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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被爆涉論文抄襲 教育部:校方須在4個月內完成調查

林智堅表示,未來如果再對他有不實抹黑指控,他一定提告捍衛名聲。(記者蔡彰盛攝)

林智堅表示,未來如果再對他有不實抹黑指控,他一定提告捍衛名聲。(記者蔡彰盛攝)

2022/07/05 17:11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爆料,新竹市長林智堅2008年在中華大學發表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同年6月竹科的期末報告書。教育部今回應說明相關規定表示,中華大學或台大如收到檢舉案,須於次日起4個月內,完成學校查處作業將結果呈報給教育部,如查證屬實而撤銷其學位,則須公告周知並告知教育部,因學位授予是大學的權限,教育部不會進行審查。

中華大學今發聲明指出,依照學校規定,只要收到檢舉,就將成立審議委員會,但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檢舉文件。台大也表示未收到檢舉。

林智堅則反擊是抹黑造謠,提出指導教授的簽名聲明,一一針對遭攻擊內容澄清,將透過法律杜絕抹黑,近日將按鈴提告。

教育部說明,有關學位論文的學術倫理案件疑義,教育部已訂有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學校應依該原則及學位授予法規定查處。

教育部表示,如學校收到具體檢舉及證據資料,應依處理原則第8條及校內學術倫理相關規定程序,於收件之次日起4個月內,完成學校查處作業,如教育部接獲具體檢舉案,則會函請學校依規定查處。

依處理原則,抄襲是指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

教育部說明,另依「學位授予法」規定,論文、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有造假、變造、抄襲、由他人代寫或其他舞弊情事,學校應撤銷其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的學位證書,學校依規定撤銷學位後,應通知當事人繳還該學位證書,並將撤銷及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專科學校、大學及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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