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益代子公司大勝化工(股)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購置預售辦公室案

日 期:2024年05月17日

公司名稱:和益 (1709)

主 旨:代子公司大勝化工(股)公司董事會通過變更購置預售辦公室案

發言人:黃俊哲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一小段312地號1筆

建物: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一小段189建號1筆,建物門牌柳州街80號十樓

因建築設計關係,坪數大小有所調整

2.事實發生日:113/5/17~113/5/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土地面積:68.3559㎡ (約20.6776坪)

原建物面積:634.1466㎡ (約191.8294坪)

原每坪價格:新台幣589,000元

原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2,987,000元

變更購置面積後

土地面積:58.41㎡ (約17.67坪)

建物面積:539.75㎡ (約163.27坪)

每坪價格:新台幣599,155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97,818,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母公司負責人擔任董事之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區域位置適中及整體業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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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內容付款,

第一期簽約款10%,金額9,781,800,

第二期開工款5%,金額4,890,900,

第三期使照取得款10%,金額9,781,800,

第四期產權過戶款70%,金額68,472,600,

第五期尾款5%,金額4,890,900,無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估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經113/5/17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26,031,91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9)北市估字第00028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規劃與管理需求,擴增辦公室空間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