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澳门)
- 英 文
- Chinese Visa (Macao)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可透过行政长官的批示准许部分国家/地区的居民在没有领取签证的情况下前往澳门。 [2]有意前往澳门留学的人士需要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才可以在澳门读书,而有意到澳门定居的人士则需要向澳门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在澳门定居 [3]。在澳门,负责执行和监察出入境政策的政府部门是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 [4]
免签证入境国家/地区
目前澳门治安警察局目前批准79个国家/地区的人士来澳短期逗留,可免予申请签证。 [2]
不设限制
联合国护照(在执行职务时)
获澳门特区签发外交及领事人员证件的人士
其他人士进入澳门的程序
没有获得免签证待遇的访澳人士在前往澳门的时候,就需要到就近的中国大使馆或领事机构申请签证前往澳门,一般申请费用为30美元,签证有效期为30天。由2010年7月1日起,来自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或越南的访澳人士(外交官及领事人员除外),必须到中国驻该国领事机关办理赴澳签证,不得借助入境许可前往澳门,而且他们在办理签证的时候,要出示经济状况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进出澳门的机票/船票,以及酒店收据,以便办理签证手续。 [5]
除了上述必须前往中国驻该国领事机关办理赴澳签证的人士之外,其他访澳旅客也可以在边境检查站申请入境及逗留许可(俗称“口岸签证”)。持有入境及逗留许可的旅客只可以在澳门逗留最多30天,在许可期限届满前,该持有人可以自由地进出澳门。一份入境及逗留许可的申请费用为100澳门元。 [6]
根据澳门法例,在以下情况下,边检人员/出入境事务厅支援有权拒绝签发赴澳签证: [7]
申请人曾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当局递解出境
根据澳门法例,申请人不得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
申请人试图回避逗留及拘留规定,又经常在澳门短期逗留,而且没有说明具体理由
申请人曾被澳门或外地的法庭判处剥夺自由的惩罚
申请人有意在澳门从事犯罪活动
申请人不能确保他/她可以返回原居地
申请人的旅游证件的真确性有问题
申请人未能证明他/她能够有足够的维生资源在澳门逗留/居留
申请人没有返回原居地的运输凭证
延长在澳门的短期逗留期限
来自中国内地,且持有由内地公安机关发出的有效旅游证件的留学生,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澳门留学生,如果原有“逗留许可”的限期不便他/她在澳门修读由高等院校开办的课程,就需要到氹仔北安码头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大楼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俗称“学生签证”),以便申请者合法在澳门修读相关课程。许可的有效期由1年之内至翌年的12月31日,视乎课程完结日的时间而定。如有需要,留学生可以到出入境事务厅申请延长许可的期限。 [9]
希望以投资者、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的身份申请定居澳门的人士,可以先到贸易投资促进局申请,然后在出入境事务厅领取“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续期凭单”(又名“居留凭单”),再领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