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買房,婆婆非要住主臥,導致夫妻結婚一個月就分居

陳女士離異多年,獨自帶著一個兒子,後來認識了單身的李先生。

李先生對陳女士進行了猛烈追求,然後兩個人迅速墜入愛河。

戀愛沒多久,兩人決定結婚,婚前組織雙方家長一起吃飯。

但是李先生的母親一直反對李先生找一個離異,而且帶著孩子的女人。

母親多次要求李先生跟陳女士分手,但是李先生堅持自己的想法,如果他放棄陳女士的話,以後可能會打光棍。

李先生一定要和陳女士結婚,但李先生的母親不接受陳女士,不待見她,拒絕跟親家吃飯。

陳女士知道未來婆婆不接受自己,所以她有點不高興。李先生給她解釋,他母親一把年紀了,不要跟他母親計較,她是和他結婚,又不是和他母親結婚。

陳女士被李先生的話感動了,然後原諒了未來婆婆對她的不尊重,兩人登記了。

兩人登記之後考慮共同出資買房子。由於李先生之前打工所賺的工資全部都由他母親保管,他身上沒錢,買房子就必須要問他母親拿錢。

李先生的母親拿了100萬出來,陳女士拿了35萬。房子的首付要60萬,房貸由陳女士和李先生一起還。

陳女士想著買房子,自己也掏了錢,她要求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但是遭到了婆婆的拒絕。

因為陳女士跟前夫有一個兒子,婆婆既怕到時候便宜了陳女士的兒子,又怕陳女士欺負自己老實的兒子。所以婆婆拒絕在房產證上加陳女士的名字。

陳女士有自己的擔憂,畢竟她婆婆那麼強勢,她要未雨綢繆。如果以後陳女士先走的話,那房子留給誰都沒有問題,反正她沒想過把房子留給自己與前夫的兒子。

但是如果李先生比她先走的話,她怕婆婆會搶了她的房子。因為李先生還有一個弟弟,要是婆婆搶了房子,留給小叔子,那她以後肯定會露出街頭。

陳女士跟李先生說出了自己的顧慮,李先生覺得陳女士說的也對。但因為李先生的母親很強勢,而且李先生又是個大孝子。他不得不聽母親的話,他母親不同意的話,他不敢違背母親的意願。

陳女士知道婆婆的擔憂,老人家是怕房子將來便宜了陳女士與前夫生的兒子。於是,陳女士建議李先生去做一個公證,以後這個房子不會留給她與前夫生的兒子。

陳女士還要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她叫李先生不要告訴他母親就好了,要是他母親想看房產證的話,就找各種理由拒絕母親。這樣,他母親就不知道房產證上加了陳女士的名字了。

李先生思前想後,覺得陳女士說的方法也不錯,於是兩個人去辦理房產證加名字的事。

可當他們拿到房產證的那一刻,李先生看了房產證上的名字,發現陳女士的名字排在前面的。他有點不高興,嫌棄道:怎麼你的名字排在我的前面?

房產證上的名字,誰在前面,誰在後面,是一樣的意義。但是李先生卻非常介意這個,其實他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他覺得自己的名字在前面,那表明房子的大部分產權還是他的,而現在卻變成了陳女士的名字在前面,讓他覺得房子的大部分產權是她的。

聽了李先生的話之後,陳女士就不高興了。她非常難過,覺得李先生雖然和她結婚了,但他心裡仍然最聽他母親的話,他母親叫他往東,他不敢往西。

後來,李先生把加名字這件事告訴了母親,他母親知道之後,把他臭罵了一頓。從此以後,他母親更加覺得陳女士是有目的的,她就是要霸房子。因此,婆婆更加討厭陳女士,處處針對她。

陳女士要和李先生商量辦婚禮,婆婆不給辦,建議他們去旅遊結婚算了。但是那時候因為口罩的原因,到處都封了,無法出去旅遊。

陳女士覺得這是婆婆不給她辦婚禮的藉口。

李先生又覺得可辦可不辦,但是陳女士堅決要辦婚禮,因為她在第一段婚姻當中受到了傷害。這個傷害對她的影響非常大,而現在第二段婚姻了。

她覺得只有辦了婚禮,心裡才會安穩,而且只有辦了婚禮她才會得到婆家人的認可。

最後,李先生同意辦婚禮。但由於他與母親的意見不同,她建議在陳女士孃家那邊辦婚禮。

但是辦婚禮那一天,李先生家一個親朋好友都沒到。李先生解釋,那是因為他沒有跟親朋好友說他要舉行婚禮。

陳女士當然不相信李先生的說法,因為他們籌辦婚禮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這麼多天他不可能沒跟親戚朋友說過的,他肯定受到婆婆的影響。

李先生一個親戚都沒有參加他們的婚禮,讓陳女士覺得自己受了莫大的恥辱。

李先生就安慰陳女士,說現在口罩的原因,所以他的親戚朋友沒來,到時候回他們那邊再辦一桌就好了。

這個理由是不成立的,因為李先生的姨媽姨父去世的時候,他那邊的親戚都去送姨媽姨父了。

那時候還是口罩最嚴重時期,而他們舉行婚禮,那時候口罩已經過期了,但他們仍然不願意出現。

這種種表現只能說明婆婆很介意她二婚,而且不願意接納她。

最後,婚禮舉行了,也登記了結婚。陳女士也選擇了退讓,不再記恨婆婆,但是當他們新婚之後,李先生的所有做法都讓她寒了心。

李先生無論做什麼,他都不會跟陳女士商量的。

有一天,陳女士正在上班,突然收到了一條簡訊,說她的車子在XX路上遇到交通堵塞。

陳女士感到奇怪了,車子怎麼會在XX路上?這XX路是回李先生老家的必經之路。

於是,陳女士打電話給李先生,才知道李先生獨自回了老家,但是他不說出回老家的原因。

陳女士生氣了,問李先生是不是躲著她幹了一些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或者是他背叛了她。

李先生不想讓陳女士在那裡亂猜,最後不得不就說出了自己回老家的原因。原來是他母親叫他回去的,他母親想住他們新房子的主臥,母親要他回去商量這件事。

陳女士生氣了,她堅決不讓婆婆住主臥,她婆婆住主臥的原因,無非就是想幹涉他們小兩口。

通常情況都是這樣的,誰住主臥誰就是一家之主。

陳女士堅決反對婆婆住主臥,她跟婆婆商量,問婆婆是不是一定要住主臥?婆婆肯定的回答到她一定要住主臥,她已經老了70多歲了,時間不多了,陳女士一定要孝敬她,愛她。

陳女士又問婆婆是不是看不起二婚的她?婆婆不承認,但是她的做法卻告知陳女士明確的答案。

陳女士安慰婆婆,她沒有說過不孝敬她,不愛她,也沒有說過不給她養老,但婆婆堅決不能睡主臥。

但婆婆以買房時自己出了大頭為由,堅決睡主臥,而且她以後不需要陳女士給自己養老,她可以自己養活自己!

作為大孝子的李先生覺得,母親住主臥也沒有什麼問題,畢竟他母親已經70多歲了,也活不了幾年了,老人家既然要求住,那就滿足一下她唄 。

陳女士被李先生的言論給氣瘋了,凡事沒跟她商量過的。沒多久,又發生了一件事情,讓陳女士更加寒心。

陳女土與李先生合資買房子,交了首付,又置辦了一些東西之後剩下了十萬塊錢。

陳女士和李先生商量過,剩下的十萬塊用來裝修房子的。

但是,李先生居然私自將那十萬塊轉給了他母親。

原來,李先生的母親要求住主臥,遭到陳女士的反對,老太太仍不死心,怕兒子被陳女士牽著鼻子走,所以就想盡辦法把買房子時自己出的錢要回去。

李先生的母親沒有直接叫他還錢的,她只是說她的錢全都投進股票裡面了,手上沒有錢,問李先生手上還有多少錢?她急著用。

李先生告訴母親,他們還有十萬塊,然後他母親就要求他把那十萬都轉給她,最後李先生就轉了。

其實,李先生的母親那些錢有一部分是李先生打工賺的錢,有一部分是才他母親的。但是,李先生覺得他打工賺的錢已經給了他母親,就是他母親的。

李先生買房子,他母親拿了100萬出來。這100萬不是小數目,他們買房之後還剩下10萬塊錢,他把那10萬塊錢還給母親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陳女士覺得買房子時,她婆婆出了大頭,確實給她有一種壓力,如果她去借銀行貸錢買房子的話,她憑著自己的能力也會把貸款還清,這樣她的壓力還沒那麼大。

如今買房,她婆婆出了大頭,她覺得好像欠了婆婆一個人情,在婆婆面前一輩子都抬不起頭,而且本來婆婆本來就看不起她。所以這件事讓她更加壓抑。

陳女士也想過有錢了就還給婆婆,所以當李先生將那10萬塊錢還給婆婆的時候,她是沒有意見的,唯一不滿意的就是李先生不應該瞞著她,他做什麼事都要跟她商量,她有知情權,但是李先生做什麼事情都是瞞著她偷偷進行。

陳女士雖然和李先生結了婚,但是李先生無論有什麼想法都不跟她說,兩夫妻沒有商量的。這樣的相處模式,讓她覺得沒有安全感,不被人尊重。

再加上婆婆一定要住主臥,而且還要從老家搬出來與他們一起住。陳女士堅決不同意和婆婆一起住,更加不讓婆婆住主臥。

陳女士和李先生的意見不統一,然後李先生站在母親那一邊,陳女士感覺被李先生兩母子孤立了。陳女士離開了家,和李先生分居了,並且提出要及時止損,放棄這段婚姻,畢竟他們才新婚一個月。

李先生不想放棄這段婚姻,畢竟他幾十歲了才有一段感情,這段感情來的不容易。如果離婚了,他以後可能很難再找到老婆,因此堅決不放手。

最後經過調解,李先生和陳女士都意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李先生優柔寡斷,愚孝,什麼都聽母親的話,遇到問題總是逃避。

陳女士則沒有站在婆婆的角度,考慮婆婆的感受,畢竟她是二婚,還帶著個兒子,她婆婆處處防著她是情有可原的。

最後兩人和好,以後要好好經營他們的婚姻。

聰明的老人一般都不會和兒女一起住的,好像李先生母親那樣不但要與兒子同住,而且要住主臥,這樣的老人實屬是極品中的極品。遇到這樣的老人最好的自我保護方法是及時止損,否則的話就像黃鱔上沙灘,不死一身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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