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上面的圖 其中體損 可選 30萬~1000萬 <範圍真大 大家都選多少?>財損 可選 每一事故5萬~200 <選多少比較好?>超額乙式 固定 1000萬 <聽說這個是對付超跑的?>酒類跳過乘客體傷附加 每人10萬~600萬 <這個有必要保嗎?>慰問金 10/20萬 <這個要嗎?>
超額保到1000萬, 就是拿來涵蓋第三人體傷與財損的.所以1. 保高額第三人體傷+財損, 不保超額責任險;或者2. 保較低額的第三人體傷+財損+高額的超額責任險.乘客體傷責任險, 必須駕駛有肇責, 且乘客對駕駛提起法律訴訟, 保險公司才依肇責比例賠償.其實第三人責任險的殘廢責任增額附加條款, 保費不高卻可增加保額. 有些狀況下, 殘廢會比死亡賠得更多.
遇到要理賠時擺出要錢就去提告,等判決書下來,再理賠.這樣的保險公司,無論你是肇事或是受害的一方,都會很不爽吧.新安東京在01被打槍最嚴重.在報廢FB,台壽保也不少噓聲.01最推的富邦,在報廢FB也出現不好的聲音.新光,國泰,第一產都有被說不好.順便問問:有沒有第三責任險,理賠主動又快速的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