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才 但是没怎么在香港生活过 该续签了。?

在香港只呆了4个月,两个月工作。没缴纳强积金,后来卖保险保留身份,但是也没怎么卖出去。这能续签吗?一定要缴纳强积金吗?
关注者
48
被浏览
58,692

27 个回答

謝邀。

我也是香港優才,現在在香港生活,我遇到很多跟你類似的情況。

一般來說要交強積金的,即使是買保險,也可以以自僱人士的身份交強積金,我可以簡單給你介紹一下。

續簽的話,呆了4個月還是不錯的,但是如果沒有特別的收入,續簽不一定能夠穩穩拿到3年的續簽。

不過不用擔心的是,續簽肯定可以續簽的,至少一年,這個不用擔心。現實情況是,一些人可以拿到3年,一些人只有1年。

关于优才申请人申请永居身份,即“居留权”,入境处是这样规定:(引用)“根据本计划核准来港人士及/或其受养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7年后,可依香港法例申请香港居留权。”

那么,什么是“连续通常居住”?官方是这样表述的:“只要你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被香港入境处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入境处所说的"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居住在香港”。入境处是怎样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通常居住于香港”的续签条件的呢?一般情况下,入境处会根据以下因素来考量:

l 申请人离港的原因、时间及次数;
l 申请人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l 申请人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l 申请人的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居住生活的所在地。

换句话说,即使长期不在港居住,七年后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时,只要能证明连续七年"通常居住"于香港即可,而申请者需提供的有力的文件证明与香港保持密切联系,就可以轻松拿三年续签;但如果申请人实在缺少和香港的联系,入境处有可能会酌情减少续签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