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23日將針對37死囚聲請死刑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批,憲法法庭的「法庭之友」制度是「廢死之友」,17份意見書中有14份支持廢死。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說,王鴻薇的說法錯誤百出、悖離事實,「為了政治操作而混淆是非,甚至操弄情緒,讓理性討論的空間被摧毀殆盡,這是最糟糕的政治人物。」
王婉諭表示,王鴻薇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憲法法庭的「法庭之友」制度,甚至抹黑參與「法庭之友」的團體,都是在為加害者說話,沒有為受害者發聲,把理想建立在受害者的痛苦之上,實在難以想像這些言論出自一個國會議員。
王婉諭指出,憲法法庭中所謂的「法庭之友」,根本就不是司法院指定的。任何機關團體、任何人,只要有想法都可以主動提出聲請,在憲法法庭上發表。明明國民黨黨團也有報名參與這次的「法庭之友」,難道王鴻薇不知道?她當然知道,只是她的目的不是對話與討論,而是透過貼標籤的抹黑,來獲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王婉諭也提到,上屆立法院修訂《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這些團體就一直站在她身旁,「他們為被害者家屬做的,絕對比整天浪費時間噴政治口水上的你,還要多上許多。」
---------民間死改會回應---------
憲法法庭於今年1月25日向社會大眾公告,於2月16日前可主動聲請為「法庭之友」,針對「死刑違憲」提出專業意見。如經許可,應於4月9日前提出意見書。
就此,社會大眾無論贊成或反對死刑,皆可依法聲請為「法庭之友」,其並非由憲法法庭指定。又基於廣納諫言的目的,憲法法庭亦不能「挑選」、僅許可「支持廢死者」為「法庭之友」。故相關報導或評論據此指出「大法官心證已成」云云,顯有誤會。
相反地,本次憲法法庭依職權「指定」的6位專家學者及2所鑑定機關中,正好呈現支持、反對各半的持平比例。因此,憲法法庭在本次指定提供意見的專家、鑑定人中,也無偏頗特定立場的問題。時避免增加憲法法庭的負擔,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在提出專業意見時,原則上應由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