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求生術】住葵涌邨遭禁足呻被解僱? 打工仔權益你要知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個人增值 - D220126

【職場求生術】住葵涌邨遭禁足呻被解僱? 打工仔權益你要知

個人增值

發布時間: 2022/01/2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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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葵涌邨成為新冠病毒疫情重災區,多幢大廈要延長圍封強制檢測期,打工仔在圍封期間未能上班。有居民組織向葵涌邨居民展開網上調查,有葵涌邨打工仔反映連日圍封因而被迫放無薪假或以年假代替,更有部分被解僱。

到底打工仔在如此被動情況下,可以如何自保?即使你居住地點未被圍封,你亦要預早知道及了解的勞工權益。

解僱構成歧視

查閱勞工處網站,如果僱主因為僱員有家庭成員或親屬染上此病,或因僱員有類似此病症的徵狀,而安排僱員放取有薪假期在家休息,這並不構成《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違法歧視行為。僱主不可因僱員已染上(或可能染上)此病症,或因他的家人或與其有聯繫人士已染上(或可能染上)此病症,而將其解僱,或令該僱員蒙受不利,否則會構成歧視。

受感染屬病假處理

如果僱員感染此病症,僱主應讓僱員放取病假。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符合下列情況,可享有有薪病假(款額相等於僱員正常工資的五分之四)。僱員需要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放取病假不少於連續4天及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僱主不可以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該僱員。根據《僱傭條例》,這會構成可檢控的違例事項。

勞工及福利局於社交媒體提醒僱主,「不應基於僱員受隔離檢疫、限制與檢測宣告及強制檢測公告影響而把他解僱,否則或會構成不合理解僱」。受影響僱員可聯絡勞工處尋求協助,並向僱主提出申索。

 

責任編輯:陳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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