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为谁而建?
来自: 一曝十寒(不用写了) 2011-12-08 15:51:58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公共房屋(Public Housing)”?回看香港公共房屋走过近六十年,经历3个重要阶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包括“容器”“支持器”及“调节器”。透过此3个功能,可以厘出一条香港公营房屋历史与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脉络。 不少有关香港公共房屋历史的讨论中,都从1953年12月25日那场大火开始谈起,认为那是香港公屋的起点。是的,如果从政府直接参与建设公共房屋的角度来看,是没有错。但事实上,早在1948年,部分社会精英便组成了“香港房屋协会(Hongkong Housing Society)”,在政府的土地资助之下,于1952年兴建第一幢劳工房屋(Labour Housing):上李屋邨。然而,大规模地兴建公屋工程,还是1953年那场大火之后。必须注意的是,大火只是政府直接参与兴建公屋的导火线。 二次大战之后,香港人口急速上升,从1945年的60万急增至1950年的250万,人口急速膨胀所带来的是租金暴升、食物短缺、社会治安快速失序。政府文件显示,为了安置这批半难民性质的人口,兴建大量临时房屋是实时解决之道。在石硖尾大火及同时期多次寮屋区火灾后,港英政府首先兴建大量“包宁平房”以安置灾民,接下来,便兴建大量的“七层大厦”,即我们今天称作的“徙置大厦(Resettlement Estate)”。 从1954年至1961年间,港英政府共建115幢“H”形及31幢“I”形徙置大厦,安置了至少30万人口。这个时期,公共房屋的功能主要是一个“容器”,一个政府为了安置人口而制造的容器。这一点,从早期的公屋建筑设计及入住安排,可以看得很清楚。1954年,石硖尾徙置大楼建成,其建筑设计是,在1幢7层大厦里,每层共60个单位,每个单位的面积均是11.5平方米。这种设计,明显没有考虑到每户家庭成员数目不同的问题。而入住安排方面,每个单位规定进住5名成人,10岁或以下的小孩,均被当成是“半个成人”看待。因此,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同一个单位里,会住着3家人:1对夫妇和1名6岁小孩,1名母亲和1名3岁小孩,还有1名女子。在徙置大厦兴建初期,这种居住情况非常普遍。这意味着,规划者在兴建公共房屋时,并没有将公共房屋看做是一个人们的安居之所,更大的功能,是将人口塞进去。 这种情况,到了60年代有很大的转变。从50年代开始,到60年代中期,香港工业发展勃蓬,成为西方国家的工厂。与此相对应,1947年,香港工人人数只有约五万二千人,但到了1962年,这数字已经上升至接近三十万;同一时期,工厂数目也从988间增加至7305间。这个时期,新兴工业区像荃湾、新浦岗等快速发展,同时,大量的公共房也出现于这些工业区的周边。1961年,公共房屋总约有一万一千个单位,到了1971年,各类型的公共房屋数目(包括徙置区及各类型的廉租屋(Low Cost housing))已增加至23722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兴建的公共房屋,从空间上,已开始照顾到个人及家庭的需要,譬如,每个单位虽然和早期徙置大厦一样,也是没有固定房间,但同一幢大厦内,已开始出现不同面积的单位,以提供拥有不同数目成员的家庭需要。此外,单位内也设有厨房及浴厕,居民不需再使用公共厕所及浴室,也不用再于走廊煮饭炒菜。这个时候,已极少出现一个单位居住一个以上家庭的情况,居民只需要缴交相对低的租金,便可享受到较佳的生活环境,并且距离工作地点不远。以上两个特点,可以大大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资方成本,学者M.Castelle曾撰文分析,这个年代的公共房屋,对工业发展有很大作用。因此,这个时期的公共房屋的功能,已明显从“容器”而转变成“支持器”--一个支持工业发展的空间。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最新讨论 ( 更多 )
- PDF文件转换成为EXE数字楼书:名编辑电子杂志大师 (轩廷樊)
- 《独立青年》杂志第六期约稿函/主题:英雄 (...)
- 《独立青年》杂志招募美编一名 (...)
- 有招行信用卡的可以关注微信抽奖 100%中奖 (bonjovi1026)
- 58个生命警示了什么 谁的城市? (超长2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