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去年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憲法法庭召開釋憲審查說明會後,認定監察院沒有法律違憲審查權,也不符合大法官審理要件辦法,決議不受理監察院的釋憲聲請。

聲請案是因《不當黨產條例》實施後,去年3月監委仉桂美、劉德勳提案,經全體監委同意後認為該條例「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正義不會因而實現」,監院的糾正或彈劾權也無法解決問題,因此以機關名義聲請釋憲。

湯德宗等5位大法官對於大法官會議不受理監院的釋憲聲請,提出不同意見書,湯德宗等5人重話批評「大法官會議應開大門、走大路,以平常心受理黨產案釋憲聲請,才是確保司法尊嚴的絕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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