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追風不聽勸 「果斷執法」 舉例違沙灘禁令可囚14天 勿累拯救人員 - 20240517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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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追風不聽勸 「果斷執法」 舉例違沙灘禁令可囚14天 勿累拯救人員

【明報專訊】去年本港經歷極端天氣,多區水浸及山泥傾瀉。政府昨公布多項應對措施,包括在惡劣天氣下呼籲市民切勿「追風逐浪」,若無視勸喻會果斷執法及檢控。副保安局長卓孝業稱,現時法例賦予當局有需要時封閉海灘或郊野公園,若有人未經許可進入屬違法,舉例違反沙灘禁令者可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他呼籲「不要只為追求刺激或成就感而嘗試與大自然作對,你是不會成功的」,否則只是罔顧個人生命安全及置拯救人員於危險境地。

應對極端天氣4策略 陳國基:風季前充分部署

政府昨公布強化應對極端天氣的四大策略及措施(見表)。政務司長陳國基稱,要確保颱風季節來臨前充分部署,應對極端天氣或帶來的嚴重威脅。過往不時有人在颱風下追風逐浪,他認為市民不應以身犯險,當局執法時會情理兼備,「看看該人是不知情或是有意去做」,若屢勸不改會執法,期望起阻嚇作用;另會加強宣傳教育,包括製作短片和加強泳灘廣播。卓孝業補充,本港有數個衝浪熱點,去年颱風小犬及蘇拉襲港期間曾派員勸喻人們離開,但有些人屢勸不改。他稱,截至去年9月,過去3年當局曾出動35次山嶺或水面救援,全部均在惡劣天氣警告下,反映相關者並非不知情。

減水浸損害 改善水渠增監測裝置試AI系統

發展局長甯漢豪稱,全球城市均不會以消滅所有水浸為政策目標,由於極端天氣很多屬不能預測,若城市傾全力投放資源完成基建,並非最有效和具成本效益的方法。她稱將水浸損害及去水時間減到最小才是重要,需在基建和非基建數方面跟進,包括提升舊有設計渠管標準、調動資源做預備和應對工作。局方稱,極端天氣下會啟動緊急應變系統,工務部門承建商數目由去年43個增至66個,可調動約1300人。

渠務署已完成約120項地區小型改善工程,包括改善進水口及加建路邊集水溝和排水渠。署方正進行11項大型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包括興建雨水渠和地下蓄洪池,料今年至2030年期間分批完成;本月擬申請包括黃大仙及東區等另7項相關工程撥款。署方亦增設監測洪水風險的遠程防洪裝置至320個,擬今年內於元朗及尖沙嘴試行以人工智能系統,實時分析街道水浸。

本港有6萬多個人造斜坡,發展局辨識了約500個設通道的人造斜坡,已完成過半巡查,當中約5%、即10多個斜坡需簡單維修,餘下巡查預計本月底完成。局方稱,相關部門正為約100萬棵位處人流和車流較高地區的樹木做風險評估,預計風季前完成跟進。

另外,路政署將於今年7月或之前完成於16條行人隧道安裝水浸警告系統,並完成研究重要道路基礎設施的抵禦水浸能力,制訂應對措施,預計今年第三季展開設計,工程料於明年初起陸續分階段開展。

改通知機制 深圳考慮是否排洪即知會港

去年世紀暴雨當晚多區水浸,深圳水庫翌日凌晨零時起排洪。政府當時稱,警方於排洪前45分鐘接獲深圳通知,其後在排洪前16分鐘發稿公布,被指太遲通知本港市民。被問到日後有否「盡早通知」的客觀指標,卓孝業稱過往機制下深圳會預早3小時通知本港排洪決定,情况「未必理想」,去年底曾與深圳討論如何改善。他稱日後在特殊或緊急情况,深圳在考慮是否排洪已會通知本港,兩地水務技術人員會聯繫,直至深圳決定排洪,就開始運作機制,相信「(應對)時間一定會比現時為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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