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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在去年7月以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對鄭捷提起公訴,並認定鄭捷的作為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求處鄭捷死刑。
鄭捷北捷殺人案造成4死22傷,新北地院今天下午4時30分準時宣判,他被依殺人罪判處4個死刑,22個殺人未遂合判超過100年的刑度,褫奪公權終身。被害者李翠雲家屬到場聽判時表示欣慰、符合社會期待,也有家屬表示鄭捷「死不足惜」。
自由報導,去年5月21日下午4時30分許,鄭捷搭乘台北捷運途經龍山寺站往江子翠站時,持尖刀殺向同列車乘客,造成被害李翠雲、張正翰、潘碧珠、解青雲的4人死亡,另有22名乘客紛受大小不等傷勢,鄭捷當場遭眾人壓制,警方當晚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將他移送法辦,鄭捷隔天清晨遭裁定收押。
經地檢署2個月偵查,鄭捷7月21日遭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全案進入審理階段,法庭上,檢辯雙方就鄭捷的「精神鑑定」、「有無教化可能」等進行激烈攻防,但檢從未落居下風,辯方策略也未奏效,最後鄭捷仍被判死。
中央廣播報導,審判長樊季康表示,鄭捷犯罪手段兇殘,人神共憤,若不判處死刑,難以彰顯國法尊嚴。前來聆判的家屬則要求鄭捷將器官捐贈出來;在庭上聆聽判決的鄭捷則全程面無表情,不發一語。
新北地檢署在去年7月以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對鄭捷提起公訴,並認定鄭捷的作為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求處鄭捷死刑。
鄭捷北捷殺人大事紀:
- 103年5月21日:下午4時30分,鄭捷搭乘捷運板南線途經龍山寺站往江子翠站,持水果刀刺乘客,造成4死22傷,隔天清晨被收押,看守所編號「1892」。
- 5月27日:鄭捷殺人案頭七,鄭的父母現身事發江子翠捷運站,下跪道歉。
- 7月22日:新北地檢署依4次殺人、22次殺人未遂起訴,求處4死刑。
- 8月13日:首度開庭審理,他態度輕蔑,面露冷笑,更回頭瞪家屬。
- 9月30日:二度開庭,合議庭同意傳喚鄭捷看守所室友吳繼堯,與警大教授沈勝昂鑑定有無教化可能。
- 11月4日:三度開庭,獄友吳繼堯稱「鄭捷說,若父母在車上,照殺不誤」。
- 12月3日:四度開庭,傳喚替鄭捷鑑定精神狀態的台大醫師吳建昌;報告認定「鄭捷犯案時未因精神障礙等致其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且有受審能力。」
- 104年2月3日:五度開庭,替凶嫌鄭捷鑑定心理的警大教授沈勝昂出庭作證認為,鄭捷教化可能性不高。鄭捷面對檢方提問,連嗆30次拒絕回答。
- 2月10日:六度開庭,鄭捷首次打破沉默為自己求情:「若可出去,不會再殺人」。
- 3月6日:鄭捷殺人案宣判,新北地院判鄭死刑。
下為新北地院新聞稿全文
本院103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被告鄭捷殺人案,於今(6)日下午4時30分宣判,其判決主文、事實及理由詳如判決書所載,茲摘要如下:
判決主文:鄭捷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之鈦鋼刀壹把沒收之。
貳、犯罪事實概要:
許鄭捷為達短時期大量殺人之目的,選定大眾捷運車廂內犯案,於103 年5 月14日晚上,使用即時通訊軟體與不知情之國中同學李OO聊天,告知下星期三要殺人之訊息,並相約在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站附近之麥當勞共進午餐。鄭捷另於同月15日0時53分許,傳送「下星期三放學時間別搭地下交通工具,我要動手了,看完這封請別跟任何人說並立即刪除」之訊息予國中同學陸OO。
於同年5 月21日,其依照預定行程與李OO敘舊用餐後,於下午 3 時28分許,前往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2 段182 巷3 弄79號地下1 樓之「松青超市」內,購買鈦鋼刀1 把後,放置於其所攜帶之背包內;於下午3 時41分許,刷卡進入江子翠捷運站內,並於下午3 時45分4 秒自最後一節車廂上車,嗣於下午3時50分51秒,在捷運板南線西門站下車;於下午3 時54分33秒,再次上車搭往南港展覽館方向列車;於下午4 時5 分36秒,在國父紀念館站下車後,再至對向往永寧站方向之月台候車;於下午4 時10分23秒,自第6 節車廂(車廂編號1118) 上車,搭乘往土城永寧方向之列車,其在該列車之第6 車廂移動至第5 車廂站立,於下午4 時23分23秒列車抵達龍山寺站開啟車門時,鄭捷基於殺人之犯意,移動至第6 車廂前段右方之暗色透明屏風旁,於下午4 時23分49秒,開始翻動前述背包,並將右手放置在背包內且往第5 車廂移動,於下午 4 時24分9 至16秒間,其從背包翻動並抽出上開鈦鋼刀後,於下午4 時24分17秒始,在該列車之車廂內,對如附表編號1 至25所示之乘客謝青雲、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林O、顏O音、陳O慧、史OO琳、林O、蔡O、蔡O婷、蕭O華、張O燕、詹O宏、陳O志、張O立、叢O萱、蔡O銀、許O娟、林O強、陳O蘋、陳O安、游O筑、王O光、顧O萱為砍殺之行為,進而造成謝青雲、張正翰、李翠雲、潘碧珠如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之死亡結果,而林O等人因及時閃躲或因鄭捷於倉促之間未擊中其等要害而倖免於死亡,惟林O等人仍分別受有如附表編號5 至25所示之傷害。嗣於下午4 時26分54秒,捷運列車抵達江子翠站,鄭捷走出車廂,往月台西側之樓梯、出口方向移動,移動期間仍持續揮舞刀械,欲移動至江子翠捷運站西側閘門出口時,該車站之保全人員陳O志聞訊趕到,鄭捷仍基於殺人之犯意,持鈦鋼刀朝陳O志為砍殺之行為,陳O志因閃躲得宜而倖免於死亡,惟仍受有如附表編號26所示之傷害;迄下午4 時30分許,鄭捷始遭民眾圍捕制伏在地,嗣經據報到場之員警逮捕並扣得鈦鋼刀及摺疊刀各1 把。
參、論罪科刑:
一、核被告鄭捷對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之被害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71 條第1 項之殺人罪。其對附表編號5 至26所示之被害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71 條第2 項、第1 項之殺人未遂罪;被告已著手如附表編號5 至26所示之殺人行為之實行,而未死亡之結果,爰均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其所犯上開各罪之間,各個殺人之行為先後可分,且侵害各被害人專屬之生命法益分別獨立,應分論併罰。
二、合議庭審酌被告鄭捷之人格具有不在乎社會規範之特質,不斷反覆發生殺人之意象或念頭,並將殺人誓言作為其個人之標記,作案前在其殺人計劃遭朋友舉發、教官調查及學業成績即將揭露之多重壓力下,決意實現其早已立下之殺人誓言,其欲達到短時期大量殺人之目的,選擇就讀可以鍛鍊身體以利殺人計劃之國防大學,並選定密閉式大眾捷運車廂及行車時間較長之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間犯案,其持尖銳鋒利、質地堅硬之鈦鋼刀1 把朝人體刺殺,造成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被害人死亡,且造成附表編號5 至26所示被害人受傷,被害人在密閉之捷運車廂內遭受襲擊,幾無可逃之處,身心受到極大痛苦與折磨,尤其4 名死者之生命法益無端被剝奪,家庭因而破碎,死者家屬驟失親人,悲痛欲絕;案發後造成社會大眾搭乘捷運或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之集體恐慌效應,人與人之間產生猜疑及戒備,乘客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上難以放心低頭閱讀或睡眠休息,被告之行為破壞社會治安至深且鉅。
被告鄭捷行兇時看見乘客紛紛尖叫哀號、奔逃閃避,無任何憐憫或同情之心,仍繼續執行瘋狂殺人之行為,其性格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被告鄭捷犯後無絲毫愧疚之意,更無悔悟之心,犯後態度惡劣至極,被害人或其家屬迄今均無法寬宥其犯行,並衡諸我國一般國民對法律應實現社會公義、良知、人性普世價值等之期待與認知,就被告鄭捷所犯如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殺人既遂犯行,以其手段、情節、所生損害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均顯示其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其難以教化,本院欲求其生而不可得,被告鄭捷應與社會永久隔離,檢察官請求對被告鄭捷處以死刑,核屬罪刑相當,合乎法律之目的,且無違背內部性界限,亦無權利濫用之違法,更無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公平正義等法則,爰分別量處如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之死刑,並均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彰顯國法尊嚴並維護法治、保障社會安全;至於被告鄭捷所犯如附表編號5 至26所示之殺人未遂犯行,除上述衡酌事項外,考量如附表編號 5 至26所示被害人所受傷勢之輕重情形,爰分別量處如附表編號5至26所示之有期徒刑。如附表編號1 至26所示之刑,依刑法第51條第1 款、第2 款、第8 款規定,主刑部分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殺人魔鄭捷一審宣判4死刑 褫奪公權終身(自由)
北捷人魔鄭捷 被判4個死刑!(華視)
北捷殺人事件 鄭捷一審死刑(中央廣播)
合議庭斥 鄭捷如「豺狼」兇殘無情(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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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民視新聞 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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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菜種會「三福助人網」串聯全台社區網絡,助力社會安全網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近期保母虐童的事件延燒,使社會再度檢視由社政衛政支撐運作的社會安全網,若能在政府或社福機構資源無法觸及的角落,建立相對健全、互助的社區網絡,相信這樣的助人網將會成為社安網的助力,並帶給台灣社會共生共好的永續價值。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那個需要受助的人,而每個人也都可以成為在地社區助人網的一份子!
近期保母虐童的事件延燒,使社會再度檢視由社政衛政支撐運作的社會安全網,因在不同環節出現的聯繫斷裂,導致憾事發生。在「剴剴案」發生之後,4月中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亦接獲一名全日托兒童疑似受虐的通報,然而受到媒體關注的只是少數極個案,但我們都知道還有隱藏在檯面的聲音需要被聽見,更多需要協助的弱勢。
政府推動的社安網量能有限,近年社福及保護案件數量上升但社工人力卻持續短缺。根據臺灣社會工作教育學會於2020年所作之社會工作系所就業調查,全台社工系所畢業生僅有25%投入社會工作。此外,社工工作的高壓也造成徵才困難,以新北市為例,2022年社工師離職率達7.49%,有141個缺額難補;台中市近五年來受虐兒童人數增加1倍,但社工人數自2019年至2022年僅增加約4成,而2024年台中市社工師仍有7.8%之人力缺口。
今年3月衛福部曾一度提出提高社工訪視頻率的主張,引起社工團體強烈反彈,在目前已經人力不足的情況下,貿然增加訪視頻率並非改善社安網的解決之道。此外,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兒權會)4月27日也在凱道舉行集會,呼籲行政院應成立兒少權益辦公室,整合原本四散在中央與地方各機關的兒少保護業務,並通盤檢視現有的出養安置制度等訴求。
政府社安網不是萬靈丹,透過民間、社區的互助資源,有時更能提供不同面向的實際支持:以日本高齡化社會為例,他們打造失智症友善社區,將相關知識帶入地方,讓社區民眾與店家能及時協助走失的失智長者;在英國則有以社區為核心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結合地方政府、家庭與臨床醫學部門等單位,試圖讓個案接受不同社會資源的幫助,同時也使其順利重新回歸社區。或許在兒少保護與協助家庭功能恢復方面,也能透過社區網絡助力社會安全網。
讓社區力量成為社會安全網的助力
相比於社福機構的定期預約訪視,與孩童或脆弱家庭更密切接觸,且更能即時發現問題的其實是學校、里長、教會、愛心店家等社區網絡。以芥菜種會為例,他們積極連結社區合作夥伴建立支持網絡,透過關懷訪視扶助中的家庭,以及以及社工督導帶領關懷志工團隊進入社區陪伴等方式,讓社區多一雙眼睛、多一對耳朵,提供「看得見,聽得到,走得到,接得到」的服務,協助因貧窮、風險與多重問題需要支持與介入的脆弱家庭,從「家的照顧」逐步落實「家的恢復」。
此外,芥菜種會也設立通報機制,提供民眾透過「找幫助」QR Code 及援助專線等管道主動求助,相關資訊都印在廣發的文宣品上,關懷志工團的「安安」過去就曾是藉由這個管道尋求協助的社區需要者。當芥菜種會接收到求助訊息後,會迅速評估狀況並提供有效支援,幫助家庭渡過當下難關,後續的地區助人網則以生活關懷等方式協助家庭恢復。
「基萬金」三福助人網提供工作機會,陪伴單親媽媽重新出發
除了提供急難補助與物資,芥菜種會更致力於建立系統化的培力模式,提供受助者工作機會,獲得一技之長並賺取薪資得以自立,讓受助者得以成為助人者,進而再投入到社區中。芥菜種會執行長李肇家表示,社會的穩定源於家庭的穩固,家庭穩固的根本,不在兒少與青年,而是在照顧者(包含原生父母、類父母)的健全。芥菜種會透過一對一陪讀、親職課程、職業培力等方式,致力促進家的恢復,陪伴家庭照顧者克服階段性困難並提升親職能力。
2023年芥菜種會在基隆、萬里、金山等一帶,建立首個助人網絡「基萬金」三福助人網,以孫理蓮紀念營地為主要據點,連結周邊學校與社區等單位共同協助弱勢學童。此外,也提供營地相關的房務、廚務、販售等工作機會給需要者。單親媽媽安安就是透過三福助人網,在營地擔任房務人員,在自力更生的同時也能將年幼孩子帶在身邊就近照顧。
建立100個共生共好的助人網
在面臨急難變故時,即時物資救助與安置能夠解決人們的立即性需求,而政策性的津貼也許能夠給予脆弱家庭經濟上的支援,然而家庭功能的恢復則需要長時間的努力,不論是在心靈層面上從創傷中走出來,或者在日常生活中重拾能力,需要者周邊的資源都扮演重要角色。若能在政府或社福機構資源無法觸及的角落,建立相對健全、互助的社區網絡,相信這樣的助人網將會成為社安網的助力,並帶給台灣社會共生共好的永續價值。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那個需要受助的人,而每個人也都可以成為在地社區助人網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