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球戰爭10-2】MOD自組頻道鬆綁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提2大論述、5大訴求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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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戰爭10-2】MOD自組頻道鬆綁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提2大論述、5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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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球戰爭10-2】MOD自組頻道鬆綁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提2大論述、5大訴求

匯流新聞網記者王佐銘、紀沈廷/台北報導

自從NCC確定讓中華電信MOD擁有自組頻道權利後,對於台灣影視服務產業的衝擊超乎外界想像,而最首當其衝的當屬有線電視;但擁有200萬用戶數的MOD能自組頻道,而有線電視卻受到重重管制,究竟有線電視對於NCC同意讓MOD自組頻道有什麼樣的看法?有線電視又有什麼樣的應對方式呢?《CNEWS匯流新聞網》特別訪問了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理事長彭淑芬,針對此次NCC開放自組頻道的相關看法及回應。

CBIT的2大論述

CBIT已於今年四月對NCC提出行政訴訟,而這當中的關鍵點就在於今年1月23號NCC核准中華電信MOD能自組頻道,因NCC認為「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中,僅規定中華電信不得「干預」頻道組合,並未禁止中華電信另組收視服務套餐,因此鬆綁法規。

但彭淑芬表示,即使經過高達73次的委員會議報告,但NCC並沒有講出一個比較嚴謹的論述,甚至推翻第73次委員會議紀錄中「營運模式之調整:頻道、節目等之實際經營,應交予各營運商自行管理及推動,中華電信公司不得直接或委託經營頻道」的決議,目前NCC並沒有對此有等量的論述。

彭淑芬以百貨公司為例,一間百貨公司邀請各家品牌進駐,應該不太可能在專櫃的旁邊再放一個百貨公司自己的品牌,跟自己邀請來的品牌做競爭,當業者本身已經擁有自營專櫃去跟其他廠商相互競爭,卻又想擁有其他權利,這讓彭淑芬認為這有利害衝突的關係,這也是CBIT控訴NCC的第一個論點。

而NCC強調法規上面並沒有說到MOD不能自組頻道,但彭淑芬解釋這些條款是10年前的法規,當時並沒有設想到這麼遙遠的事情,她認為這是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舉重以明輕」,彭淑芬表示都已經將法規訂的這麼嚴,輕的都已經不能做了,更何況是影響這麼大的事情,這是CBIT控訴NCC的第二個論點。

有不少人認為NCC截至目前為止的說法都有點過於牽強,尤其NCC先前曾提到MOD並沒有自營頻道,所以不算媒體,但有線電視也沒有經營頻道,卻被認定為是媒體,難道是否為媒體的判定標準不在於經營頻道?彭淑芬認為這個決議是有可議之處。

那能讓有線電視鬆綁嗎?

既然為MOD鬆綁有爭議,那是不是有可能也讓有線電視的法規鬆綁,讓大家在同一條線上共同競爭?有不少學者表示為什麼對有線電視綁得這麼緊,彭淑芬表示有線電視就連排頻權都沒有,她提到前陣子發生的斷訊事件,彭淑芬解釋有線電視對於頻道的上下架都需要NCC核准,但中華電信卻不需要,這代表的是有線電視沒有一項是能擁有自主權利,但已經不少國家是將有線電視、IPTV、OTT TV齊一管制,而非單獨管制,也因此彭淑芬建議應放寬管制。

彭淑芬提到,對於MOD自組頻道,她擔心最有影響的當屬新聞頻道,屆時有線電視的新聞頻道與MOD套餐中的新聞頻道將無所異,更可能發生削價競爭的情況,加上政府的資源、交叉補貼,這都是有線業者無法與之比拚的關鍵。

整體環境對產業並不友善

綜觀以上,其實不難發現NCC對於中華電MOD及有線電視之間在規定上的強弱是有明顯落差的,當然,過去的法規畢竟要符合當時的環境,但隨著時代變遷及科技的進步,法規勢必也得與時俱進,才能讓台灣影視服務這個大環境能有所進步,而彭淑芬也解釋,其實CBIT真正想要的只是一個「公平競爭」,並沒有奢求要主管機關給有線業者所謂的特別待遇,但當遇上了各種不公平條款的而失去競爭力的時候,有線電視業者其實是無招架之力的。

彭淑芬坦言,她認為MOD本質上仍是有線電視,但不同的是對方卻不如真正有線電視業者受到各種限制,加上中華電信的資金投入,兩方相較下,這儼然成了不公平競爭,這讓有線電視業者只能做困獸之鬥,而她也認為台灣現在存在著產業政策,對像是他們這樣的民間業來說是不利的,並沒有營造對產業友善的環境。

CBIT的五大訴求

那麼即使整體大環境不利於有線電視,那麼是否有機會從法規鬆綁這個目標上下手呢?有線電視業者希望有哪些規定可以開放呢?

彭淑芬首先提到,有線電視在經營上被「不得逾全區1/3市占率」的法規給綁住,但試想,當有線電視業者這麼努力的開拓市場,但只要做到了1/3的時候就得停下,她以台北市為例,若台北市的人口數為300萬,但只要有線電視的用戶數達到100萬時就得停下,但彭淑芬認為這不是市場經濟,而是管制經濟,但是當市場已經能自由競爭,為什麼市占率這件事還是需要被列管?

緊接著,彭淑芬提到有關營業區的「區域限制」;在「有線電視廣播法」在一開始制定的時候,當時認為有線電視屬於區域性媒體,又有最低經濟規模的要求,所以當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審酌行政區域、自然地理環境、人文分布、經濟效益」,並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針對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進行劃分與調整。所以從確定施行以來,台灣有線電視的經營區就被劃分,並始終維持為51區,而且每一區都受到價格管制,也就是說目前有線電視業者的經營範圍仍被控制在一個範圍內,而非像中華電MOD那樣是能經營全台灣。

即使有專家建議,有線電視業者也能像中華電信一樣經營寬頻上網,藉此開發新的業務範圍,但以台北市為例,只要出了台北市,就不能再經營了,因為經營地區被限制住,但MOD並沒有這樣的限制,試問有線電視要如何與之競爭?

再來是「黨政軍條款」,彭淑芬表示政府能投資超過35%以上的資金在中華電信上,但礙於條款,有線電視卻沒有辦法在公開市場上進行募資,因為一旦這樣做就觸犯了黨政軍條款,光是募資能力就無法與中華電信差上一大截,彭淑芬認為有線電視無論在資金上的活絡、招募股東的靈活性,甚至有財團想投資都無法,因為被黨政軍條款給約束著,這在現今的社會其實非常難以想像。

除此之外,還有每年只准降不準漲的「費率管制」,彭淑芬提到,在台灣什麼都漲的年代,有線電視是少數幾個不漲反降的產業;最後則是「排頻權」,有線電視要將頻道上下架,都需要經過NCC的核准;彭淑芬認為光是被這五個關鍵點給綁住,有線電視就幾乎無法與MOD做齊頭式的競爭,彭淑芬也坦言現階段真的束手無策。

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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