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香港警务处总警司
- 外文名
- 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 英文缩写
- CSP
- 俗 称
- “一拖二”
- 级 别
- 高级警官
- 委 任
- 警务处处长
香港警察职级乃参考自英国警衔,英国警衔则参考自英国军衔,一般分为将军、校尉、士官以及兵的职级。总警司为上校职级。昔日,警区制度未设有总区时,总警司负责担任区指挥官(英文:DistrictCommander ofPolice,缩写:DC或者DCP)。首任总警司为莫礼信、敖礼利、郝乐夫、施礼荣、窦信和罗彼得,于1964年4月1日获委任。首位华人总警司为方奕辉,于1968年4月1日获委任。首位女总警司为高迪华(英文:A H Calderwood),于1977年5月14日获委任。首位华人女总警司为王梁锦珊,于1987年6月10日获委任。
现任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主席)谢振中。 [1]
总警司担任区指挥官或者部的指挥官,不过范围与过往大不相同。警务处助理处长下一阶级,通常是部或区的指挥官。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