現有實物及相關規定為準。目前本行提供客戶提領之黃金條塊有250公克、500公克、1公斤、1盎司等四種規格,美元計價黃金存摺每次提領黃金條塊最低數量為8盎司。
- 客戶欲提領黃金條塊,請持存摺,填具黃金存摺黃金提領憑條,簽蓋原留印鑑,事先向各原開戶分行臨櫃申請。
- 提領黃金條塊須自黃金存摺帳戶扣除等重量黃金,因黃金條塊含鑄造、精鍊、運輸、保險及儲存等費用,客戶申請提領黃金條塊時須依本行黃金存摺牌價表繳納轉換黃金條塊應補繳款。
- 客戶領取黃金條塊時,應由本人憑身分證件、黃金存摺黃金提領憑條存根聯及原留印鑑向原開戶分行領取黃金條塊。
- 黃金條塊一經提領,不得再行存入或回售本行。
*投資風險及注意事項
◎ 黃金存摺非屬存款不計算利息,且非屬存款保險條例規定之存款保險範圍,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 國際黃金價格有漲有跌,投資黃金可能產生收益或投資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為買進金額之全部,客戶應慎選買賣時機,並承擔各項投資風險。
◎ 辦理黃金存摺各項交易,如涉及財產交易所得稅或贈與、繼承及應繳其他稅捐等情事,悉由客戶或繼承人自行申報與負擔。
◎ 辦理黃金存摺買賣黃金產生之收益/損失,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損失,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