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簽借據始知 陳梓華真名 - 20240316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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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簽借據始知 陳梓華真名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踏入第46日審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續作供,稱他2019年7月向陳梓華簽下借據時,首次得知對方真名。同月有人介紹他給「攬炒巴」劉祖迪認識,及後李加入「攬炒巴」發起的眾籌活動,並在一次拜訪陳聯絡《蘋果》問可否在活動中使用《蘋果》的新聞照片時,從陳的回覆得知對方認識黎智英,更是會一同用膳。

稱墊款公司業務無關登報 盼速還

李宇軒繼續就2019年6月的「G20峰會報登眾籌」(下稱首次眾籌)稱,翌月T(即陳梓華於Telegram群組使用的稱呼)向李透露其「上頭」擔心收不回墊款,要求李簽下借據。當時雙方在借據簽署真名,又展示身分證以資證明,故李首次得知T真名是陳梓華。李於庭上稱,「上頭」擔心的原因是協助墊款的公司,本身業務與「各國報紙登廣告」無關,故希望盡快收回墊款,以免「有唔關公司業務嘢拖住」,但李不肯定以上說法是他推測或是陳曾說過。

首次眾籌後 助攬炒巴英眾籌

李續稱,2019年7月陳梓華或其他群組成員將他介紹給「攬炒巴」認識,因「攬炒巴」有意在英國發起眾籌,並將籌得資金用於英國本地報紙刊登廣告,內容與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有關,該次活動名為「中英聯合聲明登報眾籌」(下稱第二次眾籌)。由於李於首次眾籌取得成功,故被介紹協助「攬炒巴」發起第二次眾籌。後來李得知「攬炒巴」就是劉祖廸。

李表示「佢哋拉我入去幫『攬炒巴』,一開始係想問有關crowdfund(眾籌)嘅嘢」。李與「攬炒巴」團隊挑選好合適的網上眾籌平台後,本來由「攬炒巴」團隊提供銀行戶口以處理眾籌款項,「佢哋可以自己搞掂,唔使麻煩我」,但是團隊內「冇人願意借自己個戶口出嚟搞」,李考慮他已使用其銀行戶口來處理首次眾籌款項,認為「再嚟多次」也不會增加他被人懷疑「洗黑錢」的風險,遂決定借出戶口。

眾籌收款戶口屬蘋果寫手 始知陳梓華識黎

惟該網上眾籌平台只接受將籌項匯入在英國開立的銀行戶口,李無法使用其本地銀行戶口,最後由一名叫Jack Hazlewood的人借出戶口。李庭上稱,他後來得知Hazlewood是《蘋果》寫手,以及原來陳梓華認識黎智英與Mark Simon。

問照片使用權 悉陳可與黎共膳

針對李在第二次眾籌的角色,李稱他較少參與,反而一次「攬炒巴」團隊想使用1984年時任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與中方代表握手的照片,並留意到《蘋果》網站有相關新聞照片,於是李拜託陳去問《蘋果》能否同意他們使用該張新聞照片。當時陳大概回覆稱「等佢去同黎生定肥佬黎食飯嗰陣就問」,李藉此事得知「原來佢(陳)可以同黎生食飯」;及後陳告知「張相OK啦」。

第二次眾籌最終籌得約30萬英鎊,但籌款不能即時動用,情况如同首次眾籌一樣,要李動用積蓄墊付登廣告經費,其後由Hazlewood將款項匯入李的戶口。控方根據李同年7月的銀行戶口月結單,指出扣除李支付外媒的廣告費等後,籌款餘額約為20萬英鎊,李確認控方說法,又稱餘款用於「攬炒巴」團隊在英國籌辦活動的資金(見另稿)。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李宇軒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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