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財報坑殺投資人 智盛全球董座重判

民國一百年登錄興櫃的智盛全球公司董事長朱兆杰、副董劉秀鳳,被控違反證交法,法官認為被告透過境外帳戶虛構進貨、製作不實財報,不但讓公司損失超過五億元,更讓投資大眾血本無歸,判處劉秀鳳九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六千萬;朱兆杰則判刑八年、併科罰金五千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原智盛全球公司董事長劉秀鳳,在九十八年合併富景科技,由朱兆杰擔任董事長,劉秀鳳則改任副董,九十九年補辦公開發行,一百年登錄興櫃。由於生產光濾波片的智盛屬於夕陽產業,前景不看好,加上業績慘虧,被告二人挪用公司資金美化帳面,墊高營收與獲利,先由被告劉秀鳳到香港等地取得境外公司帳戶,再虛構進貨事項,製作不實財務報告,還辦理假出貨,嚴重影響投資人判斷。

被告劉秀鳳用網路銀行將匯出的貨款,轉匯給某公司,再用網路銀行將錢又匯回智盛,以循環操作金流方式,接續沖銷智盛對境外公司的應付帳款以及應收帳款,達成表面上獲利維持穩定,又能順利募得融資兼逃避稽核的目的。法官也查出實際上淨匯出五億多元,是虛偽交易,卻讓公司受到重大損害,事後智盛因本業經營不佳,最後因週轉不靈,無法償還銀行聯貸本金,此部分另涉銀行法案件,仍由新竹地檢署偵辦當中。

而智盛公司於一百零二年三月停止興櫃買賣,今年二月停止公開發行。被告二人到案後矢口否認犯案,法官認為被告具有高深學識,受投資大眾付託,具有社會責任,卻以非法財務粉飾,嚴重誤導投資大眾,導致徹底血本無歸;法官認被告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判處兩人九年和八年不等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