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疫情超額死亡世界第二低、投藥率世界第一…為何疫情仍下降緩慢? - 康健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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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疫情超額死亡世界第二低、投藥率世界第一…為何疫情仍下降緩慢?

新冠本土疫情持續走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一口氣公布幾個關鍵數字,包括抗病毒藥物投藥率均世界第一、兒童疫苗接種率世界第二、較低的染疫死亡率及疫情期間超額死亡人數位居世界第二低。光看檯面上數字,台灣防疫看似可圈可點,但為何死亡人數還是無法穩健下降,疫情下探時間一再延後?

國內今新增3萬5,699例本土病例,比昨天略降3,000多例,其中121人死亡,以高齡、有慢性病史及重大疾病者居多。疫情雖呈緩降趨勢,但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日前曾表示,疫情下降速度沒有大家想得這麼快,估計要到7月底,單日案例才可能跌破萬例。

不過,指揮中心今天公布了幾個重要數據,包括抗病毒藥物投藥率(7.82%)世界第一,高於美國、英國、香港、日本、韓國等;兒童疫苗接種率(75.1%)位居世界第二,僅次於新加玻;染疫死亡率(每百萬人約277人死亡)也在幾個國家中處於相當低的程度,低於美、英、港、韓及紐西蘭等,僅次於日本、新加玻;超額死亡更是世界第二低,疫情期間相較於非疫情期間的超額死亡人數為負2,000人,每十萬人超額死亡負8人,僅次於紐西蘭。

國內團隊統計今年超額死亡4% 須檢討疫情對醫療量能的衝擊

這麼多防疫排名數一數二的亮眼成績,台灣防疫真的無懈可擊嗎?還是魔鬼其實藏在細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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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死亡」指的是疫情期間總死亡人數減去非疫情期間總死亡人數(背景值),數字愈高,表示疫情造成的死亡情況愈嚴重。根據指揮中心的說法,台灣的超額死亡是英國《經濟學人》雜誌統計2020年至今年5月31日的數字,「但《經濟學人》沒有算到今天、也就是Omicron大爆發之後,當然是負超額。」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教授陳秀熙直接點出關鍵。

(台灣超額死亡世界第二低。圖片來源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陳秀熙指出,台灣在2020、2021年的超額死亡都是負超額,也就是疫情之下的死亡人數並沒有超過背景值,當時國內以Alpha及Delta病毒株為主,疫情規模也沒有這一波來的大,即便計算到今年5月底也會是負超額,「但如果計算至6月底,應該就會超額了。」因為Omicron變異株今年初開始進入本土社區,持續大流行影響至今,他的團隊也曾統計過,今年1~5月,國內超額死亡為3,187人,大約超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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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超額4%不算高,甚至低於紐西蘭同期的9%,但陳秀熙表示,這還要算入台灣戰後嬰兒潮這幾年剛好大量人口進入高齡危險群,本來就會拉升死亡人數的背景值,相較之下疫情期間的超額死亡就被稀釋掉。

他強調,超額死亡有3個比較的基準點,包括必須與未發生疫情前的死亡背景值比較、分年代比較、及分病毒株比較。他不建議將超額死亡進行國際間的比較,其重要意義應在於一個國家用來檢視疫情是否衝擊醫療量能,影響其他慢性病、重大疾病的照護,造成死亡人數增加,「也就是新冠疫情帶來間接傷害,有些人因此無法得到好的醫療照護,造成超額死亡。」

觀察本土疫情流行至今已逐漸趨緩,政府應評估將新冠肺炎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降為第四類,視為一般地方流行性疾病,目的就是恢復醫療量能,讓更多有需求的人能獲得足夠的照護,不會因照顧品質的下降而產生死亡。

高風險族群約6成取得藥物 專家:投藥率高,但任務只完成2/3

台灣的高投藥率也與國內大規模流行的時間點有關。陳秀熙分析,很多國家疫情大流行的時候,抗病毒藥物還沒上市,例如輝瑞口服藥Paxlovid大約今年3、4月才被廣泛使用,「很多國家3月早已經走完疫情。」台灣爆發社區大流行相較其他國家來的晚,有時間爭取到口服抗病毒藥物,自然較有機會使用到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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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關注的是,台灣65歲以上、有慢性病、重大疾病等有用藥需求的人口大約14%,若以目前投藥率近8%計算,表示這群有需求的人大約只有60%確實使用到藥物,另外還有40%的空間可以再努力,陳秀熙直言:「任務還沒完成,只完成2/3。」

他也提醒,台灣不能只看目前染疫率偏低,因為疫情還沒結束,而國內兒童疫苗接種率高也與台灣正逢疫情高點有關,剛好這時兒童疫苗率續核准上市;反觀其他很多國家在兒童疫苗上市前已經大流行過,加上許多成人已感染過,兒童多少有群體保護力,這些都可能影響兒童疫苗的接種率。「台灣還是要虛心檢討,不只是看其他國家比較名次。而且國內兒童只打第一劑,應該要打兩劑,甚至追加劑,不能以此認為工作已經結束。」

(台灣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投藥率世界第一。圖片來源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台灣染疫死亡率相較幾個主要國家中處於偏低的程度。圖片來源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台灣新冠兒童疫苗接種率僅次於新加玻。圖片來源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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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個月內重複感染需符合2定義 比照確定病例處置

指揮中心今天也公布重複感染的定義及處置原則,主要分成在確診並解除隔離後1~3個月內的重複感染及解隔離3個月後:

  • 確診並解隔後1~3個月內

-定義:症狀惡化以及PCR陽性(Ct值<27)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
-處置原則:若符合定義並經醫師評估後,可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按照確定病例的方式處理,包括開立藥物或住院等。後續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會研判是否為新的確定病例,開立法定文書,寄送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 確診並解隔3個月後

-定義:PCR陽性(Ct值<30)或抗原/核酸快篩陽性
-處置原則:依照目前認定確診的流程,醫師評估為重複感染個案後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並依確定病例處理原則,啟動相關防疫措施及醫療處置,不須再經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研判

(指揮中心說明重複感染的定義及處置原則。圖片來源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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