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妻太胖!海軍輔導長甩軍紀追女兵 被處分還有話要說
海軍文姓中尉時任某艦隊輔導長期間,三番四次藉故關心隊上一名女兵,多次邀約外出,對方雖感不適,礙於權威曾2度配合,文男還曾在女兵的學姐面前嫌老婆胖,談性事不合,吐露有意離婚;案經申訴調查,文不服被處分,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裁發回更審,上月底,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
判決書中,海軍調查文中尉於2020年至2021年間,藉輔導長職務之便,過度關心異性部屬,造成對方心理壓力,且罔顧已婚身分邀約異性部屬外出,違反懲罰法、國軍軍方風紀規定「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情事」,核予記過1次,及考績乙上處分。
文辯稱,當時在辦公室邀約看電影,並非單邀她,且已婚身分仍應享有獨立社交的自由權利,但他僅因約了異性部屬看電影,就構成不當男女關係,被以「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情事」懲處記過,文主張軍方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還說只訪談女性,不調查男性意見,並不公平。
高高行調查,文對這名女兵為長官對下屬關係,具有指揮領導、上命下從的利害關係,易使下屬礙於權勢難以拒絕。文兩次約她外出看電影,之後單獨載她返家,造成她身心不自在,且文妻發現文對女兵的網路對話頻繁,私下要求女兵封鎖文,並「保持距離」,而女兵的男友也對兩人私下外出等互動,多不諒解,礙於同為軍人,便不願聲張。
而2021年7月間,女兵伙房同袍學姐發現,她因喪假、受訓不在單位時,文每周僅2至3次進出廚房,待她返回後,文便常以例行巡視為由,每天約4至5次巡視廚房,不僅令女兵不自在,就連同袍也有諸多壓力,以致事後女兵撰寫性騷擾申訴書。
此外,文曾與張姓女中士表露對女兵的好感,並談及嫌老婆太胖、感情不睦、性事不合等話題,並在被提醒已婚身分不應追求女兵時,文還脫口說出「那如果我離婚了呢?」在場女兵則表明,就算文離婚也不會接受他的追求。
對於,軍方調查訪談對象多為女性官兵,高高行認為,該職場女性相較男性更多私下聽聞女兵陳述並從旁觀察,並無違反經驗法則。
高高行審酌,文身為部隊輔導長,當熟稔國軍相關「性別互動分際」等規定,卻漠視法紀有損內部管理,依違失情節參照海軍國軍軍風紀律改革專案之具體作法,相關懲處並無違誤。至於,文提訴願決定不受理,此部分雖失當,但不影響判決結果,高高行仍判文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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