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大亂鬥懶人包:朝野各黨吵什麼?改革法案內容、爭議與黨派立場一次看 - TNL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立院大亂鬥懶人包:朝野各黨吵什麼?改革法案內容、爭議與黨派立場一次看

立院大亂鬥懶人包:朝野各黨吵什麼?改革法案內容、爭議與黨派立場一次看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立法院於17日傍晚開始審議藍、白黨團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經過近7個小時的討論後,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會議暫停,並決定延至5月21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以處理後續條文。《關鍵評論網》整理了本次朝野攻防爭議重點,在21日的會議中,能否夠就國會改革法案達成更多共識,有待全民持續關注。

立法院在17日處理了國民黨和民眾黨所提的國會改革案,而為爭奪提案順序,朝野雙方衝突不斷,甚至導致5名綠營立委和1名藍營立委受傷送醫。這次討論的再修正動議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人事同意權,以及調查權與聽證權。

以下《關鍵評論網》整理了本次朝野攻防爭議重點。

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

根據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1、15-2條指出,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此外,如果有四分之一以上的立委提案並通過決議,立法院可以要求總統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

同時,總統在請求立法院同意後,也可以主動到立法院進行報告。

而國民黨團則針對現行法規提出修改,建議將總統每年進行國情報告並即問即答納入法定程序,5月17日於立法院對總統國情報告部分進行了二讀表決。修正動議條文包括:

  • 每年立法院集會時,將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 總統須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 新任總統須於就職2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此外,條文亦規定當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就該修法表示,雖然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是憲政慣例的創新,但要求總統在報告後即時回答立委提問可能違憲。柯建銘認為,立法院是「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未載明詢答。因此,他認為可維持現行法案,未提出相關修改。

藐視國會罪

在藐視國會罪部分,根據國民黨的修正提案,若在出席聽證會時受到質詢而虛偽陳述的話,可能會面臨最高3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高達20萬元的罰金。對於行政官員在接受立委總質詢時,如果隱瞞了事實或者故意提供虛假資訊,可能會被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而若行政官員在總質詢時反質詢,且即便主席制止後仍然繼續,可能會面臨最高6個月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最高1萬5000元的罰金。民眾黨則要求被質詢者不得拒絕、隱匿或虛偽陳述,超過質詢範圍者必須回答問題,否則將受到罰鍰。

至於民進黨團則未提出藐視國會相關條文,不過主張透過修改《立法委員行為法》以加強議員自律。

民進黨特別強調對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行的規範,並對違反者提出相應處分辦法。修法後,立委不得言行不當,如有違反將由紀律委員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最後報請院會議決。而若立委涉及刑事責任,則可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認為,權責相符是國會改革的重要原則,國會改革不應該是單純的擴權,而是要確保權力與責任相符,這樣才能提升國會的效能與公信力。

同時吳思瑤也質疑,若國民黨強行推動藐視國會罪,是否也應檢視和檢討現行國會議員過度利用職權、對官員藐視的不對等現象。

修訂人事同意權

國民黨提出修訂人事同意權的建議,主要是針對補選副總統、彈劾正副總統等案件,建議應舉行聽證會,並將審查期限設定為至少1個月,最後以記名投票表決送交院會。民眾黨則主張,在人事同意案件前應舉行公聽會,且審查期間不得少於兩個月,同時需獲得二分之一以上立委的同意方可通過。

而民進黨則提出,為了輔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可將「召開公聽會」納入法律之中。

調查權與聽證權修正

至於修訂立委調查聽證權部分,國民黨提出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擴大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的權限,使其得以舉行聽證會。

此外,國民黨還提出立法院經委員會決議後可設立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的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而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法人、人民團體或相關人員,可根據立法院會的決議,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

民眾黨則提出修改條文,建議將「調閱」改為「聽證調閱」,以擴大相關人員的陳述證言權限。此外,民眾黨認為,在行使人事同意權前,應舉行公聽會,且審查過程不得少於兩個月。

至於民進黨,則是提出「調查與調閱權雙軌制」,建議立院院會層級成立調查委員會,各委員會則成立調閱小組。在訴訟裁判或訴願事件確定前的處置或卷宗,調閱小組和調查委員會皆不得行使調查權或調閱權。

而針對國民黨提出的擴權法案中,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關於立法院聽證虛偽陳述的懲罰——包括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已明顯違反憲法。根據大法官釋字第585號,對於國會聽證的罰則應僅限於罰鍰,但國民黨版本卻擴大至處以有期徒刑,這被認為是違憲且濫用權力的行為。

程序問題與處理

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全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時,民進黨團提出了40次散會動議,但都未能成功,因此審查結果全數條文保留,需進行黨團協商。

另一方面,藍營在審查民進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時,要求開設1場專題報告、3場公聽會,並多次利用人數優勢,通過散會動議,導致民進黨團所提出的版本無法進入委員會。

除此之外,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也指責,17日立法院會在未經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朝野協商及逐條討論的情況下,強行進行表決,創下憲政史上及國會史上的惡例。同時,藍白的國會擴權法案最後一刻才被提出,致使在表決時無法得知條文內容。

吳思瑤指出,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9條,二讀條文都應進行宣讀,但當天的院會卻未進行宣讀。此外,立法院會罕見地採用舉手表決方式,民進黨立委數度指控場面混亂,且立委隨時走動,可能導致表決人數與票數失真,質疑國民黨作票。

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相關國會改革草案經過委員會、朝野協商、3次公聽會審查,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情理。

立法院於17日傍晚開始審議藍、白黨團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經過近7個小時的討論後,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會議暫停,並決定延至5月21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以處理後續條文。在21日的會議中,能否夠就國會改革法案達成更多共識,有待全民持續關注。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鍾宇筑
核稿編輯:翁世航

“2024立法院擴權修法爭議”的相關議題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