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建議市民選購5G流動電話服務月費計劃前認清合約細節。圖為市民在留意電訊商推出的5G月費計劃。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消委揭增值服務設免費「試用期」 屆滿後靜雞雞收正價

本港5G服務開始普遍化,各流動電訊服務供應商推出的5G月費計劃種類繁多,還額外贈送其他增值服務及禮品吸引市民選用,但消委會對85個5G流動電話服務月費計劃進行調查,發現看似「好抵」的計劃存在「魔鬼細節」,例如部分增值服務設免費「試用期」,屆滿後繼續悄悄收取正價,使消費者反而因小失大。消委會建議市民選購前認清合約細節,不要被「小恩小惠」所誘惑踏入陷阱,並呼籲業界讓自動續約的客戶享有不少於7天的冷靜期保障。●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消委會比較市面上8間流動電話服務供應商,提供的85個5G流動電話服務月費計劃,基本月費由108元至1,228元不等,數據量由8GB至無限任用,其中78個月費計劃另需每月繳付18元港鐵及隧道行政費。

此外,共84個計劃有綑綁其他增值服務,如音樂服務、網絡保安服務、影視串流平台服務、或以贈送禮品及提供月費回贈等作優惠,其中一個供應商的所有月費計劃均附送3個月電影串流點播服務,但在服務免費期或合約期完結後,將以正價繼續提供服務,直至用戶另行取消服務為止,其間消費者需負擔該正價收費。

消委會表示,截至今年10月1日收到124宗有關5G電訊服務的投訴,其中有39宗是銷售員有隱瞞、刻意引導行為,消委會提醒市民,應細心考量附送的增值服務及禮品是否切合個人需要,而消費者如想取消附送的增值服務,至少需提前30天通知有關商戶,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費用。

僅兩電訊商冷靜期可取消服務

消委會還發現8間流動電話服務供應商,只有兩間提供冷靜期免責任取消服務,一間的新上台客戶可享有登記日起1個月的冷靜期,現有客戶續約或簽新約均不適用。另一間供應商的新舊客戶均可享14天的冷靜期,但客戶如收取禮品、啟動SIM卡或增值服務賬戶,冷靜期立即終結。

香港通訊業聯會制定的業界自願守則《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訂明,若商戶與客戶訂立「非應邀」合約,商戶須給予客戶不少於7天的冷靜期,但《守則》卻將「非應邀」定義為銷售員「叩門」邀請客戶簽訂的合約。

黃鳳嫺批「非應邀」定義狹窄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批評定義非常狹窄:「若大家都記得,會去到一些屋邨拍門、逐家逐戶拍門,詢問是否已經安裝某一些服務,或者是否需要某些電訊服務,這些叫非應邀式合約,但是我們認為時至今天,銷售的手法已經不再是拍門式,這個狹窄的定義是否仍適用於現今社會和現時的銷售模式?」

消委會建議,市民不要盲目追求高數據量,詳細了解免費增值服務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