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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13 萬香港人上街抗議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此次遊行被稱為「可能是香港最後一次遊行」,也引來台灣人的注目,就連美國各國都表示高度關注。

《逃犯條例》到底是什麼?跟台灣人有關係嗎?

外交官劉仕傑在 《報橘》製作播出的 Podcast 中,對台灣人警示《逃犯條例》修訂後的可能景象:

「如果你曾經在網路上發文罵過習近平、罵過中共,你都有可能某天去香港就被抓起來。」

我們精選了劉仕傑在節目中的分享的精華片段,與其他相關議題、報導,底下為你統整有關《逃犯條例》你不得不知的 7 個 Q & A。

1. 《逃犯條例》是什麼?

外交官劉仕傑說,香港已與 20 國(澳洲、加拿大等)簽訂「逃犯移交」的協議,但目前相關法律並不適用中國、澳門和台灣,讓香港決定修法。

「逃犯移交」協議實質上就是引渡條約,引渡是指一個司法管轄區,因應另一個國家(另個司法官轄區)請求,將正在香港境內且受到該外國通緝或判刑的人,移交至請求國家審判或處罰,只要兩國有簽署引渡條約或協議即可引渡。但香港並不是國家,所以此引渡條約改以《逃犯條例》稱呼。

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全名為《2019 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同時合併與修訂《逃犯條例》(第 503 章)和修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 525 章)。

港政府此次修訂用意,在於讓港境內通緝犯、罪犯將來都能移交至外地,讓中、澳、台也也能適用於這個法律,而將來決定是否移交逃犯的權力,也會從原本需要香港立法會同意,轉為只需香港特首及法庭同意,不必透過代議制度的審查,就能將逃犯移交給中國 ,成為這項法律的最大爭議

2. 為何會有《逃犯條例》?

一宗發生在台灣的兇殺案,成爲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藉口。

2018 年 2 月,一對香港情侶來台,男方陳同佳在彼此發生爭執時,一氣之下殺了女方並棄屍於野外。陳姓嫌犯返港後,因挪用死者存款被香港警方逮捕,但香港與台灣並無引渡協議,所以無法把陳姓嫌犯送往台灣審判。同個月份裡,台灣地檢署三度去信給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但港府皆已讀不回。

直到 2019 年 2 月,香港政府才在時隔一年後表示,為彌補此一法律漏洞,希望修訂《逃犯條例》以個案方式與台灣和中國安排引渡。

立法會在 4/30 召開第二次《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仍未選出主席以便主持選舉、審理修訂,需再擇日開會;港政府並預計在 7 月完成《逃犯條例》立法。

3. 香港人對《逃犯條例》產生什麼反應?

目前香港仍保有自己的法律,但《逃犯條例》可能會讓中國政府引渡香港人到中受審,引發許多港人抗議。

早前曾被中國當局扣押的香港書商林榮基公開表示,他在中國大陸被控違法經營書籍售賣罪,如果《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中國政府可以理直氣壯要求把他引渡到內地受審。

香港泛民主派(主張公民提名和直選特首,反對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人權團體,甚至連親中的商界人士都反對《逃犯條例》修法;泛民主派也陸續在 3/31 動員 1.2 萬人參加「反惡法」遊行,4/28 發起「反送中,抗惡法」13 萬人參與的遊行,要求政府撤回修訂惡法。

除了台灣兇殺案成為修法契機,《BBC》也提到,美國銀行及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前高級副總裁吳明德說,《逃犯條例》修訂「是藉此捉拿來自中國定居香港的走資白手套(幫企業洗錢),是中國權鬥的伸延,但同時讓港人成犧牲品」。

4. 為什麼台灣人現在應該要關心這件事?

外交官劉仕傑說,《逃犯條例》若通過,你我都可能成為下一個李明哲,台灣連「國格」都會受影響。

台灣人李明哲在 2017 年入境中國時,受中國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逮補,想來仍然讓人歷歷在目。

在《逃犯條例》通過後,將來你去香港旅遊、出差,只要你曾在網路上對中共政權、習近平發表負面批評,即便只是轉機、入境香港,都可能變成 「李明哲」 而被逮捕。

劉仕傑更以白話文解釋,「若這條法律通過,不僅會矮化國格,台灣將會被視為中國一省分。」

5. 台灣政府做出了哪些反應?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在三月底 曾表示 ,為了維護國人在香港安全或相關權益,政府會採取必要措施,包括對香港發布旅遊警示。其中,陸委會的港澳蒙藏處專門委員黃廷輝也表示,若修法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陸委會不會接受,政府絕對不會接受任何以消滅國家主權為目的的作為,希望港府應該以雙方人民福祉優先考量、妥善處理。

時代力量也在 3 月提案要求陸委會、法務部務實解決個案引渡並與港府協商,捍衛台灣司法主權。

6. 美國對《逃犯條例》修訂有什麼反應?

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Kurt Tong)立即表示,此條例可能會影響美港雙邊協議。

外交官劉仕傑提到,當唐偉康一知曉《逃犯條例》要修訂,立即對外表示嚴正關切此事。

當前,美國與香港 1992 年簽訂美國國內的《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以規範美國與香港關係,與台美所簽訂的《台灣關係法》有類似的效力。美國是香港第二大出口市場,美更政府透過《香港政策法》,給予許多經貿優惠,主要為了讓香港在中國的「一國兩制」統治下,還能夠享有金融、經貿、言論、自由各方面擁有自主性。

香港《眾新聞》報導中提到,唐偉康指從香港政府取締香港民族黨、《金融時報》編輯馬凱不獲續工作簽證等事件可見,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不復從前,建議美國商務部檢討是否繼續將香港和內地視為兩個獨立關稅區。

唐偉康接受訪問時,過去幾年有趨勢顯示,尤其在 2018 年,中國及香港政府側重「一國」,「兩制」未能發揮最大利益。如今《逃犯條例》要重啟修訂,也令美國感受香港司法越來越不自由現象,可能影響將來美港關係。

7. 其他國家作何表示?

曾經統治香港的英國去函港政府,卻得到中國的強硬回覆。

據港媒《香港 01》報導,在 2019 年 4 月,針對《逃犯條例》將於立法會準備成立法案委員會(以便審理通過修訂),英國駐港澳總領事賀恩德就逃犯條例修訂正式向港府提出初步關注,質疑在此重要議題上,表示正式諮詢期較短,未能廣泛吸納意見。此次修訂會對英國公民、執法機構合作及現時引渡安排的影響,也提出對香港營商信心的潛在影響。

同一時間,13 名英國下議院議員聯署議案,要求英國政府考慮《逃犯條例》修訂對港英引渡協議的影響。

但英國得到中國的回覆卻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修法是為了加強香港與其他地區和國家之間開展合作所採取的必要措施,既是特區政府內部事務,也是中國內部事務,其他國家無權干涉。」

延伸閱讀

【這可能是香港最後一次遊行】13 萬港人為惡法《逃犯條例》上街,這條法也與台灣「國格」息息相關

參考資料

《報橘》
《關鍵評論網》
《香港獨立媒體》
《上報》12
《BBC》
《中央社》12
《眾新聞》
《香港 01》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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