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強拍門檻大幅下降 議員斥政府邏輯唔啱 應先助業主維修

【on.cc東網專訊】為加快市區舊樓更新步伐,政府提出《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該草案委員會今日(25日)召開會議,有議員對政府設指定及非指定地區,並降低強拍門檻的做法感到不滿,更斥其邏輯「唔啱」、「乜都你講晒」。另有議員擔心降低強拍門檻會引致不公,建議先降低指定地區強拍門檻,在確保小業主權益後才降低非指定地區的強拍門檻。

《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把指定地區樓齡達50年的私人樓宇強拍門檻由現時80%業權降至70%或65%,樓齡愈高,門檻愈低。非指定地區私樓強拍門檻也可降低,樓齡介乎60至69年,申請強拍門檻降至70%;樓齡介乎50至59年,申請強拍門檻則維持80%。

議員江玉歡直指對降低非指定地區強拍門檻不滿意,批評政府邏輯「唔啱」,指當局稱要設指定地區是因為要引導市場將有限資源處理老舊失修的問題,但當政府降低非指定地區門檻卻指因為指定地區同樣存在老舊失修問題,斥政府「乜都你講晒」,直言不明白政府的邏輯,指若當局希望處理失修問題應協助業主進行維修,而非進行強拍,強拍只是其中一條路,擔心會向小業主釋出錯覺。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解釋,指當局設定門檻下降主要是希望讓樓齡高的樓宇強拍門檻低於樓齡較小的樓宇,起引導作用,而在同一個樓齡的組別,當局亦希望可以優先處理指定地區,因此有上述安排。她又同意江玉歡指要協助做好維修的說法,同意要「兩條腿走路」。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指政府降低強拍門檻或會令有意重建的小業主或發展商得益,但對部分小業主而言不公,目前建議由80%降至65%認為幅度相當大,促加強對小業主的保障。他又指出目前有部分地方可重建空間非常多,稱政府既然表示重建資源有限希望透過修例令資源更集中,認為如果當局希望集中資源,建議可集中先處理指定地區,在確保小業主權益後才處理。狄又關注大多強拍個案只有一間公司參與,認為針對拍賣而言當然愈多參與愈好,憂慮不能保障業主的權益,問到政府如何解讀有關情況。

何珮玲回應稱,當局發現在過去約160宗強拍個案中,有至少6宗個案有競爭,但認為情況可以明白因為重建項目申請人在申請前都花了不少工夫,又認為樓宇老舊問題在非指定地區都有,因此如果可降低強拍門檻有助市區更新。

另有議員指小業主在新安排下,強拍後所得份額僅佔物業原價值的比例1.83倍,認為較低,又關注當局如何確保小業主可分享到重建溢利,要求政府提交過去約160宗強拍個案的詳細資料。何珮玲指有6成業主在強拍後可購回同區相若面積但樓齡較小的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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