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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在陳志龍課程中,聽到法官王茂修、莊金昌及林金本在開庭結束後,公開在法庭上竊竊私語,完全不顧是其應獨立辦案的形象,台大陳志龍教授曾表示,他的德國教授來台灣,觀察台灣司法實務時表示,台灣的法官像公務員,為了升遷就一直阿諛奉承長官,是因此當人民掉入司法泥淖,少則5、6年,多則10、20年,人民很痛苦,司法人沒有幫人民解決問題,司法人聽從地下皇帝,沒有獨立性,而且永不改選,讓獨立審判無法施行。
筆者曾旁聽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開庭,稅務訴訟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都採國稅局的說法,沒有顧到人民提出的證據,台灣又多了三位恐龍法官,還被控枉法裁判,這是全民公敵需要大家站出來遏止。
財政部用令函(緊箍咒)綁架法官,讓法官不能獨立行使職權,且財政部不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違法行政處分,連陳長文律師也沒輒,制定陳長文條款解決其被誤徵的房屋稅,他特發表一篇『行政法院該當百姓的包青天』抒發其不滿,財政部長儼然是立法院的地下院長,又立委多半不是法律出身,居然於民國100年通過稅捐稽徵法第一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解釋令函與法律與抵觸者無效,制定該條,無異提升解釋令函的位階,且財稅法令多如牛毛,那是一般老百姓可懂的,簡直是坑殺百姓。
(林麗真/台北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