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举报卖淫嫖娼的话需要提供证据吗?

说明一下,以前举报家门口一按摩店卖淫嫖娼,打110转接到派出所,派出所问我怎么知道的,有没有什么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会拘留我,到最后也没有出警,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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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正常的开足疗的,会馆的,都得有点人,不是谁想开就能开的。

你没人,洗浴里就不能搞乱七八糟的。


一般来说,市内的单独排查,提前给信,喂,大哥,这两天要扫,提前给你个信,注意点。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突袭扫荡,上面突然来人了,带着一群人去扫,这时候全部拿捏。


要么说,楼主,我建议你别太天真,这社会黑暗的事情很多。

不要什么都往前凑。

过好自己的生活,真有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自然会有人去管理他们。

咱们老百姓保全自身就好了。

评论区里的评论让我感到无比羞愧!厦门市政单位竟然有“首问责任制”,还规定尽量不让群众跑第二趟,真的是太丢脸了!拖了全国的后腿!我竟然还把这个现象写出来示众,真是没天理啊!你们各位评论区牛笔哄哄的大佬赶紧对厦门进行整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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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题主是哪里的?

我是福建厦门的,如果在厦门,我就再打一遍报警电话,录音,然后把讲这话的人投诉了再说。

据我走南闯北的经验,除了东部经济略发达地区,其他地方还是比较野蛮,无论是湖北还是东北还是西北,遮羞布还是没有,赤裸裸的辅拜。

经济略发达地区,有块遮羞布,搞得比较人性化,很少这么赤裸裸。上周我去杏林工商所办事,都说办事的段长出去巡街了让我下午两点再去,我85元车白打了,而且下午我也没空。

工商局里两个小姑娘就大声埋汰我:“你怎么不早点来,段长超过九点就不在办公室了…”,我就火了:你单位有公告什么业务只能什么时间办吗?两二货就质问我“难道段长不应该去巡街…他去巡街当然不能办事,你就应该赶着…”。

然后我边吵边录音,完了气呼呼的往大厅走,说着我要投诉,大厅里穿制服的我第一个咨询的工作人员马上就过来帮我办理了。具体办理内容就是出示身份证,且留下三张复印件,就妥了。

这么简单的事,他们竟然要我跑两趟…办公室里俩女的宁愿坐着闲得奚落群众,也不肯问一问,或者收这三张纸。如果我真的跑了第二趟,一定会往死里投诉。

为什么?因为厦门市有个“首问责任制”,我第一个问的你,除非我资料没带全,否则你就有义务让我不跑第二趟。

其次我捏着录音一投诉,工作人员和群众吵架,这个工商所所有人年终绩效奖金就要遭殃。里面那两个外聘的脑子不太好的小姑娘不明白,正经公务员门清。

原来商户们都要巴结,吃拿卡要的工商所都能改变得这么彻底。我先生的原同事几个转业去警局的,战友聚会都很少来,来了也不喝酒,说怕突发情况要出警一嘴酒气会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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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有个应该是体制内的爷骂我愤青,不知是系统出手,还是他自觉理亏删除了。

如果争取应有的公民权益,争取活的更有尊严,而不是不让人跟赶牲畜似的呼来喝去,就叫愤青,那我非常荣幸!

对于这些体制内的人,尤其是基层和窗口,奉劝一句,公务人员的存在的价值就是为群众办事走流程,维护社会运转和安定。你们就是社会大分工中的一份子。你们的存在不是高高在上,也不是为了吃拿卡要刁难。

生存不易,大家都在辛苦打工生存,(社会)这些岗位的设置也是最基本的流程工作,解决流程问题。如果你觉得工作要求不合理,完全可以换一份工作,而不是占着鸡窝不下蛋。

评论区又有精英说了,我这叫高高在上的训话,嗯平等对话你觉得我把自己高高在上了?

那来你听听这个:“为人民服务” 是不是气炸啦?还有这个:“人民公仆” 是不是气得要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