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專家證人談美制裁法案 稱用字主觀難免濫用 - 20240511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港聞

港聞二

控方專家證人談美制裁法案 稱用字主觀難免濫用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昨日踏入第74天審訊,控方讀出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圖)的書面供辭,提到美國政府對中港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簽署多項法案,內容涉及制裁官員等,王認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針對對象為負責非正式引渡、任意拘留和折磨在港人士,以及嚴重違反人權的行為,但當中「負責」、「任意」和「嚴重」為主觀用字,條文需與美國其他法律一同詮釋,「無可避免」會出現錯誤解讀甚至濫用。

被捕後警檢手機

周達權稱忘棄保密權時間

時任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昨在控方覆問下確認,自己2020年8月被捕後遭警方檢取手機,當時他維持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約於2022年1至2月透過律師去信政府放棄權利。法官李運騰問周會否記得具體時間,周稱「嗰個時間我都好迷惘,真係記唔到呢樣嘢」。其後警方聯絡他表示手機密碼不正確未能解鎖,周當時回應其電子裝置均使用該組密碼,「我亦都唔知點解開唔到」,警方沒再找他跟進。周昨日完成4天作供,離開前向法官道謝和點頭。

其後控方讀出王貴國的書面供辭,王稱美國國會於2020年6月30日提出《香港安全港法案》,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案》,支持受「迫害」的香港居民入境美國,同日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8月19日美國國務院宣布終止與香港簽署的移交逃犯協議。

供辭提到,《香港自治法案》對損害香港自治的人和部分中港官員實施制裁,規定國務院每年須向國會提交報告,識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人;當某人被制裁,會被剝奪美國法律下保障的私隱權,亦可能不能提取美國銀行戶口的存款,意味資產被凍結。美方分階段制裁的中港官員和警務人員包括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時任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等。供辭指,美金為國際交易主要結算貨幣,美方行動亦會影響金融和商業機構在中港以至全球的運作。

供辭又稱,2019年11月簽署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為美國制裁機制一部分,但條文部分用字如「負責」(responsible)、「任意」(arbitrary)和「嚴重」(gross)為主觀用字,當有誤解或濫用的情况,會構成脅迫(coercion),進一步加劇《法案》帶來的制裁效果。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美國制裁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