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撤7‧21案保釋 獲退2萬元 - 20231215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港聞

港聞二

林卓廷撤7‧21案保釋 獲退2萬元

【明報專訊】因初選案還押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2019年721元朗站襲擊事件,林卓廷與另外6名男子參與暴動,法官陳廣池早前裁定7名被告的暴動罪均表證成立,押後至明年3月5日續審。林卓廷昨在區域法院申請撤銷保釋,控方不反對,法官關注為何不在裁定表證成立當天提出,辯方稱及後才有相關決定,法官考慮後批准申請。

法官將被告林卓廷原本2萬元保釋金退還給他,林與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同否認暴動罪受審。辯方早前透露7名被告均會選擇自辯,林卓廷另將傳召5名辯方證人,並已為其中一人申請匿名作供。由於需要遷就部分大律師及林卓廷初選案的檔期,法官押後至明年3月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106/20、1132/22】

(反修例風暴)

相關字詞﹕區域法院 林卓廷 白衣人 暴動罪 元朗721事件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