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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公司清盤倒閉 員工與消費者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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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9/2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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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公司清盤倒閉 員工與消費者怎麼辦?

受中美貿易戰以及香港社會政治因素影響,經濟出現下行壓力,不少人更擔心會掀起新一輪公司破產潮。早前擬申請破產美國時裝品牌FOREVER 21,位於香港的門市亦於昨日結業。如果遇上公司結業清盤,員工、消費者及股東等可以追討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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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盤公司償還債項的優先次序

按照香港法例,只有「有限公司」才能清盤。概括而言,有限公司會透過「清盤」之法律程序將所有資產變賣套現以償付債務,並最終將公司結束。嚴康焯大律師指,公司若清盤,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將會按以下的優先次序獲發還債項:

1. 清盤官
2. 員工
3. 有抵押債權人,例如銀行
4. 無抵押債權人,例如債券持有人、股東

員工追討欠薪

嚴律師表示,當公司清盤倒閉,員工是否可以領取所有欠薪視乎兩個因素。第一,要視乎公司清盤當日餘下多少資產,如果公司的資產充足的話,員工獲發欠薪的過程有望更順利及快速;第二,清盤官的費用,假如該公司的資產不足以償還所有債務,而清盤官的費用較高的話,員工可以獲得的金錢就會較少。

即使公司的餘款不足,香港企業的員工亦可透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追討欠薪。不過,嚴律師指,透過破欠基金追討的話處理時間較長,若急需資金過活的話,則難解燃眉之急。

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基金以墊支的形式發放特惠款項,包括欠薪、代通知金、遣散費和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並設上限。當申請人收到基金的特惠款項後,這些款項可享有的償還權利便會轉讓給基金委員會。但這並不影響他們追討其他債項,例如代通知金餘額、遣散費餘額及其他累積假期薪酬的償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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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抵押債權人或追訴無門

不過,嚴律師坦言,在一般情況下,清盤官通常會預留足夠金額作員工薪金支出。因為員工為較優先的債權人,其次是有抵押債權人,之後才是無抵押債權人。因為銀行屬有抵押債權人,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會抵押資產,當公司清盤時,銀行就可享較優先的償還次序。如果只是普通供貨商,則屬無抵押債權人,可以領取貨款的機會較低。

如果遇上公司倒閉清盤,而消費者購買了預繳式服務、商品,很大機會追訴無門。嚴律師表示,雖然消費者可以向被清盤的公司追討,但有99.9%是徒勞無功的。

記者:曹佩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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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名 : 理財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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