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強積金中介人及四客戶 涉訛稱移居內地或非洲提早領取460萬強積金 (17:51) - 20240430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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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強積金中介人及四客戶 涉訛稱移居內地或非洲提早領取460萬強積金 (17:51)

廉署今(30日)起訴一名任職保險代理的強積金中介人及其四名客戶,涉嫌透過貪污及欺詐手段,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使用虛假證明文件及法定聲明,訛稱移居內地或非洲,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共約460萬元。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五人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獲准予保釋,周四(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34歲被告黃錦輝案發時為富衛保險代理暨強積金中介人,被控共7項罪名,即4項串謀詐騙,以及3項使用虛假文書。涉案四名強積金計劃成員為麥國沛(50歲)、顏漢偉(51歲)、何遠文(42歲),以及李芷君(49歲)。麥國沛與黃錦輝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另外三名被告則分別與黃錦輝同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黃錦輝於2021年7月至去年8月期間,協助多名客戶於永明信託開設強積金戶口,並將他們的強積金轉至永明信託。黃錦輝自此成為該等客戶,包括同案四名被告在內的強積金中介人。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其後調查發現,黃錦輝涉嫌分別與麥國沛等不同客戶一同串謀詐騙永明信託,在他們提早提取強積金申請中,不誠實地向永明信託訛稱他們會永久離開香港並分別移居中國內地或非洲,並提交失實證明文件,導致永明信託批准其申請。調查顯示,上述客戶從未有意圖移居中國內地或非洲。

在顏漢偉、何遠文及李芷君提早提取強積金申請中,黃錦輝又涉嫌分別與三人使用3份虛假法定聲明書,意圖誘使永明信託接受它們為真文書。該等法定聲明書看來屬在本港律師面前簽署,但調查顯示,該律師從未為相關人士監理聲明書。調查又發現,黃錦輝向上述每名客戶收取數千至數萬元,並成功為他們提早提取強積金共約4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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