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_百度百科
收藏
0有用+1
0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广东省深圳市境内的组织机构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原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证明机构,成立于1980年,现有公证工作人员167人,其中公证员42人,取得中、高级公证员职称的34人,法学硕士12人,英语翻译7人,法语翻译1人,西班牙语翻译1人。办理公证项目达130多项,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世界上 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广泛承认和接受。
中文名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外文名
Shenzhen city, guangdong province shenzhen public notaries
成立于
1980年
现有人员
167人
地    区
广东省

单位简介

播报
编辑
深圳市深圳公证处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一直致力于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配套公证服务,通过自主研发“存证通”、“云邮通”等信息化产品,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已助力多家知名企业成功维权。2017年,深圳公证处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团队,年均办证约8000件,并长期为招商银行、美的、维谛等知名企业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1]
多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办理了大量经济和民事公证,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进了国际交流。为加强特区法制建设,预防经济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特区投资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设有督导室、办公室、财务室及七个业务办证室,办公面积达六千多平方米,配备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2005年8月,正式启动网络化办证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办证程序和秩序,提高了办证效率。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办证原则,努力“建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竭诚为特区市民、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士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处

播报
编辑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基本概念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
公证处
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服务宗旨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真实合法的办证原则,切实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基本性质

播报
编辑
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