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得悉「飯盒會」為控方重點 辯方律師指從黎智英女兒取得紀錄

【on.cc東網專訊】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辯方申請重新傳召張劍虹作供,控方就此盤問黎智英代表律師何俊豪。何俊豪確認,知道「飯盒會」內容是控方重點,辯方是由黎智英女兒一方取得「飯盒會」會議相關紀錄。案件押後至明日(14日)下午續審,繼續處理辯方申請。

辯方向法庭申請重新傳召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就通訊軟件「Slack」的對話紀錄作盤問。就此申請,控方要求盤問黎智英法律代表之一、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何俊豪律師。何俊豪確認,自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拘捕後,便開始代表黎智英,約於2021年12月及2022年6月,律師樓收到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的證人陳述書及轉介高院的文件。至2022年11月及12月,律師樓先後收到控方原版及修訂版開案陳詞。

何俊豪亦確認,上述證人證詞及控方開案陳詞均有提及「飯盒會」事宜,他知道控方證據不包括「飯盒會」會議紀錄,包括「Slack」的對話。控方向何俊豪指,本案原定在2022年12月開審,即最遲同年11月至12月,便知道「飯盒會」是控方重點,何同意。何俊豪之後交代時序,今年1月17日,張劍虹在主問期間,談到「飯盒會」有紀錄;1月29日,辯方首次提到「Slack」軟件,得悉「飯盒會」紀錄是經「Slack」準備及發放;翌日去信控方詢問有否「Slack」紀錄;2月1日控方回信說沒有;至2月26日,辯方才取得相關紀錄。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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