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健熙11.18尖沙咀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不服上訴 排期11.20審 | 獨媒報導 | 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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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11.18尖沙咀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不服上訴 排期11.20審

羅健熙11.18尖沙咀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不服上訴 排期11.20審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有人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非法集結罪,前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11月20日進行上訴聆訊,預料需時一日。

上訴方為律政司。答辯人為羅健熙。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2年11月30日裁定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據練官判詞,他批評羅對事件的認知「狹隘得難以置信」、「極之片面」,亦可能為「囤積政治本錢」、「增加曝光率」而到場,認為羅「故意剪裁其認知以符合其無辜被捕的敍述」,不接納他的證供。但練官考慮其衣著及行為與一般示威者有異,也沒有作出顯見的鼓勵或對歭行為,沒有與示威者互動,控方證據未能支持羅參與集結是唯一意圖,遂裁定無罪。

控罪指羅健熙於2019年11月18日於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案件編號:CACC2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