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lovemami : 3-3.1 因高雄板屬地方性討論板,因此新聞內容需與 05/02 13:22
本篇提到丁丁任職於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在高雄市府內辦公室的行為
難道高雄市府官員在高雄市做的事情與高雄市或高雄人無關?
推 stratege : 案發地點不就在高雄市新聞局辦公室 05/02 13:28
→ a13471 : 當年前板主就說這是個人花邊 呵呵 05/02 13:37
推 ilovemami : 這是前板主立的呀 但他寫在板規裡面 我就要告知 05/02 13:39
我先釐清一下 OOO在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2樓)
幹的事情上新聞 板主認為有沒有高雄點?
如果沒高雄點 不論誰在市府內做什麼壞事寫成新聞都不能貼在高雄板?
推 wingthink : 我記得是因為當時某人個人花邊新聞太多才導致前板主 05/02 13:42
→ wingthink : 這樣規定? 05/02 13:42
→ a13471 : 辦公室打炮被彈劾懲戒也算個人花邊啦 呵呵 05/02 13:44
推 ilovemami : 板規我是不喜歡 但它存在 如果有人檢舉的話我要受 05/02 13:45
→ ilovemami : 理 所以我只能在被檢舉之前示意一下:-( 05/02 13:45
對 你絕對要受理 板規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你怎麼解釋或認定3-3.1
推 wingthink : 3-3.1就要跟3-3一起看,你覺得跟在地生活、市政有關 05/02 13:55
→ wingthink : 係嗎? 05/02 13:55
推 StarLeauge : 花媽愛將才幹過人,又一個殞落 05/02 14:03
推 ChangHash : 我也覺得違反3-3或3-3.1 去八卦發吧 05/02 14:06
推 StarLeauge : 這樣還沒高雄點?難道又要看顏色決定? 05/02 14:07
推 ilovemami : 我一開始有點遊走在邊緣,但是我也覺得PO補充的有 05/02 14:08
推 ilovemami : 道理,所以如果被檢舉做成裁判書的話我大概會說: 05/02 14:09
→ ilovemami : 如果高雄市政府人員非法亂紀,且在任期內非任期之 05/02 14:09
→ ilovemami : 外,應屬市政新聞,應受公評純粹就適法以及構成要 05/02 14:09
→ ilovemami : 件來看,無構成小館要件不處分吧。 05/02 14:09
推 wingthink : 我覺得板主可以發一篇說明一下,讓大家確定標準怎麼 05/02 14:09
→ wingthink : 抓 05/02 14:09
推 ChangHash : 這新聞絕對有高雄點 但無關市政或在地生活 05/02 14:11
推 ilovemami : 小館多打的,我今天手機怪怪的。那我立場先放這邊 05/02 14:11
→ ilovemami : 了,還是受理檢舉,畢竟這是推文表示不是書面裁判 05/02 14:11
→ ilovemami : 書,但我還是會用上列陳述意見做裁判。 05/02 14:11
推 noChance : 當我看到這新聞就猜到這ID在暖身了,辛苦版主 05/02 14:14
推 karta1465630: 才幹過人 厲害 05/02 14:16
推 ilovemami : 我沒什麼政治立場,就算有我也不能帶入判決,這樣 05/02 14:17
→ ilovemami : 的新聞雖然是個人周邊,但就新聞內容當事人實屬時 05/02 14:17
推 ilovemami : 任市政官員,牽扯影響不良,我不能因為這篇新聞「 05/02 14:18
→ ilovemami : 可能」會讓高雄本地的聲譽受影響而禁止大家討論, 05/02 14:18
→ ilovemami : 那我就是小熊維尼了,這是我的個人立場,另外就個 05/02 14:18
→ ilovemami : 案而言,確實也有理由說明這篇新聞沒有違反新聞相 05/02 14:18
→ ilovemami : 關規定,我之前有對花邊新聞做出裁判的是四叉貓的 05/02 14:18
→ ilovemami : 高雄遊,但我很抱歉我沒辦法給出什麼能講什麼不能 05/02 14:18
→ ilovemami : 講,因為這邊還是適用成文法,沒有不成文的規定跟 05/02 14:18
→ ilovemami : 習慣,一切還是以板規跟雙方說詞考慮才能針對個別 05/02 14:18
→ ilovemami : 案件做個別處理@@ 05/02 14:18
推 ChangHash : 丁先生會幹砲就是會幹砲 和在哪裡幹無關 只是剛好 05/02 14:25
→ ChangHash : 發生在高雄市政府 新聞內容也沒有提到任何和市政或 05/02 14:25
→ ChangHash : 在地生活有關的新聞點 難道有政府人士在高雄市政府 05/02 14:25
→ ChangHash : 幹砲就算有關高雄市政嗎?如果你說丁先生幹砲影響 05/02 14:25
→ ChangHash : 市政執行不良 有直接的關係還是證據嗎?說不定他幹 05/02 14:25
→ ChangHash : 完砲對市政更有幫助咧XD 05/02 14:25
太精闢了 說不定他幹完砲對市政更有幫助咧
我分不清你是不是反串了
推 Pravda : 高雄市政府出產的官員一向都是威名遠播 05/02 14:25
推 smfy : 只是剛好他是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和高雄市政無關XD 05/02 14:26
推 ilovemami : 他是市政人員,在市政機構發生緋聞,這就是自由心 05/02 14:40
→ ilovemami : 證的地方了,但這件事又是事後文,不過這件新聞的 05/02 14:40
→ ilovemami : 大前提也是發生在當時的時空背景,因為有很多模糊 05/02 14:40
→ ilovemami : 空間,也沒什麼積極證據能說他就不是市政人員,無 05/02 14:40
→ ilovemami : 關市政影響,那用無罪推定只能說這件沒違規,但我 05/02 14:40
→ ilovemami : 不認為原PO繼續用這種積極跟煽動性的言論有所幫助 05/02 14:40
我這篇講的哪一句不是事實 ?
跟煽動性言論有什麼關係 到底?
→ ilovemami : ,搞不好當事人看到覺得被羞辱了,他會直接提起妨 05/02 14:40
→ ilovemami : 礙名譽讓你跑跑法院,或是有其他板友覺得用詞太過 05/02 14:40
推 ilovemami : 偏激影響閱讀品質,所以新聞部份沒問題,但我說真 05/02 14:41
哪裡偏激 還請板主不嫌麻煩提供指點
→ ilovemami : 的是我我會改一下心得內文跟回文編輯文章的內容。 05/02 14:41
推 tingstart : 不知道幫市府打掃的阿姨有沒有聞到怪怪的味道 05/02 14:44
推 botbotbot : 大家直接說明好了,這版不歡迎綠色執政負面形象 05/02 14:45
推 ChangHash : 板主你都說"緋聞"了 不就是3.3-1的板規嗎? 05/02 14:47
→ ChangHash : 如果是無罪推定 那更無關市政了對吧? 05/02 14:47
→ ChangHash : 原來幹砲算用詞偏激 我同意原PO修正推文變交媾XDDD 05/02 14:48
推 ilovemami : 3-3.1是3-3的子法 如果我認為3-3沒問題的話,我不 05/02 14:50
→ ilovemami : 覺得3-3.1會構成,但要問立法原因的話可能要去信問 05/02 14:50
→ ilovemami : 一下前板主的看法 05/02 14:50
推 tingstart : 在高雄打炮不算在地生活? 05/02 14:50
推 ChangHash : 不是吧 你都無罪推定so無關市政了 怎會沒違反3.3? 05/02 14:51
推 StarLeauge : 他是政務官,不是一般的公務人員 05/02 14:54
→ StarLeauge : 原po也只是事實陳述,又沒加油添醋,不用顧慮 05/02 14:55
推 StarLeauge : 前幫板主都卸任,不在其位不謀其政,這也要問他? 05/02 14:56
→ StarLeauge : 還要現任板主幹嘛,難道高雄板還有資政? 05/02 14:56
推 drunk0102 : 這種東西真的很模糊 雖然他做的事本身不關高雄 可是 05/02 14:57
→ drunk0102 : 他是市府人員 又剛好在市府內做愛XD 05/02 14:57
推 ChangHash : 市府是地點 做愛是行為 但市府+做愛≠市政吧?XD 05/02 15:00
→ ChangHash : 我還比較同意在高雄打砲屬於在地生活XDDD 05/02 15:00
推 wingthink : 我覺得現任板主決定就好了。這樣也方便他們那群發新 05/02 15:02
→ wingthink : 聞 05/02 15:02
推 gmoz : 有沒有高雄點要看顏色 懂? 05/02 15:05
推 chillybreeze: 明明是政治新聞,為何我看推文看到笑出來 05/02 15:06
推 ilovemami : 3-3是罰則 無罪推定 這篇合乎新聞規範 所以沒構成 05/02 15:07
推 ilovemami : 3-3呀 05/02 15:08
推 Qidu : 羨慕 05/02 15:09
推 ilovemami : 你們都是我的資政呀 05/02 15:11
推 lordwill : 在高雄打炮 北部人不要太羨慕 05/02 15:11
推 CrowChes : 笑死 這個版真的有趣 05/02 15:12
推 wennythepooh: 這篇新聞黏黏的 05/02 15:17
推 ilovemami : 你可不可以不要把幹砲這兩個字mark起來然後說更有 05/02 15:20
推 ilovemami : 幫助啊 這邊也有不同性別的閱讀者 尊重好嗎 05/02 15:20
尊重阿 問題在於這話不是我講的 我只是複製貼上把它變個顏色
事主不是我 怎麼我公雞變飼主 那我把顏色去掉 留下板友原汁原味的評論
推 ChangHash : 3-3只是罰則?罰則是3-3的最後一句吧? 05/02 15:20
→ ChangHash : 「發佈[新聞]須與高雄在地生活有關,即無關市政/在 05/02 15:20
→ ChangHash : 地生活相關的新聞禁止發佈,違者刪文並警告處理。 05/02 15:20
→ ChangHash : 」這是3-3全文 05/02 15:20
→ ChangHash : 所以丁先生在任職高雄市新聞局期間發生交媾的新聞 05/02 15:20
→ ChangHash : 和市政或在地生活有關? 05/02 15:20
→ ChangHash : 我覺得板主說沒違反3-3真的很怪 板主是因為有罪推 05/02 15:20
→ ChangHash : 定有關市政 才會符合3-3吧? 05/02 15:20
→ ChangHash : 文 05/02 15:20
→ ChangHash : 板主說符合3-3 不覺得3-3.1會構成? 05/02 15:20
→ ChangHash : 我拿1-4和1-4.1提問 如果發文符合1-4 但違反1-4.1 05/02 15:20
→ ChangHash : 要不要刪除並警告? 05/02 15:20
→ ChangHash : 我沒有要找麻煩的意思 大家理性討論 05/02 15:20
推 ilovemami : 我知道你沒有要找麻煩 我自己也很喜歡跟別人討論這 05/02 15:29
→ ilovemami : 種規則問題 不過我的出發點是 該當事人是時任高雄 05/02 15:29
→ ilovemami : 市政府之官員 其行為舉止應當受民眾公評 因此屬於 05/02 15:29
→ ilovemami : 市政政治評論 05/02 15:29
推 ChangHash : 如果市府官員行為都可受公評 那拿掉3-3比較好吧? 05/02 15:32
推 ilovemami : 我有慢慢在整理板規了 但我想要等檢舉區這次到爆文 05/02 15:37
推 ilovemami : 在把有疑慮的一次整理好 這次的我會當成一個方向來 05/02 15:37
推 ilovemami : 修改@@ 因為要修的東西滿多的 05/02 15:37
推 wingthink : 板主加油! 05/02 15:48
推 ChangHash : 主條文和子條文判定也要講清楚 不應該矛盾 辛苦了 05/02 15:49
推 ilovemami : 不會 規劃不好是我的問題@@ 05/02 15:50
※ 編輯: a7619282 (39.10.32.139 臺灣), 05/02/2023 16:18:18
推 dsfrf : 才幹過人 05/02 16:52
推 lumeat : 哇!一樓護航不成還要硬拗喔 05/02 16:59
推 blue1234 : 他任職於高雄市府職務時在高雄市府的某處跟女性發 05/02 17:02
→ blue1234 : 生性行為當屬高雄板事務吧? 05/02 17:02
→ blue1234 : 就像是韓國瑜在高雄市府或高雄市裡面做出令人莞爾 05/02 17:02
→ blue1234 : 的事情,某天突然被媒體做成歷史回顧,對我來說這 05/02 17:02
→ blue1234 : 跟高雄有密切關係。 05/02 17:02
→ blue1234 : 又或是說陳其邁卸任高雄市市長了,記者發現陳其邁 05/02 17:04
→ blue1234 : 在市長期間在市府辦公室裡面嚕貓和逗貓,被記者寫 05/02 17:04
→ blue1234 : 成新聞,那也屬於高雄事務。 05/02 17:04
推 pita30 : 板主的執法標準一直很逗,但好像沒其他更好選擇了 05/02 17:06
→ pita30 : 明明法規的認定跟別人不同,但都把問題推給寫法規 05/02 17:09
→ pita30 : 的 05/02 17:09
推 ilovemami : :-( 05/02 17:40
推 sunday0226 : 不要破壞我們皇城內的和諧 05/02 17:42
→ bbbing : 這篇滿有趣的,很多市民喜歡在推文關心外地個人行為 05/02 17:46
→ psvita : 我也覺得某個新竹人老是在高雄板和巴哈chat關心高雄 05/02 17:58
→ psvita : 市政感到有趣 05/02 17:58
推 cluclu : DPP婦女部:沒事拉,這個同黨的 05/02 17:59
推 loneleonlmc : 才幹過人 05/02 18:07
→ blue1234 : 民進黨婦女部已經死翹翹惹啦! 05/02 18:11
→ zjk2266 : 笑死,是要多暖,連才幹過人也有人護航不能po 05/02 18:17
→ gtsandevo : 之前版主還能一句我沒看到就帶過雙標 你這小事啦 05/02 18:28
推 tbes : 真玻璃心?!這也不行!可憐 05/02 18:28
推 xx60824xx : 有夠玻璃的啦 05/02 18:29
推 chillybreeze: 我覺得這是高雄事務沒問題啦 05/02 18:30
推 Uhavemyword : 承認自己是死忠仔很丟臉? 一直凹 05/02 18:44
→ dogreen : 高雄事務啊...追個進度 05/02 18:59
推 abadjoke : 高雄市府的官員在高雄市府裡面打炮這種事情沒高雄 05/02 19:12
→ abadjoke : 點這就是前板主管理下最大的笑話 05/02 19:12
推 botbotbot : 同意abadjoke 05/02 19:19
→ ES699AP : 黏黏的 05/02 19:53
→ staff23 : 丁兄沒記錯現在不是住在高雄? 高雄人高雄市高雄事 05/02 19:53
→ joe10291 : 那些死忠仔講不聽的,還是別說太多.. 05/02 20:09
→ dppdick : 如果是藍營執政的話,你貼這文應該就沒爭議了 05/02 20:34
→ dppdick : 建議你貼文前先自我審查一下,確保自己顏色正確 05/02 20:35
→ shumann1810 : 顏色不一樣 不能講 不然會有人生氣 05/02 20:41
推 nutrino : 笑死惹 才幹過人也可以有這麼多討論 05/02 20:45
推 goatcheese : 講一堆屁話硬拗,就是想幫忙民進黨護航啊 05/02 20:56
推 BaGaJone : 隔壁台南版討論陳凱凌都沒人提這種問題ZZZZZ 05/02 21:07
推 sanshin : 黨粉不喜歡這篇文章 05/02 21:34
→ sanshin : 建議你快快刪文,還皇城和氣 05/02 21:34
噓 hy0106 : 黏黏的 05/02 21:40
推 ppon : 對高雄人來說做愛是一件禁忌不能說的話題嗎? 05/02 21:50
推 tingstart : 顏色不對,各種針對 05/02 22:27
推 jrbobo : DPP婦女部:休假中 05/02 22:56
推 qqqmmm : 陳菊的愛將 05/02 23:01
推 Goodlife : 好色喔XD 可能連阿橘都吃了 胃口真好XD 05/02 23:40
推 nforcex : 標準此地無銀三百兩 跟韓導ㄧ樣可愛 05/03 00:00
→ zzro : 護航總比反串 更加離奇 05/03 00:10
推 sharkimage : 高雄版事務(X) 05/03 01:07
推 jeff21115 : 打砲錯了嗎lol 05/03 02:33
推 bingreen : 公文打不開,不要讓皇城和氣不見喔! 05/03 08:02
→ JOKO58802218: 交媾XDD 05/03 10:07
噓 AJS : 黏黏的 05/03 12:11
推 s95115260 : 所以記者是哪一位,那家報社電視台的 05/03 15:34
→ smc0911 : 我比較好奇的是「政務官」怎麼執行停用? 05/03 17:24
推 Uhavemyword : 被m了 過沒幾天就會被消失了 看不到當沒發生 05/03 19:44
推 fsih : 千萬不要告訴北部朋友 辦公室可以打炮 05/03 21:13
推 nucleargod : 我也記得是以前某市長個人瑣事新聞洗版才有這條 05/04 00:14
→ nucleargod : 好像翻個身,吃個飯都要發一篇,其他文章都被洗掉 05/04 00:16
→ nucleargod : 然後因為媒體有好幾間,同件事不同媒體就佔好幾篇 05/04 00:19
噓 tomdyer : 貼新聞是沒差啦,不要像有些腦包專貼負面的,想也知 05/05 11:40
→ tomdyer : 道目的要幹嘛 05/05 11:40
推 missin : 才幹過人的丁丁要復出了啊? 05/06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