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 爆醫師藥師收回扣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公立醫院 爆醫師藥師收回扣

    2006/11/23 06:00

    藥商招待出遊、喝花酒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特偵組偵辦藥商送回扣給醫師案,昨日發現美時藥品公司從九十四年初至九十五年中,涉嫌使出美人計、代付酒店花費、招待出遊、幫忙接送小孩上下學等方式討好醫師,並依照醫師指示匯款,甚至交付現金!

    檢調透露在監聽中也發現,有藥商要醫師多開藥的對話,由於所涉事項屬於政府採購法規範之內,涉案醫師屬於職務上的公務員,涉及收賄及背信罪嫌,全案由檢調偵辦中。

    檢調昨在台中、南投、花蓮、屏東等地搜索傳訊多家公立醫院醫師,到案的六名醫師在檢方複訊時,否認指控,檢方認供詞避重就輕,先行釋回後,將再針對疑點進行釐清。

    台中特偵組七月間偵辦藥商疑透過民代施壓、支付回扣等方式,誘迫醫院採購、醫師濫開特定用藥謀取暴利。昨日兵分多路,大規模搜索台中榮總在內的多家公立醫院八名醫師住處、辦公室及診療間,並展開傳訊。

    藥商業務 坦承賄賂醫師

    昨日遭到搜索及傳訊的八名醫療人員包括台中榮總副院長藍忠亮、免疫風濕科陳得源(二人因昨日有門診而向檢方請假,並未到案),以及國軍花蓮總醫院復健科主任宋松遠、花蓮署立玉里醫院精神科主任樂哲麟、花蓮玉里榮民醫院藥局主任鐘忠政、精神科主任陳震宇、署立南投醫院骨科主任梁文雄,署立屏東醫院精神科主任莊耀森。

    檢調指出,美時藥品公司涉嫌為了打進大醫院市場,各地區業務各出奇招討好醫師,並給付回扣。檢調之前已傳訊美時公司在台中、花蓮的業務代表,他們坦承提領業務推廣費,賄賂多名醫師,檢方強調還有私立醫院及單純餽贈禮品,但並不在此波偵查範圍。

    偵查鎖定醫院藥事委員

    檢方指出,被列為偵查對象的醫療人員均是各署立及公立醫院的「藥事委員會」委員,也就是醫院的採購部門,由他們在健保局所提供的「藥單」中,挑出醫院用藥,只要被該委員會挑中,藥商可以坐收銷售利潤。

    藥商平常編列業務推廣費,由業務代表出面,每月或每一品藥給予委員一萬或二萬元,希望「藥物委員」將他們經銷的藥物列入藥單。另為了讓醫院增加採購量,業務代表也會請醫師增加使用量,每顆藥另給予醫師一至二元回扣。


    八人被約談 同事驚訝 本人喊冤

    〔記者楊宜中、羅欣貞、謝介裕、徐夏蓮/綜合報導〕藥商回扣案延燒,八位被約談的醫生都齊聲否認收取回扣,而消息傳出之後,部分涉案醫生的同事大感驚訝,直指被點名的醫生都風評甚佳,甚至經常加班看診到深夜,相信醫生的清白。

    請假未到案的台中榮總副院長藍忠亮、免疫風濕科陳得源昨天很難過地表示,一切用藥都按醫院規定辦理,他們是清白的,檢調單位向媒體透露他們涉案,就算將來司法還他們清白,名譽也已嚴重受損無法彌補,他們感到很痛心、失望。

    藍忠亮、陳得源二位被指涉及收回扣的醫師,平時在院內外風評極佳,也都是公認的老實人,他倆上午的診可以看到晚上十一、二點,甚至凌晨一、二點,屬「任勞任怨」型,院內的同事認為他們一定是被冤枉的。

    國軍花蓮總醫院復健科主任宋松遠、署立玉里醫院精神科主任樂哲麟、玉里榮民醫院藥局主任鐘忠政及精神科主任陳震宇也都否認收取藥商的回扣,四人指稱,美時公司花蓮的張姓業務代表,與他們交情不錯,醫師經常邀宴張姓業務,張姓業務於是向公司申請交際費一萬元,準備宴請有業務往來的醫師。據指出,請客當天,還請了花蓮地區多名醫師。

    署立屏東醫院精神科主任莊耀森,在該院任職約八年,平均每診次的看診病患在八、九十人左右,莊耀森昨天上午仍正常看診,檢調人員等到莊耀森看診結束後才將他帶走。莊耀森在患者間風評不錯,院方表示,將待檢調調查結果,一切依法處置。

    署立南投醫院骨科醫師梁文雄因案遭調查,引發院方同仁一陣錯愕,院方強調,這是梁某個人行為,該院藥物品項採購作業絕對合法。

    南投醫院副院長林克成表示,基本上該院醫師不可能接觸或承辦藥物採購業務。南投醫院藥事委員會有九名委員,由林克成擔任召集人,梁文雄也是委員會成員之一。


    七成醫院 不依規定給病歷

    〔記者胡清暉/台北報導〕「向醫院影印一份病歷要二千元」、「影印一張病歷要二百元」、「病歷屬於醫院的智慧財產權,患者只能申請病歷摘要」,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昨天痛批,申請病歷是每位病人的權利,卻有高達七成醫療院所不依規定給病歷,而且設下重重關卡刁難、超額收費。

    醫改會昨天召開「衛生局有法卻不辦醫院,民眾要病歷沒辦法」記者會,公布七至十一月間,醫改會針對全台四百三十七家醫療院所進行電話調查的結果。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指出,雖然衛生署再三強調「醫療機構提供病歷複製本是法定義務,不得以醫生不同意等理由拒絕」,而且衛生署已制定民眾申請病歷的收費原則和流程,然而,仍有七成醫療院所不依規定給病歷,而且理由光怪陸離,讓許多民眾氣得向醫改會申訴。

    根據醫改會的調查,病人向醫療院所申請病歷時,常遭到超額收費,例如影印一張病歷,費用從十元到二百元不等,是衛生署規定的二到四十倍。醫改會更直接點名,台北縣文化醫院、桃園縣天成醫院、雲林縣天主教福安醫院、台南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樓醫院、屏東縣國仁醫院、六愛醫院影印一份病歷竟要二千元,這些超額收費的現象,簡直是把病人當成待宰肥羊。

    漫無標準或黑箱作業的醫院比比皆是,有的規定由院長決定,有的規定必須由醫師決定,有些甚至回說「當天來才會知道」、「視當天情形批價」,讓人感到啼笑皆非。

    面對全台申請病歷一國多制,又處處設門檻讓患者碰壁,醫改會批評,衛生署和各縣市衛生局失職,放任醫院各自喊價。

    衛生署醫事處專門委員王炯琅表示,若醫療院所不當收取醫療費用,會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將請衛生單位加強督導。


    要病歷被刁難 可提檢舉

    民眾在向醫療院所申請病歷時,如果發生超額收費的情形,可以檢附收據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衛生單位受理檢舉案後會進行調查,如調查如實,將依醫療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

    衛生署表示,已經公布申請病歷的收費原則和流程,如果醫療院所刁難民眾申請病歷,可能影響醫院評鑑的評比。

    醫改會新出版「認識病歷為健康之本」衛教單張,提供民眾免費索取。電洽:(○二)二七四一七六五九。醫改會網址:http://www.thrf.org.tw/。(整理/記者胡清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