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已生效的4 月 21 日部长理事会第 41A/2022 号决议和 4 月 22 日第 4829-A/2022 号命令,以下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

 

入境葡萄牙的航空交通政策

从2022年4月28日起,所有旅客无论其来源或旅行目的均可入境葡萄牙,旅行必要性证明的要求被完全取消。

 

乘客必须在出发时出示:

a) 欧盟 COVID 数字证书(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新冠康复证明);

b) 第三国出具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康复证明:

 已被欧盟认可的证明文件;

 根据第3条法令和第 4 条法令的第 4 项,新冠疫苗接种或新冠康复证明需要由附件一的清单列表中的机构出具。

4 月 22 日的第 4829-A/2020 号法令指出,已接种新冠疫苗的旅客,该疫苗要得到葡萄牙卫生局和 INFARMED 总局的联合通知中确定 — Autoridade Nacional do Medicina e Produtos de Saúde, I.P.;

c) 在登机前 72 小时内进行的核酸扩增检测 (NAA)或在登机前24小时内进行的以筛查 SARS-CoV-2 感染为目的的快速抗原检测 (TRAg),且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入境葡萄牙的条件

允许所有携带以下文件的旅客,入境无需任何额外要求:

  • 欧盟 COVID 数字证书(参见 2021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现行通告);
  • 根据2021年 6 月 14 日 欧盟 2021/953 条例第 8 条第 2 款,已被欧盟委员会认可为等效的其他数字证书。如果是疫苗接种证书,需要附有得到2004 年 3 月 31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 726/2004 号条例上市许可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记录;
  • 依据2021年6月25日发布的最新法令第 4 条第 3 款和第 4 款,在互惠条件下承认由第三国签发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或新冠肺炎康复证明,包含对强制性最低数据的认可(参见 4 月 22 日第 4829-A/2022 号命令的附件一),前提是持有人已接种 DGS 和 INFARMED 联合通知中确定的疫苗(参见2022年2月7日发布的联合通知第001/CD/100.20.200)。

 

疫苗接种证书自接种该系列的最后一剂疫苗起14 天后且270 天内有效。加强型疫苗接种的证书没有有效期。所有旅客在登机时必须出示以下证明:

  • 核酸扩增测试 (TAAN),在登机前 72 小时内进行;
  • 快速抗原检测 (TRAg),在出发前 24 小时内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只允许处于欧盟卫生安全委员会同意的通用清单上的快速抗原检测。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出示核酸检测证明且不持有疫苗接种或新冠肺炎康复证明的公民或该公民持有的测试结果或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必须在抵达葡萄牙时自费进行核酸测试,并在机场内指定的地方等待直至获知核酸结果再作进一步的安排。

 

如检测结果呈阳性,当地卫生局会得到通知并将限制该市民的活动,强制要求他/她在卫生中心或家中隔离。

 

请注意,以上规则不适用于 12 岁或以下的旅客。12 岁或以下的旅客可免除所有旅行目的的核酸测试。

 

抵达时的预防性强制隔离措施

普通旅行抵达后不需要隔离。

 

海上和陆路交通政策

2022年4 月 22 日的第4829-A/2022 号命令允许停靠在葡萄牙港口的游轮上的乘客和船员下船并发放登陆许可证。但如旅客涉及前述规则或其他例外情况,港口码头的登陆政策会相应地进行必要的调整。

通过陆路入境葡萄牙不适用于以上要求。

  •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