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倡准領境外獎金 兩會無回音 綠發會指悖改革開放促釋法 專家:不違國安應撤限 - 20240312 - 中國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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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倡准領境外獎金 兩會無回音 綠發會指悖改革開放促釋法 專家:不違國安應撤限

【明報專訊】全國兩會昨降下帷幕,議場8天後又見空落。今年突然宣布停辦總理記者會,成為傳媒採訪規劃的最大落空,而會前各方期待的一系列議題,例如大規模刺激經濟措施、65歲延遲退休、對台強硬表態等未見出現,同時落空的還有由知名公益組織發起、關乎境內非政府組織(NGO)經營的「兩會建議」。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下稱綠發會)全國兩會前建議,由全國人大法工委出台立法解釋,訂明境內民間組織及團體接受境外NGO的獎勵資金不受《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下稱《境外NGO法》)規限,「否則就是關閉大門、自縛手腳,與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背道而馳」。

《境外NGO法》2017年實施後,境外NGO資金被國內執法部門視為「洪水猛獸」。綠發會提到,有組織因接受境外NGO獎勵,被公安部門以《境外NGO法》沒收有關款項。

綠發會稱資金用途自主

《境外NGO法》規定境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境外NGO委託、資助、代理,或變相代理境外NGO在中國境內活動。但綠發會認為,該法並不禁止接受境外NGO單純的物質獎勵,而且該類資金的境內用途,完全由接受方自行決定(參照諾貝爾獎獎金),體現接受方的「意志」。

上月邀人代政協交流 16萬人次參加

綠發會上月舉辦「2024兩會議/ 提案建議交流會」,邀請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參加,線上參與人數達15.7萬人次。綠發會指出,應借助《慈善法》修例將於9月實施的契機,出台立法解釋,以響應該法新增「國家鼓勵開展慈善國際交流與合作」條文,更好與境外NGO合作,「發揮慈善民心相通的功能,講好中國故事」。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雲對本報表示,中央表示要改革開放,加強國際合作,既然要開放要合作,只要不違反國家安全規定,就要倡導。他稱,類似綠發會的公益組織,資金需靠國際贊助,不違反公共安全,沒有危害,反有利公益,不應限制。他強調國內組織舉辦活動時,只要遵守法律規定,做好備案、登記就無問題。

余凌雲是內地知名行政法專家,曾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擔任教職9年,也曾在最高檢、最高法「掛職」臨時出任公益訴訟檢察廳副廳長、行政庭副庭長。有意見認為可審批境外NGO獎金,余凌雲不以為然,反問「現在講依法治國,審批的依據在什麼地方呢?」

綠發會是已故開國上將呂正操等人發起,1985年創立,目前由中國科協主管,屬擁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現任理事長謝伯陽是國務院參事。

國務院總理李強上周二(5日)在全國人大會議開幕會強調,要以更大決心和力度深化改革開放,其《政府工作報告》亦大篇幅介紹如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互利共贏」。不過,綠發會發出的「英雄帖」,直到兩會落幕,沒有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接下委託,宣告落空。

明報記者 北京直擊

(2024全國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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