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

本文作者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即日起在《報橘》開設個人專欄,與社群分享地方民代工作秘辛。以下文章談的就是吳韋達上任後處理過的「陳情案」,透明分享議員的工作範疇。(責任編輯:鄒家彥)

民眾:議員,有一些事情想要拜託你。
我:大哥,別說拜託,有什麼可以幫忙的?
民眾:是這樣的……

除了勤走地方、參與活動,了解民眾需求與聲音,還有一種方式是接到民眾反映,叫做「陳情」。

陳情一般被解讀為「由議員作為公部門與民眾的溝通橋樑」,然而對我而言,陳情不只是這樣,因為民眾關注的必然是與自身社會距離最近的親身事務,是我們一輩子都踏不進去的領域,更進一步,陳情更是議員研究議題的重要素材。

陳情案的處理,我們一定要排優先順序

在接受陳情案,我們大概建立一個簡易流程:
1)由團隊接案人進行訪談,確實且詳細記錄陳情資訊
2)排定優先順序:急迫性極高的案件,接案人不需經過開會,可逕行優先處理
3)定期內部會議,除了討論尋求解決方案,還將同屬性陳情併案,節省作業時間
4)若3未能有結論,接 4-1;若3有結論,接 4-2
4-1)接案人將會在與陳情人釐清更詳細的問題,在下次內部會議重新討論
4-2)接案人負責聯絡相關單位
5)接案人追蹤處理進度,並定期向陳情人回報
6)納入議題討論,期望能由政策面,用更廣的角度去阻止未來可能發生的問題

三個月協助 55 件陳情,但有些案子根本無法成立

團隊目前協助了55件陳情案,(其實還有很多隱形陳情案沒被計算),目前團隊約完成30個案件,但其中有5個案子是受理後,在一些原因下無法進行,好比查證後發現陳情與事實不符

例如在治安案件中,民眾感到自家周圍治安不佳,要求增加員警巡邏頻率,但調閱資料後,近三年該里有三件偷竊案,但無其他犯罪案件,在陳情人無法提供更詳細資訊下而終止。

而剩下的24個案件,也在持續進行中,之所以尚未完成大多是因為等待公部門的流程,例如上級簽核、上網公告招標、發包、施工及驗收等。

別小看小型修繕案件,有時候都需一個月以上的等待時間。等待期唯一能做的,就是團隊持續追蹤並向陳情人報告進度。

這三個月的陳情處理,團隊把陳情主要分成:交通、治安、衛生、社會關懷、公部門的行政缺失與政策建議等。

複雜的案子在與相關單位溝通之前,團隊事先蒐集相關資料,內部討論後決定如何進行,一方面提高完成機會,另一方面提升與公部門溝通效率,以避免公眾資源的浪費。

有些陳情案件,會被併案處理

陳情案件都是需要請教相關單位來解決。

舉些交通例子,交通路線的問題,可能受限於路口腹地太小而無法解決,紅綠燈的秒數調整,可能讓A路口更加順暢,卻造成B路口交通打結。

很多看似獨立的案件,卻極有可能彼此相關聯。

另一方面,將有關聯或者類似情形統整後,可以提高開會效率,一口氣請所有有關交通單位一同開會討論,不浪費彼此時間,也可避免權責不清。討論後,團隊還會與有關單位進行後續公文處理,甚至安排現場會勘。

什麼是隱藏的陳情案件

有些陳情案是沒有辦法列在案件當中,因為這些題目太大,並非小小個案處理。

例如南郭郡守官舍群火災一案,在火災發生後隔天,除了向消防單位反應現場問題,並跟關心文化的朋友,一同討論該案在文資延續問題。送文資提報單、災後記者會與無數場大大小小的會議,甚至在3月5號第一次臨時會,提問縣長能否更加關心彰化的歷史建築,縣長點頭同意。

這些沒被列入的案件,往往是團隊花最多時間與心力的。

陳情案件跟議題有什麼關係?這些題目很大,因此會由議題方式處理,我們可能會開記者會或進行議題研究,甚至以質詢的方式來完成。

你可能好奇為何不直接打電話請局處長下令處理就好,反倒要繞一大圈,先內部討論,接著直接聯絡負責的承辦人員,並與他們討論。

因為我相信唯有這樣,向最了解業務的承辦人員請益,以漸進的方式來進行,才能讓團隊的每一個人更加成長,也提升對彰化發展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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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時代力量議員吳韋達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就職三個月 陳情〉〈就職三個月 陳情 下篇〉。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