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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暗夜摸進大嫂房 摸摸小腳道歉:我走錯間了

男子阿強(化名)深夜潛入嫂嫂的房間偷摸腳,事後辯稱自己走錯房。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男子阿強(化名)深夜潛入嫂嫂的房間偷摸腳,事後辯稱自己走錯房。示意圖。(記者黃佳琳攝)

2024/05/11 10:4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男子阿強(化名)和哥嫂母親同住在高雄鳳山區某透天厝,阿強深夜潛入嫂嫂房間,伸手偷摸腳踝和大腿,嫂嫂從睡夢中驚醒尖叫,阿強擔心被家人發現,竟徒手掐住嫂嫂的脖子長達1分鐘才放手,事後阿強道歉說自己走錯房間,但法官不信,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

判決指出,去年1月23日深夜11點多,阿強潛入嫂嫂住於2樓的房間,他先坐在床邊,掀開被子後,伸手撫摸嫂嫂的腳踝,再往上摸到小腿;嫂嫂被摸醒後放聲尖叫,阿強擔心被家人發現,一手摀住嫂嫂的嘴巴,另手掐住她的脖子,嫂嫂被掐脖時,一直重覆說出:「你這樣你哥哥知道嗎?」阿強才鬆手逃離。

事後,嫂嫂向教會的友人和丈夫訴說此事,並要求阿強寫下悔過書,但阿強卻在悔過書中寫上「並未進行任何性侵傷害」,讓嫂嫂不滿,直接驗傷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阿強說他住家裡三樓,家裡只有一間廁所在一樓,當晚他睡到一半尿急下樓上廁所,回房間時因頭腦昏沉,才會走錯房間,沒有要對嫂子做出不軌的意圖,但因嫂嫂當時放聲尖叫嚇到他,才會趕緊摀住她嘴巴;但法官傳喚家人,發現叔嫂兩人平時並無太多交集,也沒有宿怨,嫂嫂的房間布置和阿強完全不同,阿強住在家裡已40多年,不可能認錯房間,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摸腳部分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掐脖部分則依傷害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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