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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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本词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参与编辑并审核 。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2006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前身为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负责辖区总面积 1098平方公里范围内40余万常住人口一审案件的审理。现有职能部门27个,在编干警10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0.2%,其中硕士研究生14人。
中文名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区    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
邮政编码
110121
联系电话
024-89862770
成立时间
2006-10-01
院长姓名
侯献生

法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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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2006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前身是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座落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6号。负责辖区总面积 1098平方公里范围内40余万常住人口一审案件的审理。现有职能部门27个,在编干警10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0.2%,其中硕士研究生14人。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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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现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少年法庭、行政庭、审监庭、环保法庭、小额速裁庭、诉讼调解中心、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法警队、办公室、案件督查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书记官管理办公室、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等机构24个,另有虎石台法庭、尹家法庭、清水台法庭3个派出法庭。

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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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原沈阳市新城子区)地处辽宁省省会沈阳市北大门,是沈阳市经济发展的桥头堡,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第四个国家级经济行政区,现已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开放试验区、产业创新先导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和谐社会共建先行区和全面振兴重要增长区,区内有沈煤集团、辉山集团、蒙牛乳业、燕京啤酒、中纺粮油、亚泰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200余家,年财政收入近40亿元。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负责辖区14个街道、总面积 1098平方公里范围内40余万常住人口一审案件的审理,现有内设机构24个,派出法庭3个,全院中央政法编112人,实有干警108人。近年来, 该院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全区工作重点,不断满足辖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近三年,该院平均年受案近万件,年结案率95%以上,服判息诉率91%以上,改发率均低于2%,审判业绩考核始终位居沈阳市法院系统前列,连年被沈阳中院授予全市“优秀人民法院”并记集体三等功。 2011年被沈阳市委政法委评为“百岗创优”优胜单位。 2012年被辽宁高法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被沈阳市纪委等单位评为“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近年来,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切实把人民法院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侯献生介绍说,“针对辖区重点工程项目多、工矿企业多、经济纠纷多等特点,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对新区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招商引资、拆迁补偿、农民工工资、商品房买卖、民间高息借贷等特殊敏感案件,无不突出‘服务’二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 围绕服务新区发展大局,该院重点开展了“一庭、两包、四进、四联系”为特色的司法便民利民专项服务活动,要求全体法官工作下沉到最基层,走进街道社区、走访企业项目,延伸服务到最前沿,了解司法需求,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减少纠纷发生。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优化发展空间,扩大区域影响,提升新区城市形象。 该院虎石台法庭在到辖区某大型建设集团走访时了解到,该企业3000余万元招投标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因额外条款与对方产生争议合同中止履行,法院5次到企业现场开庭调解,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从法律的角度陈述双方违约的利弊。在法庭协助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合同得以顺利履行。辖区某大型畜禽有限公司下设14家分公司,一线员工近万人,员工社会保险应由单位缴纳部分,多年来该企业均以打入个人工资卡的形式向员工发放。在走访企业时,该院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及时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企业迅速做出合理处置,规范了员工社会保险的统一缴纳,避免了一起劳动保险集团诉讼纠纷案的发生。 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是人民法院肩负的职责和使命,该院一方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抢劫、强奸、盗窃、集资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另一方面是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推进“一庭、两包、四进、四联系”活动,将司法惠民辐射到全区的每一个单位和每一户居民。将法制宣传、答疑解惑和意见征询的工作做到案、做到人、做到心,为百姓提供贴心服务,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官的温暖和法律的温情。同时,着重做好劳动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等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大、情绪对立严重案件的协调工作。司法便民利民,妥善化解群众纠纷。2014年 3月12日,春寒料峭,该院尹家法庭的法官们驾驶巡回审判车来到烟台村,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64岁的王老汉以继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为由起诉三个继子女给付赡养费。法官们考虑到原告行动不便,居住偏远,且当地农村类似情况较多的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扩大法律宣传的目的,决定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庭前,针对原、被告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低的情况,审判长对王老汉进行了相关的法律释明和诉讼引导,指导其正确行使权利,为了更好地做好村民矛盾化解工作,村委会等相关人员旁听了庭审。 “我院大力强化便民诉讼措施,提高基层法庭巡回审判案件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便更好地使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侯献生院长介绍说。工作中,沈北新区法院创新便民诉讼措施,提供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在立案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上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完善和细化了服务流程,形成了咨询、立案、收费“一站式”服务模式;从窗口服务方式,到判前诉讼指导均落实了常规化的服务措施;建立了上门立案、预约立案、远程立案机制。提高诉讼效率,简化审判程序,三年来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占民事案件85%以上,降低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2013年,沈北新区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意见》,利用快捷便利的诉讼程序年结案 711 件,调解率达到57.5% ,服判息诉率达到100%,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全年开展巡回审判14次,上门立案147件,邮寄立案17件,扎实推进了非工作日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多元化立案工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外地当事人和老弱病残当事人诉讼。坚持“质量第一” 确保司法公正在审判工作中,沈北新区法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克服案多人少的沉重压力,不畏艰辛,奋力拼搏,圆满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三年来,当事人服判率为91.3%,上诉案件改发率保持在2%以下,保证了办案质量始终位居市法院系统前列。据了解,沈北新区法院在沈阳市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重新制定了《审判质量和工作业绩考评办法》,对审判运行态势全面监控管理,实行扎口结案等节点监控,梳理查找审判执行工作管理盲点,强化审限意识,加强节点管理,对立案、庭审、宣判、送达等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监督,切实杜绝超审限现象的发生;设立案件监督评查办公室,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加大案件评查范围,严格案件评查标准,建立评查案件月通报季分析制度,重点对发改案件、立案信访案件等进行督察,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评定为差错案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完善质效评估通报机制,并突出质效数据的导向作用,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切实提高干警质效意识。201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民事审判管理的暂行意见》,确定了民事审判季度例会制度和民事案件抽查制度,对扎口结案、审限管理和考核反馈等9个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全面开展了 “三评查”活动,对每月审结的案件逐件评查,重点评查信访案件、敏感案件,共评查案件5556件,评查法律文书3011件,评查庭审13次,通过院长发现程序提起了9件再审案件。一线干警审判实践业务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与此同时,沈北新区法院着重在制度的创新落实上下工夫,贴进该院实际,本着全程量化、管严考实的原则,制定了《沈北新区法院综合考评办法》。该办法运行以来,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如一审案件发改率为1.73%,一审陪审率为95.8%。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工作实施“四定”方案,共清结29 件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保持了三年以上未结案件零记录。公正指标、效率指标和效果指标均有所提升,审判质效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注重队伍建设 强化司法廉洁抓队伍建设,在沈北新区法院首先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院干警以自主学习、座谈交流等方式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统一了思想认识,以雷锋纪念日、党员义务奉献日、五四青年节及庆七一为契机,开展系列党建活动,是沈阳市惟一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为实地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的基层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也是沈北新区法院的一大特色。全院77名党员分别划入为18个党支部,支部建在庭上,庭庭均有党支部,党员干警成为执法办案的模范和勤廉兼优的标兵。该院还完善了司法队伍管理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体系的指挥棒作用,在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激发干警的战斗力和积极性,杜绝人浮于事现象的存在。完善用人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审判质效评估数据、重大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廉政勤政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干部选任机制。在加强和提升队伍司法能力方面,该院组织法官年度续职培训,开观摩庭、示范庭,举办文书评比、业务练兵,邀请上级法院审判专家和吉大、辽大法学教授来院开办新颁法律专题讲座,选派业务骨干前往优秀法院学习考察。法官业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沈北新区法院还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经常性组织法官收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院长结合十八大报告相关精神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相关材料并撰写体会文章;结合省高院开展的五项教育,邀请国学讲师讲授“经典与人生”专题讲座;建立和完善廉政文化长廊;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回访。2012年被辽宁高法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3年3月被市纪委等单位评为“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 多年来干警违法违纪为零。落实阳光司法 提升司法公信为了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沈北新区法院广泛接受外部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主动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每年两次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遇重大案件及时汇报和沟通,认真听取和落实意见;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来院旁听庭审,代表、委员参与强制执行等活动120余人次;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00多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率达到了90%以上;人大代表督办的案件全部办复。沈北新区法院积极创新接受监督方式,聘请了2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特约监督员,拓宽了监督渠道,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同时,沈北新区法院积极落实司法公开,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六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司法与社会沟通的平台,通过官网、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及时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利用该数字化法庭将开展庭审直播、今日开庭等工作,为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工作提供了崭新的平台。通过已经开通的沈北新区法院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平台等现代通讯手段,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和建议。沈北新区法院努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增加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上直播数量,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拓宽和畅通接受监督渠道,以监督促公正,全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所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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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平均每年受案近万件,年结案率95%以上,服判息诉率91%以上,改发率均低于2%,审判业绩考核始终位居沈阳市法院系统前列,连年被沈阳中院授予全市“优秀人民法院”并记集体三等功,多次被省政法委、省市法院授予“优秀法院”、“人民满意法院”和“人民满意的政标兵法单位”称号,并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2008年2月2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人民法院报》、《辽宁日报》、《辽宁法制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对该院工作予以典型报道。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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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