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今(4日)审《劳基法》修正案,立委质疑,现行法规有变形工时及责任制,弹性已足,且劳工低薪应用加薪解决而非加班,忧心加班费扣掉托婴费,劳工还倒赔。劳长林美珠回应,加班是必要的,雇主加班费成本太高,反而会让劳工失去赚加班费的机会。

立委林淑芬表示,劳工的生命价值,绝对不是只有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劳工生命意义在于让家人和生活可以维持,且拥有可以和家人在一起生活的空间,因此应让劳工有足够时间能维持社会人的状态,休息绝对有其必要,《劳基法》在1996年要纳入服务业时,就已经订制了很多弹性空间,包括用4周变形工时排除7休1,甚至还有责任制,哪里没给弹性。

林淑芬指出,现在政院提出的《劳基法》修法版本,把休息日加班做1给4,做5给8取消掉,当劳工休息日到立法院加班,小孩必须交给保母托婴,加班费扣掉临时托婴费,劳工搞不好要倒赔,企业经营的弹性,绝不能叫劳工全部买单。

立委张丽善表示,全台许多劳工薪水连3万元都不到,劳工应该是要加薪而非加班,难道要大家都来做功德,质疑林美珠没有体恤劳工,更痛批她总站在资方立场,已不适任劳长,忧心修法会变成政策杀人,因为修法拿了一把刀,叫劳资自己去协商,但台湾工会组织率不到10%,要怎么确保劳工权益。

林美珠表示,这阵子有劳工朋友向劳动不提到,虽然资方希望劳工加班,但做1给4的规定下,加班费必须多给,资方因此不愿让劳工加班,导致劳工收入减少,才希望透过修法让加班工时可以核实计算。劳动部当然希望劳工们可以加薪,但有时加班是必要的项目,劳工真的很辛苦,他们的贡献大家都看到了,会务实面对劳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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