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30歲女性,本身已經有國泰人壽終身壽險(含意外,醫療),現在想加保定期防癌險,投保那間比較好?萬一申請理賠時會跟本來國泰的相互抵觸嗎?
請問怎麼不考慮直接從國泰的主約內做附加的動作呢?
為何要考慮買別家呢?
因為定期防癌險多數保險公司似乎都是附約
而終身防癌險目前比較沒人建議是保費貴 且許多癌症需要的標靶藥物治療 都用實支實付醫療險中的雜費支付
那附約就一定要搭配在主約下 那就得額外再花錢買主約囉!!!可是附約才是我們想要的不是嗎? 何必多買一個主約呢?
除非是國泰沒有定期防癌險 那就沒辦法了
至於您有保國泰的終身壽險 真的很不錯 相信應該也快繳費完了
而意外 醫療都有保也很不錯呢
只是若您有考慮額外加保定期防癌險的話
建議您在意外,醫療方面的部分也要一起先做檢視
好比說:
意外要包含: (意外險都是一年一約的,目前業界多數保證續保到65~75歲,看每家公司有不同)
意外殘廢死亡保險金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
意外住院日額保險金
醫療險要包含:
住院醫療實支實付醫療險(注意要有給付門診手術,及雜費額度)---------->非常重要 一定要有
住院日額給付保險金-------> 早期買的或許都是繳費20年保終身 要看是附約或主約
住院手術保險金
最後就是若預算較為充裕時:
重大疾病險(主要是給付7大項且是單筆一次性給付,建議大概是100萬起跳)
類長看的 殘扶險等
小弟也是業界服務的業務
若樓主有疑問 也可以私訊小弟一起討論喔 謝謝
癌症險的理賠不會牴觸,就算有多張癌症險也不會,因為他是根據診斷書和病理切片報告等,
不太建議增加在原保單下面,因為,併發症不會理賠(請參閱條款),
當然,如果是以癌症為直接原因這個部分沒有問題,
不過,如果是引起的併發症這一塊,因為條款沒有記載,因此,它們可以不做理賠,
關於這一塊可以參閱癌症險不賠併發症,合理嗎?
轉載至現代保險雜誌文/洪淑妍 | 2006.07.01 (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