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金融套路頻現:貸款變賣車 隱蔽收費藏畸高利率 | PTT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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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車金融套路頻現:貸款變賣車 隱蔽收費藏畸高利率

明明辦理的是抵押貸款最終卻變成了賣車、從高昂利息轉為“隱蔽”的強製收費、將事故車包裝成精品車再放貸……

隨著二手車市場的迅猛發展,二手車金融的滲透率在逐年提高。

不少人在看到超低首付、免息借款的宣傳語後紛紛選擇貸款買車,而有些急需用錢的車主在不清楚合約條款的情況下就匆匆簽下借款條約。

殊不知二手車金融市場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貓膩。

抵押貸款變賣車

《中國經營報》記者走訪中發現,在二手車金融市場中,存在融資租賃平台打著抵押貸款的幌子,實則騙取貸款人賣車的情況。

2017年底,家住安徽合肥的張先生,由於做生意資金周轉需要,在某融資租賃平台分銷商處申請了6.9萬元車輛抵押貸款。當時該分銷商向其提供了3萬元現金,要求等該融資租賃平台放款後再歸還,在此期間扣押其車輛作為擔保。次日張先生辦理貸款時,卻發現情況和分銷商所言大不相同。該融資租賃平台的工作人員拿出的融資租賃合約上寫明,把車輛“轉讓給”該融資租賃平台,並非此前商定的汽車抵押貸款。張先生所得貸款費用實為賣車所得,而每月月供實為使用汽車所付的租金。

隨即張先生決定終止貸款,但由於業務員一再承諾車仍是張先生的,不影響使用,加之車已經被分銷商扣下,又急需用錢,張先生最終還是簽了合約。

還款過程中,張先生資金出現問題,在逾期還款約7天后,該融資租賃平台在未給予任何告知的情況下將車拖走,並要求其歸還所有尾款,其中包含剩餘本金、全部利息和拖車費等或者前往門市填寫放棄該車輛的所有權。

記者在該融資租賃平台的APP和官網上,都沒有看到有關其融資租賃業務模式的介紹。而在有關該平台的介紹中,則明確說明該平台所提供的產品是一款汽車抵押貸款產品。

然而,融資租賃和汽車抵押貸款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位資深車抵貸從業人員告訴記者,在融資租賃模式下,車主一旦逾期,平台就有權將車輛收回並獲取全部車輛處置費用。“而在車抵貸業務,如果車主出現逾期,放貸企業到法院將車輛拍賣後所得的錢款,只有欠款歸放貸企業所有,剩餘欠款還是歸原車主。”記者從多位從事汽車抵押貸款的業務人員處獲悉,車抵貸業務多數情況下是車主逾期30天以上,貸款公司在提前告知的情況下才能收回車輛。

從利率超24%到強製收費

二手車金融行業中,除了將融資租賃產品包裝成車抵貸產品的情況外,還存在借款利率畸高、隱性收費等問題。

在某融資租賃公司貸款的朱先生,其合約顯示,加入保險貸款費用後的貸款總額為7.02萬元,借款利率為19.68%,借款周期為36期。與其他合約不同,該合約並未顯示朱先生的月供金額。通過朱先生的還款記錄,記者看到月還款金額為2597.45元。以此計算,朱先生的實際借款利率達33.2%。

發現還款越來越多的朱先生開始拒絕還款, 2018年與該融資租賃平台達成和解。記者從法院和解書中看到,朱先生原本欠平台的約5萬元借款在達成和解協議後更改為1.5萬元。

事實上,隨著行業的發展,自2017年以後二手車金融市場中的借款合約日趨規範,多數金融公司的貸款利率都滿足監管規定的貸款費率不得超過24%的要求。記者在其中一家二手車金融公司的借款合約中發現,合約顯示借款利率為8%至10.5%。在實際測算中,加上保險貸款、GPS貸款、平台費等費用後,其借款利率比合約顯示利率要高,從12%~20%不等。

在另一家公司的合約中,記者也發現了實際借款利率高於約定利率的情況。在李先生的合約裡,記者還看到在乙方應支付的費用裡有擔保手續費5335元、管理服務費5335元、服務費1710元及月租金3095.4元。李先生借款共約6.9萬元,刨除以上費用後,實際到账約5.7萬元,分24期還清。如果按照借款6.9萬元來算,張先生的借款利率僅為3.6%;如果按照實際的5.7萬元計算,借款利率為15.16%。

手續費成利潤點

上述從業人員告訴記者,二手車金融公司對外宣傳的低利息根本不能覆蓋成本,只能通過手續費等方式賺取費用,這些費用才是二手車金融的真正利潤點。

在李先生的合約中,記者看到其填寫的車型為2017款 MG6 20t 自動精英智聯版,而在李先生提供的購車合約中卻顯示車型為2017款 MG6 20t 自動豪華智聯版。記者在第三方網站看到,豪華版售價比精英版貴1萬左右。對此,銷售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因為審核不通過,只能在合約中填寫為價格較低的精英版。

上述從業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账,一般車抵貸最高借款額度是80%。以張先生的事件為例,其2017款 MG6 20t 自動精英智聯版的車輛轉讓款為6.9萬元,扣除手續費、擔保費和GPS等費用後,實際下款5.7萬元。記者在多個第三方網站看到,該車型價位在8.6萬元左右。而張先生的實際車型價格為9.6萬元。也就是說,上述融資租賃平台以不到六折的價格購買了張先生的車,再租給張先生。

在另一份合約中,記者看到一輛借款金額為14萬元的車,其中附加了平台費1.43萬元、GPS貸款1780元和保險貸款6900元,合計約2.3萬元。而其月供為5297.25元,分36期還清,合計利息為2.77萬元。一位車商告訴記者,刨除給保險的返現大約3000左右,以及給車商的約10%返點,該融資租賃公司這一單的利潤約為3.7萬元。

該車商告訴記者,此利潤值在業內屬於正常水準。如果該公司不把利潤做高,那車商自然會找別的金融機構做貸款,畢竟這一行的競爭很激烈。

此外,記者在探訪中發現,有車商所購車輛為事故車,但是卻包裝成精品車出售。由於消費者是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購買,因此車輛無法退換。這也是車商與貸款機構工作人員勾結常“玩”的把戲。貸款機構檢測人員在鑒定環節“放水”,貸款金額做高後給工作人員的返點也就增加。一些平台的各地方分部有時為了完成業績會采取此種手段來快速提高利潤。

不過某二手車平台創始人表示,二手車汽車金融公司多半將法律條款研究得十分透徹, “借款人” 在此類情況中想要僅憑合約內容維權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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