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以后再办理身份证会有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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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没有处罚。应该尽快去入境处官网预约、申请办理。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18岁或以上并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新抵港人士必须在抵港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申领身份证有很多好处,随便举几个例子:
- 可以不再随身携带其他Travel Document(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等)。香港《入境条例》第17D(1)条授权香港警察可无须手令而逮捕任何在要求下没有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的人。
- 更多福利。香港居民(即使是非永久性居民)可以以“符合资格人士”身份,以资助价享受公共医护服务。不过,并无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的病人,使用医疗服务时不会获公币资助,他们须支付所使用服务的全数成本作为费用。
- 更方便。智能身份证可用作非入境事务用途,例如针对香港居民的一些福利,如申请康文署图书证等等。
- 出入境更方便。有了储存在智能身份证芯片内的拇指指纹模版,持证人可自助出入「e通道」。
没有处罚。尽快申领身份证。
因为香港有规定:
可以看到,”除获豁免或无须登记的人士外,凡年满11岁或以上、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人士,均须登记领取身份证。”
所以,按照规定要及时领取身份证的,不然在香港也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啊。办理银行卡,租房子,看病等,没有身份证还是很不方便的,所以今早申请办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