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墓

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是指到墓地祭祀祖先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先人的思念之情,属于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一种文化传统。按照习俗,一般在上午出发扫墓,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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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扫墓,谓之对祖先的“思时之敬”。[1]是指到墓地祭祀祖先表达祭祀者的孝道和对先人的思念之情,属于礼敬祖先、慎终追远的一种文化传统。按照习俗,一般在上午出发扫墓,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修整坟墓、培添新土、清除杂草,将食物供祭在祖先墓前,再将纸钱焚化,然后叩头行礼祭拜。中国人受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有着强烈的家庭观念,尤其重视家族、祖先,对祖先的崇拜、返本归宗的意识特别浓厚,在祭扫祖先是对先人的特殊缅怀方式。

清明节习俗之一“扫墓”

文献记载

明·《帝京景物略》载:“三月清明日,男清明祭祖,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拜者、酹者、哭者、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锭次,以纸钱置坟头。望中无纸钱,则孤坟矣。哭罢,不归也,趋芳树,择园圃,列坐尽醉。”

《后汉书·明帝纪》:“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诸陵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三伏、社、腊及四时上饭。”

《旧唐书·玄宗纪》:“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2]

《宋史·唐恪传》:“以延康殿学士知潭州,请往钱塘扫墓,然后之官,遂改杭州。”

《清通礼》云:“岁,寒食及霜降节,拜扫圹茔,届期素服诣墓,具酒馔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树,剪除荆草,故称扫墓。”并相传至今。

清·沈复《浮生六记·浪游记快》:“清明日先生春祭扫墓,挈余同游。

时间

春节、清明节、中元节与重阳节等是中国传统节日里祭祖的四大节日,甚至春分、秋分、中秋、冬至、寒衣节,古时都有可能是扫墓佳辰,尤其寒食节更是扫墓、祭祖、踏青、出游的好日子。不过时至今日,现代人大多仅于清明节时,会至祖先墓地进行清理、除草。虽然无法知道寒食节在什么时候被清明节取代,但从唐代多首与寒食节有关的诗来看,至少在唐时,中原人士仍然有纪念寒食节的习惯。[3]

小清明:农历三月初三,遵循旧历的社会是固定在三月初三这一天,所以又称“死清明”,当日是古代专门驱逐晦气的“上巳”节,故又称“古清明”或“小清明”,有些人会在这时候扫墓,兼具有踏青、拔除不祥的意思。

清明:又称“正清明”、“活清明”,一般为冬至之后106日,阳历的四月五日前后,在遵循旧历的社会中是可变动的日期,不一定是旧历的哪一天,故称“活清明”。

春节:中国大陆重庆、内蒙古、山西、山东等地流行春节扫墓;部分台湾闽南人和客家人春节也会扫墓。

元宵:粤东与台湾的客家人从元宵节次日即开始扫墓,清明节达到最高峯。

中秋:早期闽西、闽中称上巳节为“小清明”、清明节为“正清明”、八月初一为“大清明”,可延续到中秋节,中秋节前没扫墓,将会遭到祖先的责罚。今几无此俗。

重阳:有些潮汕人家族会在重阳节扫墓,顺便踏青;重阳节是香港法定假日,当天休假,利于人民进行拜山扫墓。

寒衣:华北地区常在十月初一的寒衣节扫墓。有“不重寒食,重寒衣”的说法,认为寒衣节比寒食节(此处的寒食节指的是清明节)重要。

冬至:对于有些闽南人和潮汕人来说,冬至是与春节相当的大节日,有许多家族会在冬至前后上山扫墓,称“过冬纸”。不过,这个时候扫墓烧纸钱,由于风高物燥,容易引发山火,许多家族已经不再坚持这个习俗。

各地习俗

扫墓的习俗由来已久,其实,扫墓在秦以前就流传了,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际,清明扫墓则是秦以后的事。一直到唐朝才开始盛行。而南方很多地方在冬至扫墓,如上海、杭州、福建莆田、德化、永春、安溪、广东潮汕、海南、昆明等地方,福建其他地方风俗各异,扫墓时间并不统一。

祭品

1、鲜花、清水、点红蜡烛:左右各一。

2、食物

一般是不设供品,如果有携带供品的话,基于寒食节的传统,为了纪念介之推,这天,人民一般不开火煮饭,只能吃冷食,可能会摆出下列食物:

润饼:又叫春卷,祭祀的时候,放置好作润饼的饼皮和内馅材料,内馅都是蔬菜,但近年来也有人放少许肉片或卤肉块等。草仔粿(艾粄)、刈包、水果(不用番石榴、蕃茄,据说古时此二果常于如厕时生长。不用代表“旺来”的凤梨。不用貌似释迦佛头的释迦。)

3、线香

先向土地公点三炷线香祭拜(宜兰等地,除了土地公之外,还会祭拜守护风水的龙神),再向祖先点三炷香祭拜。

纸钱

先烧土地公用金纸:北台湾多用四色金(福金、刈金、寿金、大百寿金);南台湾用九金、寿金、福金。

次烧先人用纸钱:烧给祖先,若有经衣的话,需要先烧。一般为银纸。去世三年以上者可用刈金,南台湾为莲花金。

禁忌

各地闽南人扫墓禁忌不同,一般在日落前必须扫完坟墓,如果一定要拖到夜间,则必须携带净符,或者以红纸包裹的菖蒲、艾草、香茅或榕树树叶等避邪植物叶片,避免煞气。

通常除了线香、蜡烛、纸钱、烧酒、鲜花之外,是不设供品的。如果设置了牲礼、粿饼等供品,则称为“培墓”。“培墓”一次,必须要一连三年都“培墓”,通常是新坟、新葬、捡骨、重修坟墓或家族成员荣登金榜(现代则是考取知名大学、留学或考上律师、公务员等)或家族内有人结婚、添丁,才会“培墓”。少数闽南人会准备水果、白煮蛋(或咸鸭蛋)、茶与香烟等祭拜,祭拜时口吟“果子不是礼,有扫无祭”,以表明此并非“培墓”,也可规避一培三年的规定。通常水果不用蕃茄、番石榴、释迦,如同祭祀神灵。

一般都必须先祭拜土地神才祭拜祖先,但先祖如为高官或生前有爵位,则先祭祖,并可烧寿金。再祭拜土地神。依惯例,去世三年以上的死者就可以烧化刈金、四方金或九金,有些地方还会加烧金白钱,去世未满三年的死者,只能使用银类纸钱(大银、小银等),不能烧金类纸钱。异姓亲属(外孙、外曾孙,已嫁出去的女儿或孙女)扫墓时,通常只烧刈金、四方金或九金,南台湾则烧莲花金,称为“查某子金”,不烧银类纸钱。有些地区是死者过世未满三年,就让外孙改烧银纸,有些地区是直接破例烧金类纸钱。

大致上长辈不扫晚辈坟墓,也有破例的方法,长辈只扫墓、除草、随意洒上墓纸,并插香,说:“今日途经此地,你的后生晚辈(儿子、女儿,或直接称“世细”,晚辈之意)托我带一枝香给你。”然后焚烧冥纸即离去,一般是不设供品,更不可以作揖、礼拜。但如同行中有辈份较低者,长辈站在一旁观礼,直接请辈份较低者向死者上香设供、作揖、叩首亦可。

一座合葬的坟墓,以其中辈份最高者为墓主。烧纸钱或是祭祀,皆以墓主为准。比如某甲去扫家族墓(佳城),墓中有某甲之父、某甲之子的遗骨,某甲之父为墓主,故此次扫墓视为某甲祭父,完全可以行礼、叩首。又假设某甲之子死亡十年,捡骨后置入,某甲之父死亡一年(火化后置入家族墓),则某甲只烧大银等银纸。

如犯了禁忌,就采一株青草,或者以自己携带的榕树树叶,含在口中(或者嚼一嚼),说:“不识代志,无禁无忌”(不懂事,不犯禁忌),然后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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