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偵結:最高30年徒刑,黃國昌不滿「為何高官都沒事」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慶富案偵結:最高30年徒刑,黃國昌不滿「為何高官都沒事」

慶富案偵結:最高30年徒刑,黃國昌不滿「為何高官都沒事」
Photo credit:截圖自玄史生 Wikipedia CC BY SA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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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黃國昌質疑,慶富案居然沒有任何政府官員與銀行高層被訴追,包括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前一銀董事長蔡慶年、指示台銀參貸的前台銀總經理蕭長瑞、退還慶富5.5億備償金的李瑞倉都沒事。

(中央社)
雄檢偵辦慶富獵雷艦案涉詐貸和洗錢,今天偵結,依詐欺、背信和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慶富董事長陳慶男等五人。其中,陳慶男遭檢方求處重刑3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億元。

高雄地檢署去年8月間,接獲檢舉慶富涉嫌於標得海軍獵雷艦採購案後,為有助公司向銀行辦理貸款,涉嫌以虛偽文件充作承造獵雷艦的購料證明,假增資向銀行辦理貸款,檢方搜索慶富總部旗下多處公司,傳喚陳慶男、陳偉志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等。

陳慶男父子坦承涉案,檢方認定兩人虛偽增資約34億元並詐貸。高雄地檢署共起訴陳慶男、陳盧昭霞夫婦和兒子陳偉志,以及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和前顧問李維峰。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葛光輝表示,海軍為強化國家海域自主防衛能力,籌辦獵雷艦採購案已逾10年,歷經萬難由慶富得標,但相關被告因公司資本額過低、無力負擔巨額履約保證金及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且其他投資事業欠缺資金等龐大資金缺口,共謀以虛偽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等,向多家銀行詐得過渡性融資總額,所有不利均歸屬聯貸銀行團,受害總金額高達131億元。

葛光輝說,相關被告嚴重危害金融體系及經濟秩序,又未完整交代相關款項流向,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建請法院就所犯各罪從重量刑。

檢方建請陳慶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陳偉志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簡良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

至於外界質疑的國防部辦理獵雷艦招標審標等作業是否涉弊、銀行聯貸有無不法、高層施壓和高雄市海洋局喬興達港獵雷艦建廠用地等,因難認有違法之處,全部簽結。

但立委黃國昌質疑,慶富案居然沒有任何政府官員與銀行高層被訴追,「幫忙喬貸款的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沒事,幫忙喬聯貸的前一銀董事長蔡慶年沒事,指示台銀參貸的前台銀總經理蕭長瑞沒事,幫忙喬授信條件變更、退還慶富5.5億備償金的李瑞倉也沒事,協助陳慶男父子亂搞的政府高官、銀行董總統統沒事。」


《蘋果日報》報導,而當初遭外界質疑涉嫌向銀行團施壓的行政院前秘書長簡太郎,雄檢經調查後,認為簡太郎雖因陳慶男陳情,而為慶富找銀行團召開兩次協調會,但各銀行是否參貸或主辦都是自行評估,且在兩次協調會之間,已確定由第一銀行主辦聯貸案,因查無簡太郎施壓情形,因此以罪證不足簽結。

《聯合報》報導,接著網友、國民黨立委踢爆的一份錄音檔中,慶富副董陳偉志也自稱「去總統府溝通」,才讓海軍立即撥出獵雷艦款項。總統府去年11月也公布入府記錄,曝光陳慶男橫跨馬政府、蔡政府時代,參與國宴,2015年12月9日拜訪當時的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2016年9月23日拜訪總統府第三局局長李南陽、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

熊光華傳喚到案時說明,因陪前總統馬英九走訪海科館時,陳慶男當面遞交陳情書、內容有關海科館經營權,後來陳追問陳情進度,才相約入府碰面。黃志芳則向檢方解釋,當天慶富表達欲赴印尼投資造船、觀光,陳慶男雖順便抱怨海軍撥款條件嚴苛,但他沒回應、也未轉達。檢方事後對照陳慶男說法及其他事證,今天偵結,表示查無高層不法介入。

慶富案大紀事

  • 2017年8月9日,慶富造船遭檢舉於標得海軍獵雷艦採購案後,為有助公司向銀行辦理貸款,涉嫌以虛偽文件充作承造獵雷艦的購料證明,向銀行辦理貸款,高雄地檢署搜索慶富總部旗下多處公司,傳喚董事長陳慶男、副董事長陳偉志父子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員等19人。
  • 2017年8月10日,陳慶男、陳偉志父子坦承涉案,檢方認定兩人虛偽增資約新台幣34億元,詐貸7,443萬美元,部分款項涉流向李維峰帳戶,依違反銀行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陳慶男以800萬元、陳偉志以500萬元交保,陳盧昭霞、李維峰也各以10萬元、5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 2017年10月18日,慶富造船傳出財務危機,積欠員工兩個月薪資,高雄市勞工局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慶富造船已給付積欠工資,將開調解會協商資遣費事宜。
  • 2017年10月25日,一銀以債權人身分向高雄地院提出對慶富造船「假扣押」與「假處分」。
  • 2017年10月26日,高雄地檢署傳喚慶富董事長陳慶男和妻子及兒子,訊後請回。檢方諭知三被告每天須向警方報到。
  • 2017年11月10日,高雄地檢署傳喚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訊後依涉犯銀行法特別詐欺等罪嫌,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裁處以300萬元交保。
  • 2017年11月17日,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簡良鑑獲裁處以300萬元交保,不服提抗告。
  • 2017年11月20日,高雄高分院裁定駁回,認簡良鑑較共犯陳慶男父子涉案程度略低,且一審裁處已足確保後續偵、審進行。
  • 2017年11月22日,第一銀行向高雄地院聲請假扣押,高雄地院前往高市復興四路慶富總部大樓,查封1至6樓建物及部分土地持分等不動產。
  • 2017年11月23日,高雄地檢署搜索高雄市海洋局和前局長王端仁住處,同時傳喚王端仁等多人,由廉政署南部調查組偵訊。檢察官傳喚的犯罪嫌疑人與證人,經檢察官訊問後都請回。
  • 2017年12月5日,高雄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喚海軍司令黃曙光等五名將官、11名校官及2名慶富公司承辦人員,釐清慶富造船承造獵雷艦第三期款項新台幣24億元撥款疑點。
  • 2017年12月6日,高雄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府新南向辦公室主任、現任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董事長黃志芳到案,調查是否幫慶富關切過獵雷艦案。
  • 2017年12月11日,高雄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喚前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調查。他受訪說,以證人身分說明事實,兩次協調是人民陳情案,他絕無涉及不法。
  • 2017年12月12日,高雄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熊光華到案,了解他任內在總統府接見慶富董事長陳慶男內容,並釐清慶富聯貸案有無高層施壓疑點。
  • 2017年12月22日,雄檢傳喚第一銀行前董事長蔡慶年,經過10多個小時偵訊後請回;檢方認為一銀聯貸部門刁姓經理涉違反銀行法,諭令10萬元交保。
  • 2018年2月12日,雄檢偵辦慶富公司涉詐貸洗錢案偵結,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陳慶男、陳盧昭霞夫婦和兒子陳偉志,以及簡良鑑和李維峰等5人。其中,檢方建請陳慶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陳偉志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元;簡良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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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