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工費用明細(新台幣):

雇主每月基本支付給印尼看護的費用:

17,500(月薪)+2,333(加班4天)-295(健保)=19,538 

雇主每月基本支出費用:

17,500(月薪)+2,333(加班4天)+955(健保)+2000(每月)=22,788 

項次

項目

費用說明

雇主支付

外勞支付

1

基本薪資

每月基本工資17,500

17,500

0

2

週日加班費

17,500/30=583(每天)

583*4=2,333 (每月)

2,333

0

3

健保費

投保薪資20,008

955

295

4

就業安定費

每3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

2,000

0

5

食宿費

雇主提供住宿、三餐

2,500~4,000不等

6

回程機票

依勞動契約規定

7,500~10,000不等

7

服務費

第一年1800/

第二年1700/

第三年1500/

0

1,800~1,500

8

體檢費

入境檢、

61830個月各1

0

1,800~2,500

9

居留證

每年一次

0

1,000

10

意外險

保額為NT30萬以上/每年

700~1,000

0

 

特別說明:

一、法令:

1.外籍看護屬於個人服務業,不適用於勞動基準法,但其勞動契約比照勞基法條款施行。

二、保險:

1.外籍看護須投保健保,無須投保勞保。

2.勞動契約載明,雇主須為外籍看護工投保「30萬意外保險」。(辦理時要攜帶:居留證、護照、健保卡。)

三、特休假:

1.外籍看護工作「滿2年」給付特別休假7天,滿第三年加給7天。

2.特休天數試數:可連結  http://labor.kcg.gov.tw/Calculate01.aspx?appname=Calculate01

3.法令說明:未休完天數應核算薪資(每日$528)給外勞,以免外勞向勞工局投訴。

四、就業安定費:

1.就業安定費於外勞入境日隔天開始計算。

2.就業安定費為每「三個月」繳一次,未滿一個月以日(每日$67)計算。

3.帳單寄發時間:每年5/20(1~3月)、8/20(4~6月)、11/20(7~9月)、2/20(10~12月)前寄出繳款單。

4.繳款截止時間:每期於次季第2個月25日前(5/25、8/25、11/25、2/25)繳納,可以寬限30日。超過寬限期限每逾一日加徵1%滯納金。

5.繳款明細查詢:可連結勞動力發展署   http://feeqry.wda.gov.tw/feeweb/login.jsp  查詢。

6.繳款機構:四大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或申請自動扣繳 https://www.b2bank.com.tw/b2bank/evta/evta_auth/apply.jsp

7.未收到繳款單:請連絡(02)8995-6000、(02)8590-2370專線辦理補發。

8.雇主經廢止許可後,自許可日起無需繳交就業安定費

五、銀行開戶:

1.外勞開戶:請攜帶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健保卡、印章(中文)、外勞(本人要去)。

六、薪資:

1.發放基準日:原則上為外勞報到次月的隔日.。

2.薪資表:發放薪資時,要有「外勞簽名」,由雇主妥善保存(外勞離境時以利結清雙方金錢關係)。

3.外籍看護的扣繳義務人非屬雇主,故不可預扣外勞的所得稅。

七、外勞期滿離境前:

1.先至稅務機關辦理完稅。

2.預扣的稅款及存款結清,請交給仲介於機場離境時交付給外勞。

3.可查詢電信業者查詢有關國際費用,以免外勞回國後無法追回。

八、來回機票:

1.來台灣時:由外勞自付。

2.回程時:勞動契約載明「三年期滿」由雇主支付。

3.送機、行李超重費用由外勞自付。

七、中途解約:

1.雇主因素:如被照顧人身體復原、或死亡等,雇主需支付外勞回程機票。

2.外勞因素:回程機票由外勞自付。

八、轉出:

1.雇主因素:需支付食宿費到外勞由第三方雇主承接。

2.外勞因素:自付食宿費。

3.轉出期限:二個月,可延長二個月。期限到未有新雇主承接,需依法出境。

4.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如不需要外勞繼續工作時,建議雙方同意並簽署切結書。

九、所得稅申報:

1.非居住者:採「就源扣繳」,指當年度居留未滿183天,離境前辦理就源扣繳申報個人所得稅。

2.居住者,採「結算申報」:指當年度居留合計滿183天,則於次年5/1~5/31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若次年5/1前離境,需提前申報綜合所得稅。

3.就源扣繳基準額:基本工資(20,008)*1.5=30,012

4.就源扣繳率:支付外勞薪資「小於或等於」30,012,則扣繳外勞的薪資6%;「大於」30,012,則扣繳外勞的薪資18%。

5.結算申報:總所得減免稅額、扣除額後,依據課稅級距採「累進稅率」計算。

7.申報機關:居留地的稅務機關。

8.外勞因故回國會在返臺時,需注意當年度是否已居留合計滿183天。

十、簽約說明:

1.建議尋找合法無違規的仲介,且評鑑為至少為B級以上,這關係到服務品質喔!也是對雇主的保障!

2.交給仲介的重要資料,可加註「僅供外籍看護工申辦使用」的字樣。

3.有特別要求的部份,雙方同意後,應在合約上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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