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歲女童去年9月22日在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游泳期間遇溺身亡,警方調查發現泳池負責人及救生員涉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一名救生員當值。涉案3男各被控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一名救生員早前認罪,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稱,服務承辦商才應為事件負最大責任,被告毋須隱瞞,考慮他沒案底,且報告顯示他已深切反省及有悔意,故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相關字詞﹕沙田裁判法院 溺斃 誤導警務人員 救生員 泳池 帝琴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