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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51pm 14/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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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没按条例开药 病人拿药4天后去世 三司裁定:洪永元医生专业失当

(已签发)柔:狮城二三事:被指没按条例开药 病人拿药4天后去世 三司裁定:洪永元医生专业失当
医生洪永元。(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14日讯)洪永元被指没按照条例,病人在他开最后一次药的4天后去世,三司裁定他

《新明日报》报道,新加坡高庭判词显示,不幸过世的是50岁的郭吉祥。他因失眠、抑郁症、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以及焦虑等症状,于2010年2月8日找医生洪永元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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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永元也是狮城前进党的助理秘书长。  

洪永元最后一次为死者开药是于2012年7月31日,死者后来于隔月4日过世,死因为混合药物中毒,导致多个器官衰竭外加肺出血。

死者姐姐于2017年4月向新加坡医药理事会提出投诉。

洪永元所面对的控状,包括指他让死者服用苯二氮平类(Benzodiazepines)有安眠成分的药物长达半年,而且洪永元开的米氮平(Mirtazapine)和唑吡坦(Zolpidem),比建议的药剂量高。

新加坡纪律审裁庭认为洪永元在治疗过程中,有对死者给予“照顾与关怀”,洪永元也“试图达到医生所需的标准”,因此裁定他专业失当罪名不成立,但判他3项没有提供专业服务罪名成立,吊牌24个月。

洪永元针对罪成向三司提出上诉,新加坡医药理事会也提出上诉,要求三司判洪永元专业失当,吊牌36个月。

三司在审理案件后,于昨天发表书面判词,裁定洪永元3项专业失当控状罪名成立。

三司指出,洪永元知道米氮平与唑吡坦等药物每日的建议药剂量,但他所开出的药剂量却比建议的高,洪永元无法对此决定给予合理解释,也没有显示他在开药前有告知死者有关服用过高药剂量的风险。

三司择日审理洪永元所需面对的处分。

承认所开药剂 已在“致命”边缘

洪永元承认,他所开的药剂,已在“致命”边缘。

米氮平和唑吡坦的每天建议药剂量分别为45毫克和12.5毫克,但洪永元开给死者的药剂量,却是60毫克和25毫克。

洪永元早前在纪律审裁庭承认,每日服用60毫克的米氮平,已在“致命”边缘。

死者过世前服用多种药物,洪永元解释他开过高的药剂量,是为了减少死者服用苯二氮平类。

不过三司表示,他所开的药剂量,好处一定要高于风险,洪永元无法对此决定给予合理解释,并提出证据,因此最后判他专业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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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郭吉祥。(新明日报图)
死者姐上诉得直 获120万新元赔偿

保险公司原本不理赔,死者姐姐上诉后得直,保险公司需赔偿120万元(新币;约418万9920令吉)。

根据早前报道,死者是老字号薄饼店第二代传人,曾投保两份个人意外保险,但保险公司指死者有意轻生,拒绝赔偿。

他的姐姐和侄儿后来以遗产执行人的身份起诉保险公司,狮城高庭法官原本裁定,死者有意过量服药,死亡并非意外,判定诉方败诉。

不过,审理上诉的大法官持有不同意见,他认为死者没有自杀意图,也为未来做了打算,相信死于意外,判死者姐姐上诉得直,保险公司必须按照保单作出12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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